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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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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工程机械业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运行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形势趋好,国家“三去一降一补”扎实推进,总体经济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工程机械市场明显回暖,出现强劲增长态势;环境产业领域继续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农业机械整体市场需求下滑,行业下行压力加大。

 (二)公司上半年经营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9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32亿元人民币。2017年上半年,由于国内基础设施项目开工率和公司重点产品设备使用率继续稳步提升,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工程机械稳步快速回升、环境产业保持平稳增长,农业机械受行业整体影响出现收入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混凝土机械、起重机械主打产品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环卫洗扫车、扫路车、高压清洗车、抑尘车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第一;烘干机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行业第一。

 1、产业聚焦,开创战略发展新局面

 上半年,公司出售环境业务80%股权,更加聚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和金融服务三大板块发展。

 (1)聚焦工程机械板块。加强营销、制造、应收账款管理等平台建设,通过整合大数据平台,进行精准化管理;着力推动智能制造和产品4.0项目,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现有产品竞争优势;发力机制砂设备、干混砂浆设备等领域,逐步打造工程机械优势板块集群。

 (2)培育农机板块,明确发展中高端农业机械的战略。按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的战略要求,致力于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推进新商业模式探索和市场服务创新,向“装备制造+服务”提供商转型。

 (3)发展金融服务板块。中联重科财务公司获批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完成人民银行电票直连,在服务集团、价值创造、业务协同方面的金融专业优势日益凸显;中联资本与业务领先的产业集团、专业机构和管理团队合作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参与金融投资运作,投资于产业链相关细分领域,实现创投收益。

 2、持续创新,推动4.0产品取得新进展

 着力推进“产品4.0工程”,以“模块化平台+智能化产品”为核心,深度融合传感、互联等技术,创新研发智能关键零部件,使产品“能感知、有大脑、会思考”,实现“自诊断、自调整、自适应”,在性能、可靠性、智能化、环保方面更上新台阶。

 2017年上半年,公司共研发4.0产品41款,其中14款产品完成样机下线;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14件,行业排名前三;智能液压关键零部件、辅助驾驶、新材料、先进复合焊接技术等一批关键零部件和技术落地并开始转化。

 3、加强管理,实现经营质量大提升

 (1)理念创新,深入贯彻精心、精明、精准、精益的“四精”精神,培育工匠人才,让精益求精的文化成为中联重科的DNA,更好地做精做强企业,助推企业转型发展。

 (2)市场创新,品牌服务全面升级,以“客户联盟计划”为载体,实施全新客户关系管理战略。

 (3)激励创新,重点推进技术工人工时制改革,持续深化科研人员薪酬体系变革,不断激发员工活力,促进企业效率与效益的提升。

 4、加大投入,打造海外发展新格局

 聚焦“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在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泰国等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建立工业园或生产基地,系统推进全球零部件体系、渠道体系建设,已逐步形成“两纵两横”海外发展格局。

 公司中白工业园建设稳步推进,继汽车起重机和环卫设备顺利下线后,第一批本地化生产的塔机标准节也完成了验收;重点发力中巴经济走廊、东南亚市场、中东地区,印尼与泰国轻组装项目落地实施,参与哈萨克斯坦世博会项目、巴基斯坦高速公路援建项目,助建文莱淡布隆跨海大桥工程等。

 (三)公司核心竞争力

 1、前瞻的战略决策能力和高效的战略执行能力,确保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在企业宏观战略决策中,公司注重对全球行业发展态势的研究,把企业发展放置在国际竞争的大格局之中,强化战略方向的前瞻性,确保企业正确的发展方向。

 富有前瞻性的战略决策反映企业管理者的战略眼光和洞察力,公司敏锐把握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适时推进企业战略转型升级,按照"专业化、股份化、国际化"的原则,立足产品和资本两个市场,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产业和金融的两个融合。2017年6月27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环境产业公司控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聚焦工程机械和农用机械领域,做优做强核心业务,通过跨国并购、国际合作等方式,全面提升公司在全球市场的地位和影响力。

 2、基于对全球业态的充分研究,构建全球化制造、销售、服务网络

 公司注重在全球范围内整合优质资源,实现快速扩张,构建了全球化制造、销售、服务网络。在生产制造基地方面,通过对国内外工业园区的整合和布局,形成了遍布全球的产业制造基地。在产品销售和服务网络方面,公司产品市场已覆盖全球100余个国家和地区,构建了全球市场布局和全球物流网络和零配件供应体系。尤其是在“一带一路”沿线设立了分子公司及常驻机构。作为“一带一路”战略重点受益的装备制造业企业,公司致力于深耕海外市场,在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泰国等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拥有工业园或生产基地,配置有20个海外贸易平台、7个境外备件中心库,产品出口到31个沿线国家,实现了公司“走出去”本地化运营的海外发展战略落地,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3、基于成功实践的企业文化,成为行业整合国内外资源的先行者和领导者

 公司自2001年至今已先后并购了十数家国内外企业,并开创了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整合海外资源的先河,其中2008年并购意大利CIFA,代表全球最高水准的技术迅速为中联重科吸纳,也使得公司成为中国工程机械国际化的先行者和领导者。在一系列并购过程中,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并购经验,总结出企业成功并购的五项基本原则:“包容、共享、责任、规则、共舞”。公司的企业文化使被并购企业顺利融入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吸引了大量具有丰富经验的优秀人才,成功解决了收购兼并后的管理难题。

 4、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者,产品及技术引领行业发展

 中联重科的前身是原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拥有50余年的技术积淀,是中国工程机械技术发源地。中联重科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标准制订者,主导、参与制、修订逾300项国家和行业标准,也是唯一代表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参与制、修订国际 (ISO)标准的企业,是国内行业第一个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单位,代表全行业利益,提高了中国工程机械国际市场准入的话语权。公司拥有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国内唯一的建设机械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内唯一的混凝土机械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掌握工程机械领域的核心技术,获得多项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2017年,公司牵头制订的国际标准《混凝土搅拌站及砂浆搅拌站的术语及商业规格》于6月正式发布,成为全球工程机械行业首个由中国企业主导并正式出版发行的国际标准,极大的提升了公司的国际品牌影响力。

 5、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保证股东的权益及回报

 中联重科具有健康均衡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实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一致性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独立董事分别是战略、管理、财务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专家,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这种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公司高效科学的决策提供了保障。另外,中联重科已于2008年实现整体上市,财务呈报体系完全透明,所有的交易都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杜绝了利益输送的可能性。以上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很好地维护了境内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及高效的运营效率保证了公司稳步发展

 中联重科拥有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和更高的运营效率。在人员配置方面,规模结构合理,人均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资产配置方面,单位固定资产创造的经济效益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精益制造方面,工艺制造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行业领先,卓越的精益制造能力打造高品质产品。在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拓展国际、国内市场业务的过程中,更高的运营效率、更低的固定成本及卓越的精益制造能力将更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因素影响,工程机械板块经营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对策: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动态,制定相应的预防调整策略、措施;继续推进营销变革,构建适应市场竞争的销售体制和机制;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巩固核心产品竞争优势,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快盈利模式转变,提高增值业务、后市场服务盈利水平。

 2、石油、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公司生产成本存在上升风险。

 对策:关注全球主要原材料、能源价格变动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做出正确有利的采购决策;通过供方梳理、集中采购和物资成本优化方式持续降低成本;通过全面预算管理、产供销对接、库存管控等多种措施严格执行成本预算和费用控制;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提高材料利用率,运用替代技术开发新材料、新工艺,持续降低成本。

 3、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海外投资、销售存在收益下降的风险。

 对策:紧盯全球金融市场和国家相关汇率政策,进行分析研判,选择合适的汇率管理工具对汇率风险进行主动管理;通过资本运作和国际融资并购合作,降低融资成本和化解资产贬值的风险;沿着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路线,加快完善国际营销服务网点布局,开拓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本地化,化解因汇率变化可能带来的收益下降风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本次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将其列入联营企业列示。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38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10:00在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科技园第十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詹纯新先生、胡新保先生、黎建强先生、赵嵩正先生、刘桂良女士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赵令欢先生、杨昌伯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傅筝女士、监事刘权先生、职工监事刘驰先生、副总裁杜毅刚女士、董事会秘书申柯先生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CEO詹纯新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A股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A股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7-039)全文于2017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公司H股2017年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将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投资额度调增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用于进行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向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向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采购零部件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加工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向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章程修订案》于2017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李波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17年8月30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提案》

 公司拟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2点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4、5、6、8、9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7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11:00在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科技园第九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公司监事会主席傅筝女士、监事刘权先生、职工监事刘驰先生均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傅筝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A股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A股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7-039)全文于2017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公司H股2017年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17 年上半年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 年6月30 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及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由本次监事会非关联监事进行审议,关联监事刘权先生回避表决。

 (1)向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向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采购零部件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加工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向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以上第3、4、5、7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0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8 月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时间:2017年6月12日。

 2、变更原因

 本次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半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存在影响。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经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半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1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授权公司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2017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同时,转让全资子公司环境产业公司80%的股权收到股权转让款116亿元人民币,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增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投资额度调增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概述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操作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额度调增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交易对手为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四、低风险投资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投资额度调增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于本次披露的为预计投资额度,公司将在未来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情况。

 五、低风险投资理财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风险分析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风险控制措施

 (1)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单位。财务公司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理财方案,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经审批后办理理财业务,对理财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2)公司法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理财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4、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同时亦为公司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且公司承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授权事项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并能有效实施,能够有效管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2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上半年合计计提87.51亿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8.77亿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0.52亿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8.63亿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17.87亿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44亿元;商誉减值准备0.28亿元。剔除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影响,本年发生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税前)共计87.33亿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半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款项

 公司上半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8.77亿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52亿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8.63亿元,计提原则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应收退税款及代收代扣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为性质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公司通过催收人员对客户资产情况、偿还能力等方面专业评估,并结合相关担保情况、历史还款情况、未来还款意向、对客户资产控制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如预计客户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则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二)存货

 公司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87亿元,计提依据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和在产品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对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都会定期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三)固定资产

 公司上半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4亿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每年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对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预计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四)商誉

 公司上半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0.28亿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按照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由使用价值确定,即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之预计现金流量折现而得。折现率分别根据被收购方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折现率反映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和被收购方业务的特定风险。现金流量的预测考虑了被收购方的历史财务资料、预期销售增长率、市场前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市场信息。若被收购方实际经营业绩远低于预测值,公司基于谨慎性考量,对减值测试结果进行修正。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17上半年税前利润87.33亿。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17 年上半年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 年6月30 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经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半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3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对公司及上海桩工的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及中联上海桩工未来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联重科上海桩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桩工”)于2017年8月30日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银证券-浦星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将公司、上海桩工合计持有的对上市公司外部非关联第三方的应收账款4,141,520,995.37元转让给“中银证券-浦星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转让价款合计1,653,885,386.88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1、2017年8月30日,公司、上海桩工与中银国际证券责任公司(代表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分别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公司、上海桩工以人民币1,653,885,386.88元的价格向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转让公司、上海桩工合计持有的对上市公司外部非关联第三方的应收账款4,141,520,995.37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公司拟转让应收账款的账面原值为4,099,005,509.27元,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支付的对价为1,648,964,314.24元;上海桩工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42,515,486.10元,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支付的对价为4,921,072.95元。公司同时与中银国际证券责任公司(代表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了《资产管理协议》,约定公司负责标的资产的代理收款。

 2、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具体审批办理相关协议签署及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具体操作事宜。

 3、根据《上市规则》第9.3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于2014年3月4日,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00.00元。

 中银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4)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5)法定代表人:宁敏

 (6)注册资本:25亿元

 (7)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310000736650364G

 (8)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9)主要股东: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凯瑞富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祥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万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实际控制人: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交易对方的财务情况

 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中银国际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银国际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010,19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27,865万元;中银国际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3,10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6,570万元。

 3、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和中银国际与公司及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与公司之间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资产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及上海桩工合计持有的对上市公司外部非关联第三方的应收账款4,141,520,995.3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上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中公司及上海桩工拟转让的部分债权资产在2017年6 月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分析,并出具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债权资产项目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沃克森咨报字[2017]第0975号)、《上海中联重科桩工机械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债权资产项目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沃克森咨报字[2017]第0933号)(以下简称“价值分析报告”)。根据价值分析报告,公司拟转让的债权资产账面余额 4,099,005,509.27 元,计提坏账准备 2,450,041,195.03 元,账面净值 1,648,964,314.24 元。在分析报告设定的假设前提条件下的分析价值为1,695,598,715.52元,分析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46,634,401.28元,增值率为 2.83 %。上海桩工拟转让的债权资产账面余额 42,515,486.10 元,计提坏账准备 37,594,413.46 元,账面净值 4,921,072.64 元。在分析报告设定的假设前提条件下的分析价值为11,908,825.59元,分析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6,987,752.95元,增值率为 141.99 %。

 公司根据标的资产未来可回收性,并同时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分析报告,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确定了本次交易的价格。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债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该等债权转让予交易对方,公司、上海桩工不再享有标的资产的权利。本次交易对公司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

 四、《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

 公司和上海桩工合计向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转让账面原值人民币4,141,520,995.37元的应收账款,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653,885,386.88元。其中:公司拟转让应收账款的账面原值为4,099,005,509.27元,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支付的对价为1,648,964,314.24元;上海桩工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42,515,486.10元,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支付的对价为4,921,072.95元。

 2、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在2017年10月30日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转让价款。

 3、协议的生效条件

 《应收账款转让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4、定价依据

 应收账款转让价格系根据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5、标的资产的交付

 自2017年10月30日起,浦星2号资产管理计划将取得并享有标的资产及权益。公司和上海桩工不承担标的资产的信用损失,如债务人发生违约情况,公司和上海桩工不承担差额回购义务。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事项,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也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等事项。

 2、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和催收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开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管理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应收账款转让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2017年10月底收到全部转让款项,并符合会计准则确认条件,在合并报表口径预计将增加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653,885,386.88元,减少账面应收账款原值4,141,520,995.37元,减少账面应收账款净值1,653,885,386.88元。本次应收账款转让交易不会产生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失,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应收账款转让协议》、《资产管理协议》。

 5、《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债权资产项目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沃克森咨报字[2017]第0975号)、《上海中联重科桩工机械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债权资产项目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沃克森咨报字[2017]第0933号)。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4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核销及概况

 1、本次拟核销坏账金额合计1,204.92万元。其中涉及应收账款50户,核销金额1,130.93万元;涉及其他应收款29户,核销金额73.99万元。

 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的债务人死亡、破产、营业执照已吊销或注销等,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前,已经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故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半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因本次资产核销金额合计1,204.92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数)的50%,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说明

 1、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及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拟核销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经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半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5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产业公司”)于2017年5月21日与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1,600,000,000元的价格向受让方合计转让全资子公司环境产业公司80%的股权(以下简称“出售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出售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5号)。

 2、由于(1)公司监事刘权先生担任环境产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董事会秘书申柯先生担任环境产业公司的董事;且(3)公司负责环境业务的前任副总裁张建国先生、前任副总裁陈培亮先生仍担任环境产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第10.1.6条的规定,出售交易完成后,环境产业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人环境产业公司在出售交易完成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在正常业务运营过程中已存在与公司进行销售产品、采购零部件、提供金融服务、委托公司加工产品等交易;在出售交易完成后,为保证环境产业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环境产业公司仍将继续与公司进行上述交易。上述交易构成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4、在2017年7月1日至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期限内(以下简称“授权期限”),公司与环境产业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497,260万元,其中公司向环境产业公司销售产品人民币金额共计34,260万元,向环境产业公司采购零部件金额共计人民币160,000万元,环境产业公司委托公司加工产品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向环境产业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00万元。

 5、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具体审批办理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签署等具体操作事宜。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刘权先生回避表决。

 8、根据《上市规则》第10.2.5条、10.2.11条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新增关联交易,在授权期限内预期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4)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5)注册资本:23.52 亿元人民币

 (6)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430100591016740G

 2、关联人的财务情况

 环境产业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模拟汇总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3、关联人的履约能力

 环境产业公司2016年度模拟口径净资产达到人民币3,086,727,880.55,模拟口径净利润为人民币755,498,921.34元,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

 注:公司向环境产业公司收取委托加工费的费率系根据上年度的人工、辅助费用占材料的实际比率并参考行业惯例,由公司和环境产业公司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于2017年8月30日分别与环境产业公司签订了《原材料及产品销售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委托加工框架协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以及《综合授信协议》,该等协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生效后期限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人环境产业公司在出售交易完成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在正常业务运营过程中已存在与公司进行销售产品、采购零部件、提供金融服务、委托公司加工产品等交易;在出售交易完成后,为保证环境产业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环境产业公司仍将继续与公司进行上述交易。

 2、关联交易并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与环境产业公司的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与市场上同类交易的定价和付款(收款)条件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与环境产业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系为保证环境产业公司业务的平稳过渡,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在短暂过渡期后(过渡期预计到2017年底),公司预计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来将逐步降低。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17年8月30日出具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17年8月30日发表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经本人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款符合一般商业惯例;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4、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半年度会议决议。

 5、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6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8月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李波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17年8月30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李波先生简历:

 李波,男,1975年生。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系,2003年、2008年分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香港大学,获得MBA和IMBA学位,2012年成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1997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湖南分行副行长,2017年8月加入中联重科。

 李波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48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产业公司”)于2017年5月21日与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控股”)、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民投”)、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联君和”)、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创投资”)等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协议》,以人民币11,600,000,000元的价格向受让方合计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环境产业公司80%的股权(以下简称“转让股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出售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5号)。

 2017年5月27日,盈峰控股向粤民投、弘创投资、绿联君和以及公司发出《转让通知》,拟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11.3(b)款的约定,将盈峰控股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盈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资管”)。粤民投、弘创投资、绿联君和以及公司均已出具确认函同意上述转让。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发布的《关于出售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28号)。

 截止2017年8月30日,公司已收到盈峰资管、粤民投、弘创投资以及绿联君和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各方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4条的约定进行了交割。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有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经本人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黎 建 强 赵 嵩 正 杨 昌 伯 刘 桂 良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39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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