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在2016年年度审计中发现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16年度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会计差错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概述
开年以来我国经济延续了2016年四季度的反弹态势,保持了小幅增长。在去产能和环保督查等因素的推动下,有色金属等上游产业从低谷中走向复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转机。
按照云南省工业经济攻坚年、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年的安排部署,公司紧紧围绕“改革、扭亏、转型”的工作主线,加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力度,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支持下,通过广大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抢抓市场和政策机遇,公司上半年生产经营各项指标好于预期,改革转型工作稳步推进,生产经营形势总体企稳向好。
由于营销体系及锡化工、锡材产业一体化改革及采选一体化改革红利释放,2017年上半年公司锡锭、锡材吨销售费用同比下降,锡锭销售毛利率有所提高。矿山片区利润同比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6%;营业利润5.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亿元。公司总资产为276.6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82.51亿元。
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紧扣“提升经营业绩,提速深化改革”的工作重点,乘势而为创新干,撸起袖子加油干,确保全年生产经营目标和深改任务全面完成。下半年工作目标:1、全面提升市场运作水平;2、有效提升经济运行质量;3、积极开展资本运作;4、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5、大力推动深加工产品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6、加快推进采选冶产业集群发展。
(二)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
(三)主营业务构成
单位:元
■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①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上述资产和负债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动。
②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
(五)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面临的风险:
①经营风险增大,安全、环保等工作压力较大。
②全面深化改革还需再提速、再强化。“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多、难度大;部分单位深改红利释放尚不充分,主动推进后续改革的效果还不达期望。
③所属单位经营成效仍参差不齐。
④国内金融监管加强,财务费用比预算增加,资金压力较大;新业务增长点培育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应对措施:
①全面提升市场运作水平。抓紧完善锡精矿加工贸易顶层设计及单耗认定、加工贸易手册办理。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扩大原料采购保产创效工作成效,严格遵照国家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抓好采、选、冶及深加工产品生产组织,为销售提供保障。
②有效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确保年度经营目标可控,降低资金占用,继续抓好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大力抓好政策在资金争取工作。
③积极开展资本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④大力推动深加工产品结构、产业布局调整优化。一是大力推进“三分中心”建设,加快创新平台与创新团队打造。二是大力推进“三基地”打造,细化完善“三基地”建设规划和方案,明确目标、实施计划和重点任务。三是大力推进对外开放合作。
⑤加快推进采、选、冶产业集群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要求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收到的19275541.85元政府补助由营业外收入转至其他收益科目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该项会计准则变更对本期所有者权益和损益变动无影响。详见下表: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董事汤发先生、杨奕敏女士、赵锦洪先生、牛辉先生和韩守礼先生五名董事联名提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的10名董事。应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临时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10票,其中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10票,其中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10票,其中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10票,其中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10票,其中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10票,其中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因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导致公司的总股本增加,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10票,其中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对募集资金置换和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两个事项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会议同意将下列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2、《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3、《关于修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
六、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冶炼分公司停产检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为保证锡冶炼设备完好和持续正常生产,将按计划对冶炼设备进行停产检修。本次检修计划于2017年8月31日开始,预计本次检修时间为期41天,本次例行停产检修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计划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0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监事羊慎先生、监事李林先生、监事李云先生三名监事联名提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的5名监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临时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目前财务管理的规范化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10日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制定和修订。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会计政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无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财政部财会【2017】15号文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重建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同时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等科目。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调增19,275,541.85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调减19,275,541.85元。母公司利润表中,“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调增16,698,879.42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调减16,698,879.42元。
该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仅涉及报表列报项目的变化,不影响本期损益及前期损益列报,对公司2017年度1-6月份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财务管理的规范化要求。
六、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云锡(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投资公司”)向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2,000万美元、风险敞口及外盘金属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1,500万欧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该担保期限的生效日以经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后公司与银行签订合同的起始日为准)。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锡(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5月7日
3、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4、法定代表人:刘路坷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有色金属、贵金属及其制品、矿产品(除专控)、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国际贸易、沌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贸易咨询,展览展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以上2016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投资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其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存在的担保风险较小。
上述为上海投资公司的担保2,000万美元和1,5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25,1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96,111.81万元的2.80%。
若上述担保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汤发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如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及时或亲自签署文件的,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保证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云锡(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债权人名称: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期限:期限一年(该担保期限的生效日以经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后公司与银行签订合同的起始日为准)
7、金额: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2,000万美元、风险敞口及外盘金属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1,5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25,126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上海投资公司担保能够解决其在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有助于其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资信情况充分了解。公司认为对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上海投资公司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解决其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累计为783,3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96,111.81万元的87.42%,均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375.71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3号)核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721,311股,发行价格为12.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9,999,994.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642,189.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1,357,804.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8月9日出具了《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53030002号)。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17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2,375.71万元,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在《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如下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止2017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92,375.71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内容相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2,375.71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7年7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92,375.71万元。
3、监事会意见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92,375.71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17年8月30日,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3号)核准,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721,311股,发行价格为12.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9,999,994.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642,189.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1,357,804.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8月9日出具了《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53030002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前,上述项目合计以自筹资金投入92,375.71万元,其中年产10万吨锌、60吨铟冶炼技改项目投入90,380.85万元,南部选矿试验示范园区2,000t/d多金属选厂工程项目投入1,994.86万元。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92,375.71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1.08%,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且募投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175万元/年。
公司承诺:
1、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共同利益。本次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业务,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风险投资,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项目加速推进并形成对募集资金的提前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安信证券同意锡业股份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八、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