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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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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宏观经济环境与行业分析

 1、宏观经济环境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震荡回暖,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各项经济指标均同步有所回升,但局部地区冲突和欧美部分国家的政治不确定性仍给全球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一定的挑战。国内方面,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速稳中有进,GDP增速回升到6.9%,工业生产回暖,服务业平稳运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外部经济环境。

 2、行业分析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基础产业和战略性产业,得益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产业政策支持、强劲的信息化投资和旺盛的IT消费需求等因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已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发展态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1)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发展迅速

 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获得国家产业政策支持。2017年,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战略,国家工信部制定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指出将研究制定新形势下适应产业发展特点的政策措施,加大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着力研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领域关键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加快培育新业态和新模式。在众多产业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呈现出平稳较快的增长态势。

 (2)软件服务化和网络化趋势更加突出,智慧城市需求激增

 近年来,软件企业服务化和软件网络化的趋势使得软件产业中咨询类服务和运营类服务的发展迅速。伴随着政府、电信、金融、能源、医疗等行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嵌入式软件的增速也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在未来会成为软件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同时,伴随着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各地政府部门加强顶层设计,从城市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而智慧城市的建设依赖于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与其最为相关的行业即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特别是数据处理和分析业务将获得广阔的市场空间。

 (3)全球产业格局深刻变化,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世界产业格局正发生深刻变化,围绕技术路线主导权、价值链分工、产业生态的竞争日益激烈,发达国家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加速战略布局,抢占未来发展主导权,给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跨越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同时,来自国内同业及跨国公司的双重竞争日益加剧,为国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转型发展带来挑战。

 (二)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面对复杂多变、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面向新的产业发展形势,公司坚持创新与全球化发展策略,以自主知识资产为核心驱动业务的专业化、IP化、互联网化发展。2017年是公司执行《东软5.0发展规划》的第二年,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积极的市场竞争策略,持续提高行业专业化水准,在各优势行业的领导者地位得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业务在经营节奏上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的知识资产。同时,公司持续加强虚拟公司的专业化能力和经营效率,提升区域运营平台的综合治理与商业能力,推进与业务深度耦合的领导力建设和绩效改善,推动业务盈利水平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881万元,同比下降19.91%;扣除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医疗”)、原间接控股子公司东软熙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康”)自2016年7月31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影响,同口径下,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99%;公司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93万元,同比增长30.44%;如果将报告期内和去年同期同时扣除东软医疗、熙康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后,同口径下,公司主营业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2.02%;每股收益0.10元,同比增长30.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55万元,同比增长3.09%。

 报告期内,公司创新与竞争能力、品牌美誉度与影响力不断获得认可。在中国IT市场年会上,公司荣获“2016-2017中国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典范企业”奖项。在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流会上,公司荣获“2017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最具匠心精神企业奖”。报告期内,公司主商标“@”在42类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服务上,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再次获得国家对公司综合实力、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知名度的认可和肯定,也为“Neusoft”成为国际优秀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东软依托业务基础平台UniEAP、云应用平台SaCa、大数据高级分析应用平台RealSight三大平台产品,凭借在大数据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在众多垂直行业的实践积累,入选Gartner报告。子公司熙康建设运营的“宁波云医院”项目获得全球信息化领域的最高级别奖项“2017年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eHealth Champion大奖,也是中国唯一获此殊荣的项目。

 (三)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经营情况

 1、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

 东软业务覆盖卫计委、医保、商保、医院、民政、扶贫等行业领域,围绕医疗健康与社保多行业解决方案的互联,致力于在新医改背景下的充分融合,打造大健康产业的全面、系统化的生态系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与20多个城市签署大健康战略合作协议,持续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在区域卫生和医院信息化领域,公司核心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根据IDC的行业分析报告,公司连续7年保持市场占有率第一,持续领跑行业。在区域卫生领域,公司签约青海省卫计委、上海杨浦区卫计委等客户。公司承接“辽宁省医学影像云”项目,以全新商业模式拓展市场,对未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同时与中国电信深度联合,以此为契机共同推进各级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普及和提升,联合进行健康医疗行业云化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开发和模式创新,合作拓展全国范围内“互联网+健康医疗”项目。在分级诊疗业务方向,公司与烟台、湘潭等多个城市签约,打造大健康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和影像云中心,促进“三医”联动,以实现分级诊疗和医疗健康信息共享的业务支撑服务。在医院信息化领域,公司拓展桂林市人民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大连市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承接国家科技部恶性肿瘤大数据处理分析与应用研究项目。面向医疗业务创新,医疗健康大数据、大象就医、RealOne Connected等互联网产品客户规模不断扩大,持续提升线上线下互动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在医院运营及医疗生态价值链管理领域,子公司东软望海在医院HRP领域业务大幅增长,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供应链业务全面启动,供应宝平台在华西医院、安徽医科大学一附院、河南省人民医院等多家三甲医院上线运营,并新签约近200家客户,快速提升市场份额。在智能DRGs领域,公司创新推出政府和医院解决方案并迅速占领市场,报告期内签约多个省市级政府卫生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医院自助服务的一体机业务快速发展。在银医业务领域,Ubione系列智能设备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合作,拓展西安交大二附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广西南溪山医院等多家大型三甲医院,业务持续快速增长。面向银行、大型商超、第三方支付等的销售与覆盖业务开始逐步放量。报告期内,公司Ubione智慧病区在武汉中南医院正式上线。

 在医疗保险管理领域,公司签约常州、秦皇岛、石家庄、长春等多个城市,持续巩固市场领导者地位。公司承接西宁医保监控、保山城乡一体化等医保控费业务,签约国元农业保险、云南鸿翔、成都莲合等公司的医保结算项目,与中国人保、中国人寿、泰康保险、阳光保险、大地保险等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医保商保系统对接同步结算,全面打开市场。公司承接12个省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为超过150个地市提供平台接入服务。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公司持续巩固市场领导者地位,承接宜昌、本溪、锦州等地“智慧人社”项目,以及常州、无锡、芜湖、柳州等地金保项目,机关保业务拓展辽宁、青海、湖北、江西等省。在扶贫领域,公司签约山西、贵州、四川、江西等省客户。在民政行业,公司签约国家民政部福彩和慈善中国、石家庄市智慧养老管理平台等项目。在人社公共服务领域,公司“智慧人社app”成功在盘锦、临沂等地市人社开展“互联网+”服务;“养老生存认证app”覆盖宁夏、山东、广东、江苏等10省18地市,覆盖退休职工80万人;“全民参保登记app”覆盖辽宁、山东、浙江等5省9地市,完成登记75万笔。报告期内,社保定点产品、社保一体机等自有产品持续落地,拓展本溪、徐州等多个城市,业务快速发展。

 2、智能汽车互联

 东软是全球领先的汽车电子服务供应商,在汽车电子业务领域,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与发展,公司建立了与众多国内国际车厂、国际汽车电子厂商的长期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构建了由分布在中国、德国、日本的三千余名优秀人才组成的汽车电子软件研发团队,技术与市场份额都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在全球排名前30的汽车厂商中,85%使用了东软的软件与服务。

 在中国市场,东软作为车载系统整体供应商,持续拓展国内汽车厂商的车载量产业务,签约上汽通用、华晨宝马、北汽新能源、泛亚汽车、前途汽车等厂商。公司持续提升和丰富车载信息娱乐、T-Box、Telematics车联网、手机车机互联、车载信息安全等自有产品。公司进一步加强与阿尔派、Harman、电装等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保持在汽车电子业务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成为国家汽车电子安全国标牵头制定单位,获得国家层面对东软车载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综合实力的高度认可。同时,东软还代表国家参与联合国国际汽车信息安全标准法规提案建设,也是国际车联网安全标准制定中唯一的中国企业。

 在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和自动驾驶领域,公司持续提升“C4-Aflus”新一代座舱式系统平台、“e-Janus”全液晶仪表、ADAS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基于V2X通信技术产品的解决方案“VeTalk”等高级驾驶辅助系统产品线,并发布新一代自动驾驶产品—基于NXP最新自动驾驶芯片S32V的自动驾驶中央域控制器,可实现自动紧急刹车(AEB)、车道保持(LKA)、高速公路辅助(HWA)、交通拥堵辅助(TJA)、自动泊车(APA)等自动驾驶功能,有效提升紧急情况下的行车安全。公司与中国移动研究院共同研究基于5G的下一代车联网,进一步探索V2X等技术方向。报告期内,ADAS业务新签约一汽集团等车厂客户。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子公司东软睿驰在报告期内业务实现突破和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与数据共享工作组的组长单位、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成员、互联互通充电联盟成员。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制定国际ISO15118标准以及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特殊要求、基于PLC技术的电动汽车充电通信技术要求、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电动汽车用仪表等多项国家标准,打造行业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和完善智能充电产品、动力电池包、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等产品,与吉利汽车等多家车厂展开深入密切的合作。“氢氪出行”作为“车共享”的实践者,提供按需用车的分时租赁服务,现已在大连、邯郸等多个城市上线运营。

 3、智慧城市

 公司致力于推进“智慧云城市”战略,构建了集咨询规划、建设实施、运维服务于一体的“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新型智慧城市”业务框架,在惠民、优政、兴业等板块持续提升业务发展速度。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丹东、哈尔滨、抚顺、湘潭等地智慧城市项目,积极参与城市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与政府协同合作,加速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扩大优势行业的市场占有率。

 东软积极打造智慧政务系统,以大数据为核心助力政府治理模式创新,持续提升公司在“优政”领域的市场竞争位序。在公检法行业,公司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法开展合作。在电子政务领域,公司承接国家信息中心、国家工商总局、广东省信息中心等客户项目。在不动产管理领域,公司承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藏国土资源厅等项目。在财税领域,公司签约上海、沈阳等市财政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地税等客户。在环保领域,公司拓展宁夏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承德市环保局等客户。在食品安全领域,公司签约渭南市肉菜追溯体系二期项目。

 东软积极为电信运营商提供物联网链接平台、物联网使能管理平台、业务管控平台、云虚拟池解决方案与业务支撑平台、大数据基础平台和信息安全平台,助力电信运营商全面布局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撑。公司加强与中国联通的合作,签约中国联通总部及辽宁、四川、江西、浙江等省分公司。公司持续拓展与中国电信在新一代CRM平台、集采服务、BSS等领域业务,签约中国电信总部、云计算分公司及河北、陕西、上海、云南等地业务。公司与中国移动保持深度合作,推动内蒙、甘肃、山东等省平台业务云化,与中国移动研究院共同探索基于5G的MEC等新方向,在继续巩固云计算、信息安全等省分优势市场的前提下,开拓下一代客服平台、NFV电信云平台等新领域,承接中国移动总部、中移在线、咪咕公司及苏州研发中心等专业化公司的新业务。同时,公司积极开拓虚拟运营商市场,承建4个优质虚拟运营商的业务支撑平台。

 东软积极布局智慧能源,通过不断的创新重构能源行业的内部管理,重构产业链,支撑城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和城市环境保护健康发展。在电力行业,公司持续加强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核心客户的合作,承接总部及江西、四川、北京等地项目。在石油石化、水务燃气领域,公司进一步加强与关键客户的合作,持续推进全产业链业务布局。

 东软在智慧金融业务领域不断创新,持续加强面向银行、保险、证券全行业的业务拓展。在银行业务领域,公司加强与中国银联、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关键客户的深度合作。在保险业务领域,公司保持与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等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并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落地。在证券行业领域,公司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海通证券等客户的合作,签约中汇信息技术等新客户。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构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运营服务体系,通过“睿保”互联网保险创新业务平台实现医疗、汽车、教育等产业与保险的融合,依托大数据技术,推出“退赛无忧”、“停诊无忧”等多种创新场景化互联网保险产品并打开市场。

 东软在智慧教育领域,助力教育体系全面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现代教育系统,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中国地质大学、济南大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等高等院校信息化项目。东软睿云覆盖到河南、湖北、吉林、辽宁、山西等省,累计注册用户超过300万。

 东软在智慧交通领域,统筹考虑“人、车、路、环境”四类因素,不断完善涵盖城市交通管理、高速公路、轨道交通、车联网、航空等领域的大交通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签约苏州、青岛、北京、深圳等地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NOCC)项目。东软云警产品签约珠海、绵阳等地业务,社会面视频监控业务在丽水全面铺开,业务进展顺利。

 4、企业互联及其他

 在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领域,公司聚焦重点行业和中高端客户,持续加强与海尔、海信、美的、万达、万科、TCL、奥克斯等核心客户的合作。在烟草行业,公司聚焦烟草新一代营销、大数据智能应用、智慧物流等核心业务,签约国家烟草总局以及浙江烟草、江苏烟草、河北烟草等客户。在数字媒体领域,公司签约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广州电视台等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中标中国航发集团智能工厂项目,东软“智能工厂解决方案”入选国家工信部《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具有积极的创新和示范效应。

 在产品领域,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持续推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的知识资产,UniEAP、SaCa、RealSight等平台产品快速增长,在宏观经济、金融、民生、医疗、教育、交通、新媒体等多个行业领域全面发展,积极拓展省级合作伙伴,市场地位持续提升。东软RealSight入选国家工信部《大数据优秀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案例集》。在HCM领域,公司持续服务万达集团、信达资产等客户,并签约长安马自达、沧州银行、晶澳太阳能等新客户。在档案管理领域,公司签约广东省档案局、青海省交通信息中心等省级客户,同时向区县档案馆覆盖延伸。

 在BPO业务领域,公司持续提升面向全球的交付能力,同时在跨境电商服务领域获得快速发展。在IT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领域,公司自有的数据中心管理软件产品在中国移动哈尔滨云基地、呼和浩特云基地及华夏银行等客户得以应用。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公司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2017年1-6月由“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9,555,765元,由“营业外收入”调整至“财务费用”的贷款贴息为558,90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

 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和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进行了规范,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四、 备查文件目录

 4.1载有董事长刘积仁签名和公司盖章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4.2载有董事长刘积仁、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张晓鸥、会计核算部部长金辉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4.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积仁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0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29日在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83号产业金融博物馆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7名。因工作原因,董事陈锡民委托副董事长王勇峰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王巍委托独立董事刘淑莲出席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积仁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软(欧洲)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软(日本)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软(香港)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六)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等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根据《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王齐、刘跃葵、陈萍、甄明、文芳、王荣利、赵洋、温圣、鞠莉、栗伟、高景东、苏新华、米澄宇、蔡鸿甦、兰冬、穆强、曹燕龙、姜喜斌、李洪亮、张浩林、林斌、滕元润、袁茂林、朱忆、全刚、郭坤华、郑石磊等2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51.97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805元/股。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刘积仁、王勇峰、陈锡民、徐洪利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内存在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形,因此根据《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并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将发生变化,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减少519,74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519,740元。

 为此,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份总数,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3,197,745元。

 修改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2,678,005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243,197,745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242,678,005股,均为普通股。

 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八)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议案

 公司层面2016年度业绩考核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解锁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85人,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1人、其他管理者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374人。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除2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和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其2016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外,其他357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全部为“合格”。根据《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有357名激励对象已达成、2名激励对象未达成、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退休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股票激励计划》中不得解锁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刘积仁、王勇峰、陈锡民、徐洪利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九)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董事会同意符合解锁条件的35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415.194万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并在激励对象解锁申请被接受后,由公司董事会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具体股份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刘积仁、王勇峰、陈锡民、徐洪利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十)关于注销北京临时税务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景山税务所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发生的临时涉税业务已经完成,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在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景山税务所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的临时税务登记。

 本议案是应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注销临时税务登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其他涉税事宜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如再发生需要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宇佐美徹的书面辞职申请书。因工作原因,宇佐美徹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宇佐美徹的辞职即日起生效。董事会谨对宇佐美徹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董事会提名远藤浩一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以上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十二)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9月27日召集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远藤浩一简历

 远藤浩一,男,日本籍,1961年出生,日本大学理工学部硕士毕业。现任阿尔派株式会社常务董事、技术·开发总负责人。1986年加入阿尔派株式会社,2010年起担任阿尔派本社董事、产品开发责任人,2016年起担任常务董事、技术·开发总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1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于2017年8月29日在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83号产业金融博物馆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4名。因工作原因,监事马超委托监事葛圣六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长涂赣峰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利润表相应项目列示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王齐、刘跃葵、陈萍、甄明、文芳、王荣利、赵洋、温圣、鞠莉、栗伟、高景东、苏新华、米澄宇、蔡鸿甦、兰冬、穆强、曹燕龙、姜喜斌、李洪亮、张浩林、林斌、滕元润、袁茂林、朱忆、全刚、郭坤华、郑石磊等27人已离职或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根据《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原则之第二条第1款、第2款和《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2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51.97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80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议案

 公司层面2016年度业绩考核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解锁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85人,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1人、其他管理者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374人。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除2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和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其2016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外,其他357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全部为“合格”。根据《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有357名激励对象已达成、2名激励对象未达成、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退休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股票激励计划》中不得解锁的情形。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符合解锁条件的358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共415.19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2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即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八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和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进行了规范,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公司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2017年1-6月由“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9,555,765元,由“营业外收入”调整至“财务费用”的贷款贴息为558,90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二)八届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三)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9月26日工作日内(9:00-11:30,13:00-16: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股东须持有股东大会登记表、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法人股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大会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原件。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大会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联系人:李峰、赵昕

 电话:024-83662115

 传真:024-23783375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10179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大会登记表

 本单位/本人兹登记出席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明号码/单位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姓名/名称:签名(盖章)

 二〇一七年月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软(日本)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东软(日本)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截至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名称说明: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东软集团”;

 ●东软(日本)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日本”。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软(日本)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东软日本提供银行借款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该额度期限为二年。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截至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为东软日本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美元。

 鉴于上述担保总额度将于2017年9月11日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到期后,本公司继续为东软日本提供银行借款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该额度期限为二年,即从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

 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29日在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83号产业金融博物馆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软(日本)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不需要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东软(日本)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Tokyo Fashion Town BLDG.EAST7F, 3-6-11,Ariake, Koto-ku, Tokyo 135-8071, Japan

 3、法定代表人:刘积仁

 4、注册资本:18,775万日元

 5、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开发、咨询与服务,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维护服务收入及出口,人才培训,计算机软件代理销售,劳动者派遣业务等

 6、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软日本资产总额为28,350万元,负债总额为13,9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3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4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15%,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4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4万元(经审计,币种:人民币)。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东软日本资产总额为28,461万元,负债总额为12,98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3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4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62%,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7,0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3万元(未经审计,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类型:银行借款

 3、担保期限:二年,即从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

 4、担保额度: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东软日本作为公司面向日本市场的重要窗口,在加快公司全球化产业布局,提升东软品牌国际影响力,加强区域市场开拓,为国际客户服务,持续扩大业务规模,保证国际业务稳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目前在日本的融资成本要低于国内水平,且东软日本具备一定的融资能力,本次公司继续为东软日本提供额度为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额度,将发挥其融资功能,提高融资能力和信用额度,拓展融资渠道,保证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以及行业间投资并购的资金需求,以推动公司国际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6,28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1%。以上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5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软(香港)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东软(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截至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0万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名称说明: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东软集团”;

 ●东软(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香港”。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于2015年7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软(香港)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本公司继续为东软香港提供银行借款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该额度期限为二年。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截至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为东软香港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美元。

 鉴于上述担保总额度将于2017年9月11日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到期后,本公司继续为东软香港提供银行借款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该额度期限为二年,即从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

 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29日在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83号产业金融博物馆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软(香港)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不需要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东软(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28号祥丰大厦17层F室

 3、法定代表人:刘积仁

 4、注册资本:85万美元

 5、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等

 6、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软香港资产总额为52,458万元,负债总额为84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1,6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0%,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106万元(经审计,币种:人民币)。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东软香港资产总额为59,201万元,负债总额为4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8,7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77%,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36万元(未经审计,币种:人民币)。

 注:鉴于东软香港自2016年7月31日起不再将东软熙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上述2016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为东软香港合并东软熙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16年1-7月财务报表的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类型:银行借款

 3、担保期限:二年,即从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

 4、担保额度: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东软香港作为公司面向海外市场的重要窗口,在加快公司全球化产业布局,提升东软品牌国际影响力,加强区域市场开拓,为国际客户服务,持续扩大业务规模,保证国际业务稳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目前在香港的融资成本要低于国内水平,且东软香港具备一定的融资能力,本次公司继续为东软香港提供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额度,将发挥其融资功能,提高融资能力和信用额度,拓展融资渠道,保证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以及行业间投资并购的资金需求,以推动公司国际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6,28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1%。以上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6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2015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5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6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6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438.3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11月7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等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根据《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王齐、刘跃葵、陈萍、甄明、文芳、王荣利、赵洋、温圣、鞠莉、栗伟、高景东、苏新华、米澄宇、蔡鸿甦、兰冬、穆强、曹燕龙、姜喜斌、李洪亮、张浩林、林斌、滕元润、袁茂林、朱忆、全刚、郭坤华、郑石磊等2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51.97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805元/股(“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王齐、刘跃葵、陈萍、甄明、文芳、王荣利、赵洋、温圣、鞠莉、栗伟、高景东、苏新华、米澄宇、蔡鸿甦、兰冬、穆强、曹燕龙、姜喜斌、李洪亮、张浩林、林斌、滕元润、袁茂林、朱忆、全刚、郭坤华、郑石磊等2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51.97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80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依据

 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锁定期内,激励对象王齐、刘跃葵、陈萍、甄明、文芳、王荣利、赵洋、温圣、鞠莉、栗伟、高景东、苏新华、米澄宇、蔡鸿甦、兰冬、穆强、曹燕龙、姜喜斌、李洪亮、张浩林、林斌、滕元润、袁茂林、朱忆、全刚、郭坤华、郑石磊等27人已离职或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根据《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原则之第二条第1款、第2款和《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并注销上述2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51.974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

 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需回购的王齐、刘跃葵、陈萍、甄明、文芳、王荣利、赵洋、温圣、鞠莉、栗伟、高景东、苏新华、米澄宇、蔡鸿甦、兰冬、穆强、曹燕龙、姜喜斌、李洪亮、张浩林、林斌、滕元润、袁茂林、朱忆、全刚、郭坤华、郑石磊等2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51.974万股限制性股票无需调整。

 (三)回购价格

 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2,576,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9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公司已于2016年6月16日将上述现金红利发放完毕。

 于2017年5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3,197,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5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公司已于2017年6月29日将上述现金红利发放完毕。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为此,回购价格调整为8.805元/股。

 三、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按新股本1,242,678,005股计算,2016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51元,2017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所必需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符合《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3、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4、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7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

 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1.974万股。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519,740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7年8月31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 2017年10月14日,工作日内(9:00-11:30,13:00-16: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3、联 系 人:赵昕

 4、联系电话:024-83662115

 5、传真号码:024-23783375

 6、邮政编码:110179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3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软(欧洲)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东软(欧洲)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截至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0万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名称说明: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东软集团”;

 ●东软(欧洲)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欧洲”。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软(欧洲)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东软欧洲提供银行借款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该额度期限为二年。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截至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为东软欧洲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美元。

 鉴于上述担保总额度将于2017年9月11日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到期后,本公司继续为东软欧洲提供银行借款担保,担保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该额度期限为二年,即从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

 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29日在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83号产业金融博物馆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软(欧洲)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不需要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东软(欧洲)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Weissbadstrasse 14,9050 Appenzell, Switzerland

 3、法定代表人:刘积仁

 4、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注册资本:3,790万瑞士法郎

 6、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软欧洲资产总额为19,895万元,负债总额为6,35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2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8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5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93%,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59万元(经审计,币种:人民币)。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东软欧洲资产总额为18,806万元,负债总额为6,90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4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3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9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71%,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3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4万元(未经审计,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类型:银行借款

 3、担保期限:二年,即从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

 4、担保额度: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东软欧洲作为公司面向欧洲市场的重要窗口,在加快公司全球化产业布局,提升东软品牌国际影响力,加强区域市场开拓,为国际客户服务,持续扩大业务规模,保证国际业务稳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目前在欧洲的融资成本要低于国内水平,且东软欧洲具备一定的融资能力,本次公司为东软欧洲提供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额度,将发挥其融资功能,提高融资能力和信用额度,拓展融资渠道,保证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以及行业间投资并购的资金需求,以推动公司国际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6,28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1%。以上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718 公司简称:东软集团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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