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无异议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持续稳定地开展现有主营业务,并以化工贸易为依托积极谋划向新型化工、新型能源行业转型,并稳步推进锂电全产业链战略布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稳定地开展现有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化工产品贸易业务,深挖合作契机,不断丰富贸易产品,对新项目和企业进行背景调查、风险论证和财务分析等,并与大量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贸易业务持续稳妥开展,资源整合方面的能力逐渐得以强化,能够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并确保盈利。
二、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
公司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对原21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根据业务发展规划,聘请了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选举了王诚先生为董事长,聘任了张杰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徐海燕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大海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端管理人员的加盟为公司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内部控制能力,提升了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保障了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同时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原机构设置及管理流程也进行了优化,建立了相应制度和流程,保障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资金的安全。
三、全力以赴推进恢复上市工作。
由于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4年、201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暂停上市。2017年4月28日,公司如期披露2016年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11-18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净资产均为正值,且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满足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2017年5月5日,公司正式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交易所于2017年5月12日正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同时要求公司补充材料,并聘请专业机构发表意见。2017年6月23日,公司向交易所提交补充材料和专项意见,并履行披露义务。2017年6月28日,公司再次接到交易所通知,提请相关机构对公司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017年7月8日至21日,公司积极配合交易所完成了现场核查工作并及时提交补充材料,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全力以赴推进恢复上市各项工作。同时,公司还定期向监管部门就恢复上市工作进展及后续工作安排进行专项汇报,及时了解、跟踪监管部门的最新动态、贯彻和落实相关指导意见,以确保成功实现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四、明确战略规划,积极研究谋划企业战略布局,逐步推进和落实实施路径。
借助控股股东在能源领域的资源和多年的运作经验,公司董事会抓住发展契机,重新制定了经营发展规划,一方面利用自身优势和多年化工行业积累,以化工贸易为依托,运用资本市场平台,由重资产、劳动力密集型的传统化工向轻资产、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新型化工转型升级,促进产能结构优化和提升。在新型化工领域,公司将以化工新材料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为切入点,打通从锂矿—碳酸锂/氢氧化锂—电池材料—系统集成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全产业链,构建差异化的商业模式,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链整合者和综合服务供应商。与此同时,公司将充分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优先采用新能源电力作为公司能源解决方案,完成向新型能源和新型化工的转型。结合公司向新能源行业转型的发展规划,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持有的能投风电55%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并购涉足风电产业和进入新能源行业,公司将在会东、盐边、美姑和雷波等县获得风电资源储备约 200 万千瓦、光资源储备约 40 万千瓦,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风电资产属于清洁能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导向,也符合公司布局新能源产业的战略规划。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093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目前现金较为充裕,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投资收益,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投资期限较短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授权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未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未超过董事会批准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理财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资金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为更好的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投资期限短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本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根据闲置自有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投资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风险投资的董事会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8.5亿元)。上述投资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的具体事宜,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形式执行相关申购及赎回等事宜,并就该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协助董事会履行后续披露义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理财额度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法律合规部负责对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保本收益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提高公司业绩,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098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对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由于客户需求量增加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7,692.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2.8亿元资金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现金较为充裕,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以外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额度,拟在6.2亿元资金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资金额度累计不超过9亿元,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094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目前现金较为充裕,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投资收益,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外,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投资期限较短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未来12个月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累计不超过9亿元,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未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累计计算的原则,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理财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资金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未来12个月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累计不超过9亿元。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为更好的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投资期限短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本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根据闲置自有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投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累计计算的原则,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由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经营层负责在批准额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的具体事宜,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形式执行相关申购及赎回等事宜,并就该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协助董事会履行后续披露义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理财额度后,由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法律合规部负责对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保本收益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提高公司业绩,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累计计算原则,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099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长江水运2017年度发生的燃料油贸易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52,307.69万元。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公司与长江水运开展的燃料油贸易正常,长江水运资信较好。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由于长江水运需求量增加,导致2017年度公司与长江水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年初预计金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长江水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年初预计基础上增加77,692.31万元,全年预计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亿元。
■
(三)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审议情况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长江水运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8,387.39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四川长江水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412.88万元
注册地: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川
经营范围为:货物运输(长江干线及其支流省际普通货船、集装箱内支线运输)(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批发[仅限票据交易]:经营范围以编号为川泸安经(甲)字[2015]0020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29日);零售:柴油(限水上加油站,闭杯闪点>60℃,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水路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修造(此项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普通货运(此项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燃料油(不含危险品)、润滑油、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及金属矿、机械设备及五金产品、煤炭;仓储(不含危险品);陆路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代理;贸易经纪与代理;自有房屋租赁、船舶租赁。
(二)关联关系
长江水运系四川省国资委下属投融资平台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三级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分析
长江水运系国资企业,资信良好,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国内贸易。公司与长江水运开展贸易业务,主要是根据长江水运对燃料油的需求量向长江水运销售燃料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因为客户需求量增加和贸易规模扩大所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上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096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对会计报表列报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照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097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届次:2017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 15:00至2017年9月15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17年9月15日上午 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川化宾馆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
1、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提案内容详见2017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和《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授权代理人代理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9月9日至2017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分,下午1:00—5:00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 佳赵江晨
联系电话:(028)89301891、(028)89301777
邮 编:610301
(二)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5,投票简称:“川化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其它子议案分别表示为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 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
注:1、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2、本表可自行复制,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101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二○一七年八月十九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川化宾馆六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独立董事曾廷敏先生因病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张玲玲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7-099号、100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由于客户需求量增加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7,692.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号)。
由于是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现金较为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投资收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经营层在2.8亿元资金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现金较为充裕,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在董事会授权额度以外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额度,拟在6.2亿元资金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未来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资金额度累计不超过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下午14:30在川化宾馆6号会议室召开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97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099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