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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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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7-038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3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29日-2017年8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15:00至2017年8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罗育德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88,811,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721%,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2,864,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65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为4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5,947,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06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罗育德

 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1,0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15,955,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2%。

 表决结果:通过,罗育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陈金祖

 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1,0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15,955,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2%。

 表决结果:通过,陈金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陈敏生

 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1,0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15,955,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2%。

 表决结果:通过,陈敏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陈繁华

 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1,0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15,955,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2%。

 表决结果:通过,陈繁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徐燕

 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1,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15,955,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2%。

 表决结果:通过,徐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黄亚英

 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1,0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15,955,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2%。

 表决结果:通过,黄亚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沈维涛

 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15,955,5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2%。

 表决结果:通过,沈维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赵波

 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1,0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15,955,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2%。

 表决结果:通过,赵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吴悦娟

 表决情况:同意1,384,251,0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15,955,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2%。

 表决结果:通过,吴悦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2 张子胜

 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1,0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15,955,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2%。

 表决结果:通过,张子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商翁、李丰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17年8月28日,公司收到公司工会委员会《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决议》。8月24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张立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严国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上述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上述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董事、监事的任期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附件2: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张立轩: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本公司运行指挥中心运行总监兼书记,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91年6月至1998年12月历任深圳机场公司运输部设备站技术员、党委办公室科员、人事培训部科员、党委办公室副科长、科长、信息中心主任助理、设备通信站站长助理兼主任工程师;1998年12月至2005年7月任本公司候机楼保障部弱电保障队副队长、机电科科长、副经理;2005年7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工程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5年10月任本公司航站区管理部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运行指挥中心运行总监兼书记。

 附件2: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严国红,男,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88年8月至1989年1月任首都机场管理局公安处干事;1989年1月至1991年10月任民航华北局秘书;1991年10月至1993年5月在深圳机场公安分局政工筹备组工作;1993年5月至1996年4月任深圳机场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4月至1998年12月任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安检站站长;1998年12月至1999年11月任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护卫消防站站长;1999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本公司护卫消防站站长;2009年3月至2013年7月任深圳市机场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其中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兼任深圳市机场运输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副书记;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纪委副书记;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201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7-04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16:0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罗育德、董事陈金祖、陈繁华、徐燕、张立轩和独立董事黄亚英、沈维涛、赵波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陈敏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陈金祖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3人、高管6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罗育德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聘任陈繁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关于聘任秦长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关于聘任沈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关于聘任应学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关于聘任黄文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关于聘任孙郑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关于聘任史晓梅女士担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关于聘任孙红琪女士担任公司审计法律部副总经理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关于审议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罗育德董事长,陈金祖、陈敏生董事,黄亚英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罗育德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关于审议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黄亚英、沈维涛独立董事,陈繁华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黄亚英独立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关于审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沈维涛、赵波独立董事,张立轩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沈维涛独立董事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集人。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关于审议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赵波、黄亚英独立董事,徐燕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赵波独立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关于签订《2017年经营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为确保2017年度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并完善对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明确责任方的经营责任和目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董事会制订了年度经营目标并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简 历

 罗育德: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92年2月至1994年11月任深圳市南山区政法委员会干部;1994年11月至1998年9月任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团委副书记(副科级)、区政协委员;1998年9月至2002年6月任共青团深圳市南山区委副书记;2002年6月至2006年10月任共青团深圳市南山区委书记、区直属机关工委青年委员、区委候补委员,区政府副区长人选、党组成员;2006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兼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6月至2016年5月任深圳市南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兼任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16年5月至9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6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陈繁华: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88年7月至1996年3月任深圳机场公司指挥中心指挥员、主任助理;1996年3月至1998年2月任深圳机场(集团)公司生产运行总部办公室副主任、代主任;1998年2月至2004年4月任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指挥中心副主任、服务质量办主任;2004年4月至2005年7月任深圳机场股份公司旅客服务部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8月任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0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秦长生: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82年8月至1984年11月任湖北黄石市财贸学校教师;1984年11月至1987年9月任湖北黄石市财政局专管员;1987年10月至1996年10月任财政部驻黄石中央企业组驻厂员、副科级驻厂员、副组长(主持工作);1996年12月至2005年3月历任深圳市中浩集团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航运总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6年5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沈坚: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87年7月至1991年8月历任民航江西省局调度员、助理员;1991年8月至1993年4月深圳机场公司指挥中心指挥员、售票处经理助理;1993年4月至1995年4月任深圳机场国际航空销售代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5年4月至1995年9月任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副科长;1995年9月至1999年2月任深圳机场航空货运公司国际部副经理、市场部经理;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任深圳机场国际航空销售代理公司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2年10月深圳正一广告公司任董事兼副总经理;2002年11月至2004年4月任深圳机场物流筹建领导小组本公司代表兼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4月至2009年3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副经理、后勤管理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任本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2011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本公司航站区管理部总经理,其中2012年11月至2014年2月兼任本公司航站区管理部党支部书记,2014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应学民: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机场运行指挥中心总经理,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86年7月至1991年12月,任民航华东管理局调度室管制员;1991年12月至2004年10月,历任深圳机场公司指挥中心指挥员、主任助理、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科科长、安全督察部副经理(2001年9月起主持工作);其中,2003年8月至2004年10月于加拿大康考蒂娅大学航空管理专业进修MBA;2004年11月至2007年6月历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民航规划发展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党群工作部部长;2007年6月至2011年3月任本公司航空业务部部长;2011年3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地面服务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本公司机场运行指挥中心总经理兼飞行区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机场运行指挥中心总经理。

 黄文奕: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83年7月至1984年6月在广州白云机场工作;1984年6月至1991年8月任民航汕头机场机务队队长;1991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深圳机场公司机务维修车间副主任(副科)、机务生产科科长、机务工程部经理助理、外场维修车间主任;2004年10月至2006年1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安督部值班经理助理;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在本公司值班经理室工作;2007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本公司机务工程部副经理;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本公司机坪服务部副经理;2011年3月至6月任深圳市机场地面服务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本公司安全督察部副部长兼运行标准部副部长;2012年11月至2014年8月任本公司航空护卫站副站长、站长兼党总支书记;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航空护卫站站长;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本公司地面服务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孙郑岭: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88年1月至1991年12月任湖北省建设银行办公室秘书;1992年1月至1993年5月在深圳机场公司修建部工作;1993年6月至2004年4月任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2004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兼培训中心主任;2005年12月至2007年6月任深圳市机场国际航空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任深圳机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09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在本公司主持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3月至2017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史晓梅:女,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92年7月至1994年7月在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工作;1994年8月至1999年4月在深圳市深茂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1999年4月至2005年4月在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科工作;2005年4月至2007年6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管理助理经理;2007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0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孙红琪:女,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本公司审计法律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91年7月至1998年3月先后在深圳机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办公室、政策法律室、审计法律室工作;1998年4月至2005年11月在本公司经营管理部工作,其中2002年5月至2005年11月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室副主任;2005年11月至2011年10月任本公司经营管理部法律事务经理; 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法律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16: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吴悦娟、张子胜、严国红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人员一致推举吴悦娟监事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吴悦娟监事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简 历

 吴悦娟:女,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本公司纪委书记,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90年9月至1992年8月,任广州市委党校党建室老师;1992年8月至1998年1月任深圳机场公司党办组织科科员、副科长;1998年1月至2004年4月任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组织科科长;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5月至2005年8月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05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2010年12月至2012年7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2年7月至2014年2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培训学院院长;2014年2月至2017年7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3月至2017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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