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2017年8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7年8月30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公司会议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士进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人,代表股份1,728,702,1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316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724,035,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99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666,9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69%。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6,007,7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05%。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2.02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2.03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2.0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2.05 债券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2.06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2.07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2.08 债券转让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2.09 承销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2.10 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2.11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8,64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53,63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99.0995%;反对54,1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勇、韩月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