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7年8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7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1名,委托出席2名,谷澍副董事长委托易会满董事长、沈思董事委托洪永淼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经2017年6月27日举行的2016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17年7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了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2.343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人民币约835.06亿元。本行不宣派2017年中期股息,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7中期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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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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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财务概要
(本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本行所属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3.1 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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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2 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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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年化比率。
(1)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余额的平均数。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4)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5)净利润除以期初及期末风险加权资产的平均数。
(6)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
(7)不良贷款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8)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余额。
(9)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0)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3.3 按境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4. 业务回顾
2017年以来,本行延续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稳的格局在巩固,进的力度在加大,主要经营指标好于计划、好于同期、好于预期。
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537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拨备前利润2,578亿元,同比增长7.7%,两者增幅均高于去年同期,高于今年一季度。盈利增长的稳定性增强,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因素。一是净利息收益率(NIM)进一步企稳。上半年本行NIM为2.16%,与上年持平,较一季度上升4BP。二是相关条线和板块盈利贡献持续提升。如境内大零售业务板块较好发挥了“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境外及控股机构净利润同比增长21.4%,快于集团和境内平均水平,占集团的比重提升至7.9%。三是加强成本管理。本行成本收入比保持在21.01%的较优水平。
上半年良好的经营业绩表现,主要得益于本行紧紧围绕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改善金融服务,加快转型创新,严格风险管控,使经营中积极向好的因素不断增多。
一是积极改进融资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进一步提升。本行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需要,不断完善信贷增量与存量并轨管理机制,统筹把握好融资总量、投向、节奏和方式。上半年境内实际新投放信贷总量1.66万亿元,其中新增6,248亿元,收回移位再贷1.04万亿元。非信贷融资与地方债投资合计新增近4,500亿元,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多渠道的源头活水。从投向看,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项目贷款累放6,707亿元,同比多放1,833亿元。上半年新支持“走出去”项目71个,承贷金额153亿美元。组建普惠金融事业部,探索更加有效的小微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小微企业贷款全面完成“三个不低于”;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075亿元,比年初增长16%。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和消费升级,境内个人类贷款新增3,750亿元,余额占全部贷款比重增加到32.3%。与16家企业签署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签约金额近2,000亿元。
二是持续加固风险防控,资产质量向好曙光进一步显现。本行进一步把风险防控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积极完善新常态下信用风险防控的新机制,控新增、防劣变、快处置并举,推动资产质量呈现趋稳向好态势,主要指标全面改善。不良贷款率为1.57%,分别较年初和一季度下降0.05和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逐季回升至145.81%,分别较年初和一季度回升9.12和4.30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不断增强。与此同时,本行针对各类风险多点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全链条、全品种、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全面排查、快速反应和妥善化解机制。突出抓好交叉性输入性风险管控,严把准入门槛,防止“病从口入”。平衡好转型发展与创新边界,规范发展同业、理财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将监管部门一系列专项治理安排与本行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自查相结合,统筹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并扎实开展内控合规“执行强化年”活动,较好发挥了清雷排险、堵塞漏洞的作用。上半年本行风险事件数量和金额同比均有所下降。
三是扎实推进转型创新,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本行坚持创新与转型,以新理念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优势。在全社会流动性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本行依靠客户基础和服务优势,实现各项存款新增破万亿元,达1.2万亿元。“大零售”战略落地深植,上半年个人客户净增1,686万户,个人金融资产总额达到12.67万亿元。理财业务规模达到2.7万亿元,托管资产规模突破14.5万亿元,均居市场领先地位。把握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市场机遇,加快投行业务规范化创新,并购贷款余额近2,000亿元。互联网金融业务保持较快发展,融e行客户数达到2.67亿户;融e联信息服务平台客户达到9,349万户,增长40.6%;融e购电商平台交易额达 5,239亿元。网络融资规模超过7,400亿元,保持国内最大网络融资银行地位。本行着眼于打造智慧银行服务体系,谋划实施了e-ICBC3.0的战略升级和跨越发展,积极推动传统服务的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创新服务向平台化、场景化的生态圈布局转变。
本行在严峻复杂环境下的经营表现得到了市场认可,连续五年蝉联英国《银行家》“全球银行1000强”、美国《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美国《财富》“500强商业银行子榜单”三个权威排行榜榜首。
5. 讨论与分析
5.1 利润表项目分析
2017年上半年,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经营环境,本行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立足点,以实体经济和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开展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快经营转型提升经营活力与市场竞争力,利差水平逐步趋稳,资产负债规模稳步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536.87亿元,同比增长2.0%,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24%,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9%。营业收入3,621.51亿元,增长1.3%,其中利息净收入2,509.22亿元,增长7.1%;非利息收入1,112.29亿元,下降9.9%(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下降6.2%)。营业支出1,667.89亿元,增长2.0%,其中业务及管理费760.91亿元,下降1.1%,成本收入比下降至21.0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13.43亿元,增长38.1%。所得税费用428.11亿元,下降3.6%。
利息净收入
2017年上半年,利息净收入2,509.22亿元,同比增加166.42亿元,增长7.1%。利息收入4,183.53亿元,增加231.25亿元,增长5.9%;利息支出1,674.31亿元,增加64.83亿元,增长4.0%。净利息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2.03%和2.16%,同比分别下降4个基点和5个基点;净利息差比上年上升1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与上年持平,还原“营改增”影响后,比上年分别上升4个基点和3个基点。
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和计息负债平均付息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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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每日余额的平均数,非生息资产、非计息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平均余额为期初和期末余额的平均数。
(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
(3)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包含买入返售款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包含卖出回购款项。
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2,780.43亿元,同比增加72.94亿元,增长2.7%,主要是贷款规模增加所致。
按期限结构划分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平均收益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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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平均收益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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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利息收入
投资利息收入909.27亿元,同比增加32.52亿元,增长3.7%,主要是投资规模增加所致。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230.18亿元,同比增加12.88亿元,增长5.9%,主要是客户存款增长使得法定存款准备金规模增加所致。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263.65亿元,同比增加112.91亿元,增长74.9%,主要是受报告期内市场利率水平上行影响,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收益率上升104个基点所致。
利息支出
?存款利息支出
存款利息支出1,277.54亿元,同比减少22.13亿元,下降1.7%,主要是受存款重定价以及存款期限结构变化影响,平均付息率下降17个基点所致。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存款平均成本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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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含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301.98亿元,同比增加76.00亿元,增长33.6%,主要是受报告期内市场利率水平上行影响,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付息率上升53个基点所致。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94.79亿元,同比增加10.96亿元,增长13.1%,主要是境外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票据以及存款证所致。
非利息收入
2017年上半年实现非利息收入1,112.29亿元,同比减少121.61亿元,下降9.9%,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0.7%。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66.70亿元,下降6.2%,其他非利息收益345.59亿元,下降17.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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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立足客户需求开展产品、服务与渠道创新,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措施落地,继续向实体经济和消费者减费让利。上半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66.70亿元,同比减少50.45亿元,下降6.2%,主要是在本行主动降费让利的同时,受报告期内债券和资本市场波动、保险产品监管规范、营改增实施等多重因素影响,代销基金及保险、投融资顾问、债券发行与承销、对公理财、资产托管等业务收入减少。
其他非利息收益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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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利息收益345.59亿元,同比减少71.16亿元,下降17.1%。其中,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端未实现收益减少;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损失主要是由于外汇衍生产品收益减少所致;其他业务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于工银安盛再保合约分出保费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支出
?业务及管理费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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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本行继续加强成本控制与管理,坚持价值创造导向,优化费用支出结构,业务及管理费760.91亿元,同比减少8.47亿元,下降1.1%。
?资产减值损失
本行继续强化风险防控,风险抵补水平逐季改善。上半年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613.43亿元,同比增加169.10亿元,增长38.1%,其中计提贷款减值损失610.01亿元,增加171.10亿元,增长39.0%。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254.47亿元,同比减少32.78亿元,下降11.4%,主要是工银安盛再保合约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39.08亿元,同比减少95.59亿元,下降71.0%,主要是本行自2016年5月1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导致营业税金支出减少。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428.11亿元,同比减少16.08亿元,下降3.6%,实际税率21.79%。
5.2 分部信息
本行的主要经营分部有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资金业务。本行利用MOVA(基于价值会计的管理体系)作为评估本行经营分部绩效的管理工具。
经营分部信息概要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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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区域信息概要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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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2017年上半年,本行根据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时调整业务策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保持存贷款业务协调发展,努力提升资产负债配置效率。结合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投向和节奏。紧密结合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走势,适度增加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组合结构。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客户存款的稳定增长,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资产运用
2017年6月末,总资产255,140.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767.81亿元,增长5.7%。其中,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简称“各项贷款”)增加8,090.63亿元,增长6.2%;投资增加888.19亿元,增长1.6%;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增加1,919.85亿元,增长5.7%。
资产运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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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2017年上半年,本行继续贯彻国家及监管政策导向,深化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取得新成效。加大力度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发展,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和消费升级,着力支持实体经济薄弱领域,稳步推进小微金融业务中心建设和产品体系优化。2017年6月末,各项贷款138,659.0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090.63亿元,增长6.2%,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120,549.95亿元,增加6,120.54亿元,增长5.3%。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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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贷款比上年末增加7,869.47亿元,增长9.7%。其中短期公司类贷款增加3,000.93亿元,增长11.0%,主要是国内经济出现回暖迹象,生产经营者短期融资需求上升所致;中长期公司类贷款增加4,868.54亿元,增长9.0%,主要是围绕国家重大战略规划,主动对接国家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产业升级改造。
票据贴现比上年末减少3,569.06亿元,主要是为满足资产负债组合管理需要,平衡信贷投放,适度减少票据贴现资产配置。
个人贷款比上年末增加3,790.22亿元,增长9.0%。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加3,746.90亿元,增长11.6%,主要是积极贯彻国家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重点满足居民家庭自住性购房融资需求;个人消费贷款增加130.28亿元,增长5.3%,主要是抓住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需求扩大的时机,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全面推动个人互联网融资产品创新力度,“融e借”品牌业务发展迅速;信用卡透支增加176.95亿元,增长3.9%,主要是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保持稳定增长。
贷款五级分类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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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质量向好曙光进一步显现。2017年6月末,按照五级分类,正常贷款131,076.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466.55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4.53%。关注贷款5,411.48亿元,减少428.63亿元,占比3.90%,下降0.57个百分点。不良贷款2,170.72亿元,增加52.71亿元,同比少增115.14亿元;不良贷款率1.57%,下降0.05个百分点。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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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不良贷款余额1,695.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6.35亿元,不良贷款率1.90%,下降0.06个百分点。个人不良贷款余额469.61亿元,减少43.71亿元,不良贷款率1.03%,下降0.19个百分点。
按行业划分的境内分行公司类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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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本行加大力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主动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着力满足国家重点领域投资项目贷款需求,持续推进行业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增加1,273.93亿元,增长8.4%,主要是上半年全国公路行业投资快速增长拉动所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贷款增加1,273.02亿元,增长17.3%,主要是投资与资产管理等商务服务业贷款增长较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增加1,269.04亿元,增长24.5%,主要是积极支持重大水利环境和市政设施项目建设。
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增加较多,主要是部分轻工、化工和建材等行业受宏观经济减速、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矛盾突出、资源和环境约束不断强化等因素影响较大,行业内部分企业因竞争加剧、盈利能力下滑出现贷款违约。
按地域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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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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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末,贷款减值准备余额3,165.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0.01亿元;拨备覆盖率145.81%,提高9.1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28%。
按担保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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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贷款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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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客户贷款及垫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时,被认定为逾期。对于可以分期付款偿还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如果部分分期付款已逾期,该笔贷款的全部金额均被分类为逾期。
逾期贷款3,086.1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75.11亿元。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1,963.66亿元,增加13.54亿元。
重组贷款
重组贷款和垫款59.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5亿元,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重组贷款和垫款16.81亿元,增加2.83亿元。
借款人集中度
本行对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本行总资本净额的4.9%,对最大十家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总资本净额的13.9%。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总额3,057.65亿元,占各项贷款的2.2%。
投资
2017年上半年,本行结合金融市场走势,适时调整投资与交易策略,优化投资组合结构。2017年6月末,投资55,699.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88.19亿元,增长1.6%。
投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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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工具51,585.52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79.83亿元,下降0.7%,其中债券减少308.51亿元,下降0.6%。权益工具及其他4,114.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68.02亿元,增长44.5%,主要是本行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规模增加所致。
按发行主体划分的债券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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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行主体结构上看,政府债券增加2,922.96亿元,增长11.8%;中央银行债券减少483.99亿元,下降83.4%;政策性银行债券减少1,583.50亿元,下降12.0%;其他债券减少1,163.98亿元,下降9.0%。报告期内本行继续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和国债的配置力度;受债券正常到期兑付、债券市场供给结构变化影响,中央银行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和其他债券余额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按持有目的划分的投资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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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末,本集团持有金融债券17,479.56亿元,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券11,611.00亿元和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5,868.56亿元,分别占66.4%和33.6%。
负债
2017年6月末,总负债234,834.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73.10亿元,增长6.0%。
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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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2017年6月末,客户存款余额190,211.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958.69亿元,增长6.7%。从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增加8,840.09亿元,增长9.4%;个人存款增加3,494.55亿元,增长4.3%。从期限结构上看,定期存款增加6,853.49亿元,增长8.0%;活期存款增加5,481.15亿元,增长6.1%。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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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含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股东权益
2017年6月末,股东权益合计20,306.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94.71亿元,增长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0,182.95亿元,增加485.44亿元,增长2.5%。
5.4 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情况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各级资本充足率。按照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零售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内部模型法未覆盖的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
2017年6月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67%,一级资本充足率13.19%,资本充足率14.46%,均满足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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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为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
杠杆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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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根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主要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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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所示监管指标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及会计准则进行计算,比较期数据不作追溯调整。
(2)2015年中国银监会将贷存款比例由监管指标调整为监测指标。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本行未发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需予以披露的公司债券。
5.6 展望
2017年下半年,预计全球经济将延续复苏态势,但经济金融体系的复杂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可能进一步凸显。中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在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需求改善的双重支撑推动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望稳步提升。
对本行而言,外部环境演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主要表现在:一是宏观经济的稳中向好,为本行优质市场拓展和资产质量持续改善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以及经济转型升级的加快,为本行业务创新和转型发展提供了更强劲的推动力量。三是“四大板块”、“三个支撑带”、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构建起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格局,为本行优化战略资源配置、挖掘增长潜力提供了新的机遇。四是金融监管的完善和金融改革的深化,将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挑战主要包括:一是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趋势日益复杂,各类风险传染共生的特征更加突出,对本行风险防控提出更高要求。二是全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分化同国内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等因素交织叠加作用,对银行盈利空间形成挤压,对本行培育多元盈利来源、提升定价和成本控制水平提出更加迫切要求。三是银行同业以及互联网企业、金融科技企业跨界竞争格局的重构,倒逼本行加快经营转型和服务模式创新,巩固和扩大差异化竞争优势。
2017年是本行股改上市后第四个三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上半年本行在攻坚克难中交出了一份好于预期的成绩单。下半年,本行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主基调,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改革创新的三大任务,持续聚力发力,努力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信贷顶层设计,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在继续加大对国家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支持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运作好普惠金融体系,统筹推进小微、“三农”、精准扶贫及民生领域等金融服务。完善信贷增量与存量并轨管理,规范创新与多层次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多元投融资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去杠杆和降成本。
?切实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重点关注表内和表外“两张资产负债表”,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盯住管紧重点领域风险。表内围绕信用风险这个核心,把好新增入口、存量管控、不良处置“三道闸口”,坚决巩固资产质量趋稳向好态势。表外着力抓好跨境、跨界、跨市场的新型风险防控,积极应对流动性、利率、汇率等市场风险,守好安全防线和风险底线。
?深化改革创新和经营转型。持续推动大零售、大资管、大投行战略落地深植,完善国际化综合化业务体系和经营架构,加强各机构、各产品线等盈利单元建设,以服务创造价值,进一步培育形成多元均衡的收益结构。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和资源配置机制,加快推进网点渠道转型和服务流程优化,深入实施e-ICBC3.0“智慧银行”战略,充分激发经营活力,创造新的增长动能。
6.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6.1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34,363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其中H股股东131,871户,A股股东402,492户。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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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7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册。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86,064,485,065股H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536,289,851股A股。
(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同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没有变化。
6.3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
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行接获以下人士通知其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该等权益或淡仓已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如下:
本行普通股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A股股东
■
注:(1)截至2017年6月30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23,316,451,864股。
(2) 截至2017年6月30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23,717,852,951股,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013,921,700股。
H股股东
■
6.4 优先股相关情况
?近三年优先股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4]801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229号文核准,本行于2014年12月10日非公开发行了美元、欧元及人民币三币种非累积、非参与、永续境外优先股(具体情况请参见下表)。本次发行的境外优先股于2014年12月1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境外优先股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美元境外优先股、欧元境外优先股和人民币境外优先股分别以美元、欧元和人民币缴足股款发行。本次境外优先股无到期期限。本次境外优先股的合资格获配售人不少于6名,其仅发售给专业投资者而不向零售投资者发售,并仅在场外市场非公开转让。
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14年12月10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本次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总额约为人民币345.5亿元。在扣除佣金及发行费用后,本次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净额约为人民币344.3亿元。本行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
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5]189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23号文核准,本行于2015年11月18日非公开发行了4.5亿股境内优先股。本次境内优先股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票面值平价发行。票面股息率为基准利率加固定息差,首5年的票面股息率从发行日起保持不变,其后基准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每个重置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本次境内优先股首5年初始股息率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为4.5%。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5]2391号文同意,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于2015年12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证券简称“工行优1”,证券代码360011。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45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净额约为人民币449.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本行境外及境内优先股发行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优先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28户,其中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2户,境内优先股股东数量为26户。
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7年6月30日的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
(2)由于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7年6月30日的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股息的派发事项。
?优先股赎回或转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赎回或转换事项。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 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国际会计准则32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本行优先股的主要发行条款,本行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且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核算。
7. 利润及股息分配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经2017年6月27日举行的2016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17年7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了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2.343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约人民币835.06亿元。本行不宣派2017年中期股息,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股息的派发事项。
8.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7中期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本行半年度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1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8.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9. 发布半年报及其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icbc-ltd.com)。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7半年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准则编制的2017中期报告将于适当时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icbc-ltd.com)刊载并寄发予H股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易会满
2017年8月30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7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其中,亲自出席11名,委托出席2名,谷澍副董事长委托易会满董事长、沈思董事委托洪永淼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易会满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7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工银租赁在香港设立工银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全资子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工银租赁)在香港设立工银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名称以公司注册最终结果为准),由工银租赁全资持有,注册资本为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等值外币或12亿美元(按照届时汇率折算,以金额孰高者为准),注册资本分批通过现金和工银租赁的存量航空租赁业务资产实缴到位。工银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设立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集团用工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易会满董事长、谷澍副董事长、张红力董事和王敬东董事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请见附件一。
五、审议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与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因与本议案无重大利害关系的董事人数不足3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2016年度董事与监事薪酬清算方案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支付的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约为人民币1479.04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2018年度国别风险集中度限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中期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梁定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议案》
梁定邦董事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梁定邦先生的任期将于2018年4月到期,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连选连任。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董事会工作需要,董事会决定提名梁定邦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独立董事,并同意待股东大会批准其连任独立董事后,继续担任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原任职务。
梁定邦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其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事宜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梁定邦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新一届任期自其本届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梁定邦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附件四。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公告所披露外,梁定邦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此外,梁定邦先生与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银监会意见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6月27日,本行2016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年会后,本行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报送了核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申请材料。近期,银监会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文字表述提出了个别修订意见。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行董事会按照银监会的意见,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文字表述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请见附件五。《公司章程》经银监会核准后生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自银监会核准本行《公司章程》之日起生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自银监会核准本行《公司章程》之日起生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自银监会核准本行《公司章程》之日起生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自银监会核准本行《公司章程》之日起生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7年11月29日在北京召开,有关详情请参见本行另行发布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
二、2016年度董事与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三、梁定邦先生简历
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调整对比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 自2015年1月起,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副行长及纪委书记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的有关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2016年度该等人士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 2016年内任职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任职时间计算。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2016年度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2016年薪酬清算时不支付给个人,将于2017年至2019年视经营业绩情况延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1/3。首席风险官王百荣先生2016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25.65万元人民币,2016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为64.07万元人民币。董事会秘书官学清先生2016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25.65万元人民币,2016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为65.9万元人民币。原首席风险官魏国雄先生2016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35.91万元人民币,2016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为86.16万元人民币。
4.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行2016年度报告。2016年至今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变动情况如下:
(1)2016年5月,本行董事会选举易会满先生为本行董事长。同时,易会满先生辞去本行行长职务。易会满先生代为行使行长职权至2016年10月中国银监会核准谷澍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时止。2016年6月,易会满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2)2016年9月,本行董事会聘任谷澍先生为本行行长及选举其为本行副董事长,其行长任职资格于2016年10月获中国银监会核准。2016年11月,本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谷澍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谷澍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3)2016年11月,本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敬东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其任职资格于2016年12月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4)2016年7月,胡浩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5)2016年8月,本行董事会聘任李云泽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于2016年10月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6)2016年10月,本行董事会聘任谭炯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于2017年1月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7)2016年5月,本行董事会聘任王百荣先生为本行首席风险官,其任职资格于2016年7月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8)2016年5月,本行董事会聘任官学清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其任职资格于2016年7月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9)2016年5月,姜建清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10)2016年7月,王希全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11)2016年7月,魏国雄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
附件二
2016年度董事与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 自2015年1月起,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执行董事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的有关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及其他董事、监事税前薪酬为2016年度该等人士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 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度津贴标准为:基本津贴标准为30万元人民币/人/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副主席津贴为4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职位/年。
3. 股东代表监事2016年度税前薪酬合计按照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本行股东代表监事2016年度税前薪酬中,4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2016年薪酬清算时不支付给个人,将于2017年至2019年视经营业绩情况延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1/3。股东代表监事张炜先生2016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21.63万元人民币,2016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为77.89万元人民币。原股东代表监事王炽曦女士2016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21.63万元人民币,2016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为68.64万元人民币。
4. 外部监事2016年度津贴(税前)按照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津贴标准和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2016年,沈炳熙先生和董娟女士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未从本行领取津贴。
5. 职工代表监事2016年度津贴(税前)按照外部监事基本津贴标准的20%和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上表中的薪酬为其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而获得的津贴,不包含其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所获报酬。
6. 本行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2016年度报告。2016年至今本行董事和监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16年5月,本行董事会选举易会满先生为本行董事长。同时,易会满先生辞去本行行长职务。易会满先生代为行使行长职权至2016年10月中国银监会核准谷澍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时止。2016年6月,易会满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2)2016年9月,本行董事会聘任谷澍先生为本行行长及选举其为本行副董事长,其行长任职资格于2016年10月获中国银监会核准。2016年11月,本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谷澍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谷澍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3)2016年11月,本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敬东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其执行董事任职资格于2016年12月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4)2017年6月,汪小亚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5)2017年6月,葛蓉蓉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6)2017年1月,傅仲君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7)2017年3月,钟嘉年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8)2016年4月,杨绍信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9)2016年6月,张炜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同月,张炜先生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10)2016年6月,沈炳熙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11)2016年6月,黄力先生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12)2016年5月,姜建清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13)2016年7月,王希全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14)2016年10月,M·C·麦卡锡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5)2016年4月,衣锡群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6)2016年6月,王炽曦女士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17)2016年6月,董娟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18)2017年3月,沈思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9)2017年3月,希拉·C·贝尔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7. 汪小亚女士、葛蓉蓉女士、傅仲君先生、郑福清先生、费周林先生和程凤朝先生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推荐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其2016年度薪酬在汇金公司领取。
8.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因在除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上述关联方获取薪酬。除上述情形外,本行董事和监事2016年度均未在本行关联方获取薪酬。
附件三
梁定邦先生简历
梁定邦,男,中国(香港)国籍,1946年11月出生。
梁定邦先生现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证监会主席等职务。
1996年至1998年,任国际证券管理机构组织技术委员会主席。2002年至2005年,任环球数码创意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02年至2005年,任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领汇管理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04年至2009年,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4年至2013年,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0年至2016年,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定邦先生于1990年获委任为香港御用大律师(现改称资深大律师),于1976年毕业于伦敦大学,获得法律学士学位,并具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资格,1984年取得美国加州执业律师资格。2003年获香港中文大学颁发荣誉法学博士学位,2013年获香港公开大学颁发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2016年获香港岭南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2009年获选为香港证券学会荣誉院士及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
附件四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梁定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曾担任多家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熟悉境内外经济金融政策和实务,在金融监管、公司治理、立法司法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职业操守良好。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梁定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定邦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调整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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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亦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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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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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亲自出席5名,委托出席1名,惠平监事委托黄力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钱文挥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7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行2017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139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