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上半年,公司按照年初工作会议将 “2017年作为公司蓄势发力、攻坚克难、闯关突破的关键年”的总体定位,“全力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与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转方式、调结构,推改革、强机制,精管理、增效益,科学务实,积极作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推进公司的改革和发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2.产品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上半年,公司硬质合金总产量稳定提升,产品结构进一步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球齿大类、PCB棒、大制品产量同比增长。
3.企业改革工作稳步向前推进。一是顺应事业部体制,进一步下放和理顺职能。二是调整绩效考核体系。
4.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成效。组织了全国企业家活动日暨中国企业家年会重要活动之一的“硬质合金产业高峰论坛暨产需合作对接会”,极大地促进了国内硬质合金行业领域的合作交流,也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形象。
5.内部管理基础更加夯实。各单位牢固树立“向管理要效益”的思想,不断采取措施强化管理,推动内部管理越来越细化,越来越规范,基础工作越来越夯实。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湖南中钨高新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算,对子公司株洲市金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了吸收合并,导致合并范围减少两家子公司。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7-6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扫描、传真表决票)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70;《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7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电、供水分离移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三供一业”供电、供水分离移交工作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72。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7-7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三供一业”供电、供水分离移交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文件精神,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硬公司”)拟对其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电、供水实施分离移交。
一、项目概况
1. 供电分离移交项目
(1)改造及分离移交范围:株硬公司所属职工家属区,包括罗家冲村、钻石新村、红卫村、茨中村、向群村、永红村六个居民村住户和部分散户,以及专线用电单位3户,共计6738个点(含照明)。
(2)建设内容包括:外线部分高压系统的更新改造;公变部分的更新改造;专变部分的更新改造;居民区零线安全隐患整改。
(3)采用“先移交后改造”方式,接收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4)项目改造估算为7251.55万元,改造完成后据实结算。
(5)人员安置情况:目前株硬公司家属区供电单位动力供应中心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除完成家属区相关工作外,还要完成生产区相关工作;因此,家属区供电系统分离移交后,不需要进行安置。
2. 供水分离移交项目
(1)项目分离移交范围:株硬公司所属职工家属区,改造涉及5836户。
(2)建设内容包括:对株硬公司生活区内现有给水泵房进行改造,改造后负责株硬公司生活区的供水;对株硬公司生活区的局部主供水管网进行优化,在生活区内新增部分给水管网,并对部分老旧给水管道进行更换。
(3)采用“先移交后改造”方式,接收单位为株洲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改造估算为860.18万元,改造完成后据实结算。
(5)人员安置情况:本项目涉及的安置人员仅为生活区水泵房运行人员4人,均为株硬公司职工。泵房移交以后由于自来水公司实行的是无人值班制,因此该部分运行人员由企业自行安置,转岗到株硬公司其他岗位工作。
二、分离移交项目费用情况
以上两个项目共涉及改造资金约8111.73万元(该资金为估算数,最终结算数会有所不同)。该项目资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5-3-2”方式分担,即国家财政补贴50%,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承担30%,所属企业承担20%。因此,株硬公司需承担约1622万元改造资金投入。
三、分离移交项目资产情况
株硬“供电”分离移交资产净值约为29.6万元;“供水”分离移交资产净值为244万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中央企业职工家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资[2016]38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本次分离移交涉及固定资产净值273.6万元,公司将按照规定核减有关资产及所有者权益。
2、本次分离移交项目涉及支出改造资金约1622万元,该项资金支出将计入营业外支出,影响当期损益。具体年度业绩影响额视改造款支付进度确定。
3、该项目的实施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公司成本费用,有利于公司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株硬公司职工家属生活条件的改善。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