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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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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78       公司简称:四川金顶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练内功、强管理、求生存、谋发展”的工作方针,以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为重心,按照“三定”及扁平化工作原则,进一步修订和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继续推行目标责任制和全员绩效指标考核,全力降低费用开支及原燃材料消耗,努力实现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各种费用开支,积极探索石灰石、活性氧化钙及物流市场,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石灰石开采、销售、氧化钙生产、销售都有较大幅度提升,实现产销平衡。共计实现营业收入6280.6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71.94%。

 (1)公司石灰石开采业务

 石灰石矿山作为公司拥有的核心资产,具有储量大、品位高、运距短、采场规模大的优势,公司所产的石灰石矿石品质高于国家颁发的水泥生产原料一级标准,并符合生产纳米级碳酸钙对原料的质量要求。石灰石是生产水泥、石灰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也是生产氧化钙、碳酸钙等工业材料的重要原材料。

 公司所处的峨眉山市乐都镇是四川省重要的水泥生产基地。公司开采的石灰石一是满足自身氧化钙生产需求,二是供应周边的大型水泥厂。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开采石灰石187.38万吨,完成年度计划46.85%,同比增加52.78万吨,增幅39.22%;完成石灰石销售168.06万吨,同比增加44.26万吨,增幅35.76%。

 (2)活性氧化钙项目

 活性氧化钙是钢铁、化工、环保等行业的基本原料,该产品具有高活性、无副作用,无残留、无污染,成本较低等特点。近年来,高活性氧化钙产品在钢铁、化工、污水处理的使用十分普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升产品竞争力,并积极开拓销售市场,共计生产氧化钙产品13.07万吨,完成年度计划52.24%,同比增加7.86万吨,增幅151.21%。完成氧化钙产品销售13.12万吨,同比增加7.93万吨,增幅152.86%。

 (3)物流园区项目

 公司物流园区项目,是利用公司自有的铁路专用线,并在公司厂区建设相应的货场,打造货运、装卸、仓储为一体的现代化物流园区。报告期内实现货物吞吐量17.01万吨。相比上年同期增长7.20万吨,增幅73.43%。

 3.1.1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矿石销售比上年同期增加44万多吨,增加收入922万元,另今年销售氧化钙产品销量增加7.9万吨,增加收入1678万元。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因氧化钙产量增加,相应增加成本。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量增加,导致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精简机构人员、加强管理减少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从5月22日起,公司归还财务公司借款后,海亮金属对公司借款免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因销量增加且加强货款回收,且公司通过优化岗位减少人员影响薪酬总额减少,并加强管理降低营业成本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今年除石灰石年产800万吨技改工程前期费用外无重大的投资活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自5月22日起,公司归还财务公司借款后,海亮金属对公司借款免息,支付利息减少。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无

 其他变动原因说明:无

 

 3.1.2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4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子公司和孙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本公司和子公司四川金铁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四川金顶精林纳米钙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四川金顶快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乐山市星恒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襄阳银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深圳银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梁 斐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7—06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拟签署《合作框架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下属全资二级子公司本次拟签署的《合作框架合同》仅为双方初步合作意向,具体合作事项需以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签署的正式销售合同为准,正式销售合同存在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的风险,本次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合同》仅为双方初步合作意向,对公司2017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双方具体销售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深圳银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银讯”)因业务开展需要,以市场化运作为基本方式,以国内贸易规则为基本准则,本着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的原则,拟与东莞华威铜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威”)签署《合作框架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已经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东莞华威铜箔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东莞市大岭山镇马蹄岗村第二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韶明

 注册资本:玖仟捌佰万港币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17日

 营业期限:2010年08月17日至2025年08月17日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子零配件、锂离子电池铜箔、覆铜板铜箔。从事电子铜箔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配套业务(不设店铺经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设立研发中心,从事电子铜箔、覆铜箔板及其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华威铜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东莞华威铜箔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深圳银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华威铜箔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标的

 1、在遵守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从甲方采购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锂离子电池铜箔等产品,具体货物的品项、规格、数量及销售价格、金额等以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销售合同为准。

 2、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采购的货物总价款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

 (二)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本合同合作期限为壹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存在任何违约或违法行为,合同期限届满后,一方无书面异议的,本合同期限将自动顺延壹年。

 合同延长期限届满后,后续期限的延长按照本条的约定执行。

 3、若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均应当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若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决定不予顺延本合同的,则决定不予顺延的一方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妥善处理合同期满后的结算等相关事宜。

 (三)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下属全资二级子公司深圳银讯拟与东莞华威签署《合作框架合同》,是深圳银讯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对推动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布局具有积极意义。

 (二)上述《合作框架合同》仅为双方初步合作意向,对公司2017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双方签署的具体销售合同而定,具有不确定性。

 (三)本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上述合作框架合同仅为合同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需以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签署的正式销售合同为准,正式销售合同存在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的风险,本次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二)上述合作框架合同尚需合同双方根据市场环境情况逐步落实,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双方合作的具体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四川金顶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7—06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经公司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自有资产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 投资标的名称:四川金顶成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子公司业务不达预期,从而影响公司预期收益实现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销售能力,开拓成都及周边地区市场空间,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自有资产投资设立四川金顶成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肖商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主要从事批发和零售公司氧化钙及骨料产品,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方案

 名称:四川金顶成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

 经营范围:石灰、石灰石、矿产品、建材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由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产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以上市公司的资产经评估后作价出资。

 机构和人员:该全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执行董事由公司委派;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监事由公司委派。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现有年产60万吨活性氧化钙生产线,系利用公司拥有的品位高、储量丰富且开采成本相对低廉的优质石灰石矿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活性氧化钙是钢铁、化工、环保等行业的基础原料,该产品具有高活性、无副作用,无残留、无污染,成本较低等特点。近年来,高活性氧化钙产品在钢铁、化工、污水处理的使用十分普遍。此外,公司处于峨眉山市建材工业集中区,生产的活性氧化钙同时可供冶金、造纸制浆、化工、建筑工程、轻工等行业,运输成本低廉且潜在市场需求巨大。

 2016年度,公司氧化钙销售17.21万吨,较上年度增长398.66%;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共计完成氧化钙产品销售13.12万吨,同比增加7.93万吨,增幅152.86%。随着公司活性氧化钙生产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提高,为有效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半径,提升销售能力,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成肖商贸,用于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力量,提升公司抗风险和盈利能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的需要,但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及市场需求变化、运营管理、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风险。为充分发挥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积极影响,公司董事会需要采取有效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监督、审计监督来预防和控制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五、授权事项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全资子公司设立进度全权开展相应资产的评估、分割、资产注入及人员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7—06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17年8月24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销售能力,开拓成都及周边地区市场空间,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投资设立四川金顶成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主要从事批发和零售公司氧化钙及骨料产品,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详见公司临2017-066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深圳银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拟签署〈合作框架合同〉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二级子公司——深圳银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拟与东莞华威铜箔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合同》,详见公司临2017-067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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