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世界经济继续改善,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则延续了2016年下半年以来企稳向好的态势,多项宏观经济指标趋于改善,GDP实际增速6.9%,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经济总体实现良好开局。在这样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同时受新GB1589法规实施、严格治理超载以及煤炭运输、快递物流市场采购高峰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我国重卡销量高速增长,维持了行业去年以来的高景气度。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7年1-6月份全行业销售重型汽车58.4万辆,同比增长71.5%,其中物流类重卡和工程类重卡销量均持续高速增长,且工程类表现更为亮眼。
面对激烈的竞争形势和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到来,中国重汽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中心,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现代企业运行机制水平,夯实基础,巩固成果,再造优势,持续实施“创新升级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创新升级措施落实年”活动,全面提升品牌形象,产品质量及企业效益水平,推动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就上半年情况看,公司订单饱满,连续数月产销量过万辆,行业排名和市场份额均有上升,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重卡销售65594辆,同比增长78.42%;实现销售收入183.12亿元,同比增长91.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79亿元,同比增长198.58%。
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
一、生产效率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面对订单大幅增加、资源紧张、人员短缺等影响,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通过优化订单交付期为中心的生产组织模式、细分装配过程实现模块化装配、各系统开展停线分析、深入一线解决生产异常因素等措施的实施,生产秩序稳定,有效保障了连续大月生产,劳动生产效率得到大幅提高。
二、营销工作迈上新台阶。公司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聚焦经典车型,深入拓展客户领域。通过强化营销总部谋划策划和地区分公司执行能力,确保营销方案的有效性。通过建立针对快递、危化、冷链等物流类客户信息的数据分析系统,加强了大客户的开发及维护工作。通过“不停车服务”、“三全服务”等措施,使服务更主动、更精准、更高效、更具自身体色,达到让用户满意、让用户放心。 “智慧重汽”平台功能逐步丰富,在促进产品销售、提升后市场服务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产品结构调整成果凸显。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曼技术产品已经得到市场的基本认可,树立起良好的高端品牌形象,销量大增。依托曼技术产品优势,公司在保持工程车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牵引车销量大幅提升。快递车、危化品运输车、新型智能渣土车批量投放市场并获得用户信任,城市专用车销量快速增长。产品结构的适应性调整也为企业下一步持续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质量提升工作成果显著。制定和落实T17质量目标,紧紧围绕公司产品市场战略要求,通过深化直通率,实施精品车型工程,加强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员工作业标准体系,重点关注T系列整车质量控制,不断提高供应链品质等一系列措施,使整车可靠性得到稳步提升。同时大力推进智能化生产线改造和机器人应用,重点制造单位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大幅进步。
五、效益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市场需求的有效支持下,公司持续拓展降本增效思路,制定相应滚动计划并组织实施,以深入开展M经营模式为主线,通过细化成本对比分析、不断降低成本费用水平;建立“成本控制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在成本控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引导员工主动参与成本控制,实现全员控制目标;合理控制库存规模,减少资金占用等一系列全员性的降本增效活动的开展,使得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六、持续推进管理创新。公司积极应对宏观环境的转变和激励的市场竞争,加快转变自身发展方式,通过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抓好分配改革,激发各方面积极性,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动力。继续开展人力资源优化工作,发扬工匠精神,通过加强技术改造、提升员工素质,稳定骨干员工队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7—2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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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2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17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有德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表决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26)刊登于2017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2、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3、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2014年10月2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建设公司”)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公司”)签署了《仓储服务合作协议》及《房屋承租协议》,用于旧产品件的仓储及零配件的日常销售管理等服务。上述协议的服务期限均为三年。该协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目前,由于相关协议即将到期,且公司原有的配件销售业务、资产等已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地球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球村公司”)。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公司、地球村公司拟与济南建设公司及动力公司对相关协议进行修订并重新签署如下协议: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
(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地球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
(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
上述事项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28)刊登于2017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披露。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协议进行了逐项表决,关联董事于有德先生、宋其东先生、宋进金先生、邹忠厚先生分别对三项协议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1)、(2)、(3)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受世界经济继续改善,中国宏观经济企稳向好,以及新GB1589法规实施、严格治理超载等因素影响,2017年上半年我国重卡行业实现超预期的高速增长。2017年上半年公司共生产重卡64,123辆,同比增长76.86%,实现重卡销售65,594辆,同比增长78.42%,产销情况均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受公司产销大幅增长影响,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无法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
根据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已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辅助生产服务协议》、《专利权和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技术服务协议》、《职工医疗服务协议》,在2017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及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将增加201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增加后,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929,298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2,088,457万元人民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编号:2017-29)详见刊登于2017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董事于有德先生、宋其东先生、宋进金先生、邹忠厚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4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7—2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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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10月2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建设公司”)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公司”)签署了《仓储服务合作协议》及《房屋承租协议》,用于旧产品件的仓储及零配件的日常销售管理等服务。两项协议的服务期限均为三年。上述协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目前,由于相关协议即将到期,且公司原有的配件销售业务、资产等已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地球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球村公司”)。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公司、地球村公司拟与济南建设公司及动力公司对相关协议进行修订并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济南建设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动力公司为本公司的控制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和地球村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对《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予以审议。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于有德先生、宋其东先生、邹忠厚先生、宋进金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最终以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此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所述的关联关系。
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绣江路北首路西绣惠镇康陈村地段;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明亮;注册资本:肆仟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776314234E;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以上项目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经营);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的加工及销售(不含玻璃制造);钢结构加工及安装、建筑工程施工、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及安装、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管道维修(以上经营项目取得资质证后经营);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零部件、彩板五金、交电、日用杂品、耐火材料(只限分公司经营);房屋粉刷、清洗维修、房屋出租、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网架设计、制作、安装(凭资质);输送设备、涂装成套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调试;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325万元,净资产7,4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593万元。
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所述的关联关系。
注册地址:章丘市圣井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马纯济;注册资本:7130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87411873C;经营范围:发动机及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发、中试,对外进行计量培训、评审,提供动力能源(风、水、电、汽,只限于提供,不含自制),自有土地、房屋设备租赁,物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340,774万元,净资产861,4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33,639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房屋租赁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参照同地区土地及房屋租赁价格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济南建设公司所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肆佰肆拾叁万元。济南建设公司所提供的场地所有的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绣江路北首路西绣恵镇康陈村地段北首路西的厂区。总面积为67712平方米;其中,场地面积46539平方米,厂房面积21173平方米。
公司与动力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叁佰壹拾壹万元整。所租赁的房屋坐落于章丘工业三路913号,总面积为9400平方米。
地球村公司与动力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期限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所租赁的房屋坐落于章丘工业三路913号,总面积16800平方米。
上述三项协议均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由济南建设公司提供其东场区用于旧产品件的仓储服务、租赁动力公司相关厂房用于零配件的日常销售管理及仓储。通过该等交易,公司能够实现资源整合,统一管理,降低相关物流费用,为公司正常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现该事项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7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7—2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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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主要负责重卡整车的生产和装配,目前已经在关键零部件总成、整车生产和装配、整车进出口等环节具备一体化的生产能力和竞争优势。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他下属公司发生持续性的购销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从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发动机、变速箱、内饰件及其他相关零部件;接受中国重汽及其下属各改装厂的整车上装服务;向中国重汽集团下属的进出口公司销售用于出口的整车;控股子公司桥箱公司向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车桥等。
2017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4月27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700,541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1,264,662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15)。
受世界经济继续改善,中国宏观经济企稳向好,以及新GB1589法规实施、严格治理超载等因素影响,2017年上半年我国重卡行业实现超预期的高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7年1-6月份全行业销售重型汽车58.4万辆,同比增长71.5%。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重卡64123辆,同比增长76.86%,实现重卡销售65594辆,同比增长78.42%,产销情况均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受公司产销大幅增长影响,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无法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根据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已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辅助生产服务协议》、《专利权和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技术服务协议》、《职工医疗服务协议》,在2017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及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将增加201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增加后,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929,298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2,088,457万元人民币。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于有德先生、宋其东先生、宋进金先生、邹忠厚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请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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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节《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三)2017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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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纯济,注册资本:102628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71,154万元,净资产301,836万元,营业收入20,146万元。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187128.5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圣井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严文俊,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总成、工程机械、农用车、摩托车配件、橡胶制品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机械加工、铸造;汽车改装;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五金、交电、钢材的批发;汽车售后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在章丘市中国重汽工业园内从事污水处理经营和压缩空气的供应;批发(有仓储):乙炔;丙烯;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不含剧毒品,成品油,第一类易制毒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永久气体(限氧气、氮气、氩气)、液化气体(限二氧化碳)气瓶充装;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安装。(以上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62,150万元,净资产139,1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57,843万元。
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671308万元,注册地址:章丘市圣井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马纯济,主营业务:发动机及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发、中试,对外进行计量培训、评审,提供动力能源(风、水、电、汽,只限于提供,不含自制),自有土地、房屋设备租赁,物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340,774万元,净资产861,4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33,639万元。
3、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金193088.38万元,注册地址: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农场红泰六路699号,法定代表人邢忠,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多缸柴油机、汽车用、低速货车(含三轮车)用、非车用,发电机组、发动机配件及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自由房屋租赁、设备租赁。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88,047万元,净资产253,3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1,491万元。
4、中国重汽集团重庆燃油喷射系统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3848.58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翠宁路6号,法定代表人:胡伯康,主营业务:油泵油嘴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2,232万元,净资产45,3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7,345万元。
5、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8114.9万美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圣井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侯建明,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生产再制造发动机产品及汽车零部件、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润滑油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0,239万元,净资产76,6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7,317万元。
6、中国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55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4层、15层,法定代表人刘伟,经营范围: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非工程建设类),提供自产产品售后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汽车及配件、电子机械设备、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装饰材料、计算机软件、建筑材料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10,212万元,净资产90,96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6,666万元。
7、济南港豪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150370万港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十一层,法定代表人蔡东,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进出口贸易(电子、机械设备,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汽车及配件;贱金属及其制品;矿产品;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工业用);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木浆及其它纤维状纤维素;纸及纸板的废碎品;纸、纸板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等);自有房屋租赁(以上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4,843万元,净资产133,72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03万元。
8、中国重汽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3层,法定代表人方健,经营范围:汽车制造、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安装工程、工矿工程建筑及项目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制造与安装工程的监理;基本建设项目标底的编制和工程结算审价、评估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008万元,净资产3,4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59万元。
9、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300万元,注册地址:柳州市柳江县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法定代表人于有德,经营范围: 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除雪设备的制造、销售和服务;商用车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车辆维修);厂房租赁;场地租赁;仓库租赁,仓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服务。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3,396万元,净资产12,2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0,317万元。
10、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6277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1128号,法定代表人于有德,经营范围:专用汽车、商用车(不含小轿车)、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不小于500L);车载罐体(不含压力容器);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及自产产品的配送和服务;房屋、场地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3,956万元,净资产5,8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5,738万元。
11、中国重汽集团绵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防震减灾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颜家智,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商用车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760万元,净资产4,3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77万元。
12、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注册地址:济宁市诗仙路369号,法定代表人刘荣章,经营范围:车用燃气气瓶的安装(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载重汽车、专用汽车、重型专用汽车底盘、客车底盘、汽车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机械加工和销售及以上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8,182万元,净资产-30,16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2,391万元。
13、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长城路8号,法定代表人童金根,经营范围:商用汽车整车及底盘(含低速货车、专用汽车、载货汽车、客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检测及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通用机械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运输型拖拉机及农机推广;汽车租赁、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限制类)(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97,280万元,净资产89,1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3,475万元。
1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
控制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潘王路19777号,法定代表人严文俊,经营范围:客车底盘及零部件生产、加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汽车工业技术服务;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零部件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55,209万元,净资产-2,6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0,277万元。
15、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埔岭99号,法定代表人徐向阳,经营范围:汽车(含底盘、客车)生产、销售;低速货车生产、销售;机械产品、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和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2,510万元,净资产-13,2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0,121万元。
16、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2400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长清区重汽黄河路688号(重汽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李建亭,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不含特种设备)、橡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机床设备维修;工程机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3,541万元,净资产28,36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3,519万元。
17、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7层,法定代表人张亮界,经营范围:投资汽车工业、房地产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1,415万元,净资产81,134万元。
18、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23954万元,注册地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荣路369号,法定代表人于有德,经营范围:重型专用汽车及底盘制造、专用汽车方面的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各类工程机械产品的研发、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改装汽车、汽车配件制造;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62,626万元,净资产31,9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8,936万元。
19、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天门大街266号,法定代表人于有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重型汽车专用底盘、消防车、汽车总成、汽车零部件及专用汽车改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9,985万元,净资产11,0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3,087万元。
20、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520.79万元,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州街99号,法定代表人武正河,经营范围:设计制造汽车变速箱、拖拉机前驱动桥、工程机械齿轮、各种螺伞齿轮等部件、煤矿支护设备及综采配件、铸锻件、设备维修及配件;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经营本公司各种产品部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要材料及设备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变速器产品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1,620万元,净资产59,6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2,327万元。
2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章丘市潘王路17668号(世纪大道以北),法定代表人陈彦博,经营范围:制造、销售:专用汽车(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为准);车载罐体;城建园林机械修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2,927万元,净资产11,5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7,631万元。
2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物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53号,法定代表人杨永启,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车用尾气净化液;餐饮、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以上凭资质证经营);房屋出租及中介;房地产营销、代理;保洁服务;家庭服务;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水处理设备;包装箱的生产(不含印刷)、销售;销售:办公用品,工艺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048万元,净资产3,1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07万元。
2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地址:山东省章丘绣江路北首路西绣惠镇康陈村地段,法定代表人马明亮,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以上项目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经营);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的加工及销售(不含玻璃制造);钢结构加工及安装、建筑工程施工、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及安装、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管道维修(以上经营项目取得资质证后经营);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零部件、彩板五金、交电、日用杂品、耐火材料(只限分公司经营);房屋粉刷、清洗维修、房屋出租、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网架设计、制作、安装(凭资质);输送设备、涂装成套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调试;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325万元,净资产7,4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593万元。
24、中国重汽集团希尔博(山东)装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金21851.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天门大街567号,法定代表人刘培民,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装配、安装、销售、进出口随车起重机、随车起重运输车、拉臂钩、升降尾板、汽车起重机及其零部件,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321万元,净资产9,69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60万元。
25、中国重汽集团包头新宏昌专用车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工路3号,法定代表人张树云,经营范围:专用车(小桥车除外)生产与销售;专用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的经营产品、进口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
注:以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相关数据为2016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有国家定价,则应执行该国家定价;如没有国家定价,则应考虑适用市场价或成本加成价,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综合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于某种服务,则应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如果在将来任何时候,某一国家定价生效并可适用于某种服务,则该服务应适用该国家定价。
辅助生产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技术服务的定价原则:中国重汽集团将为本公司提供日常性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服务费为每年200万元(包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及服务费用);如果中国重汽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技术开发,其技术开发费的定价原则为提供该等技术服务的实际支出的成本加上10%的利润。
仓储服务的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房屋租赁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参照同地区土地及房屋租赁价格确定。
医疗服务协议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签署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的需要,公司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零部件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辅助生产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技术服务、商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职工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已签订的协议有:《综合服务协议》、《辅助生产服务协议》、《专利权和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技术服务协议》、《职工医疗服务协议》。以上相关协议刊登在2006年4月13日、2006年8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后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签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对上述协议均予以修订并续签。相关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09年5月15日、2011年4月23日、2014年5月7日和201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为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在已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的基础之上,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4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后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续签该协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 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和专业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董事会《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做如下专项说明:
公司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货物互供、综合服务、辅助生产服务、房屋租赁、技术服务、商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职工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51 证券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17-2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