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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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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整体经营情况

 2017年度,公司紧紧围绕“动力强军、科技报国”的使命,积极抢抓国防建设重大机遇,按照新常态经济发展模式,把握调结构、转方式、创新驱动三个发展内涵,认清发展阶段、谋划发展定位,坚持自主创新不动摇,心无旁骛做好主业,以新目标引领新作为,加快实现确定的目标。

 上半年,一方面公司狠抓科研生产任务,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不动摇。各项科研生产任务基本按年度计划如期推进。另一方面,公司本着“调结构,增效益,提能力”的原则,深入进行外贸产品优化、转型升级。对现有产品体系进行认真梳理,保留现有高附加值产品,积极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放弃部分低附加值或亏损产品,逐步退出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品,使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合理,核心竞争力更强,盈利能力更好。从上半年的经营情况来看,目前公司正处于调结构、转型升级的过渡期。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2,877.8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018.26万元,同比下降7.03%;实现营业利润3,816.2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86.61万元,同比下降18.85%;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2,733.6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04.96万元,同比下降12.9%。

 (二)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内贸航空及衍生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内贸航空及衍生产品实现收入22,691.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19.37万元,同比下降5.10%。

 内贸航空及衍生产品收入的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上半年集中精力加大战略产品的科研生产力度;二是公司转型升级调整产品结构,逐渐淘汰附加值不高的衍生产品。

 公司目前承接了多个研制项目,这些项目的研制、技术转化等都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的业绩增长。

 2、外贸产品

 公司通过与外贸客户的长期合作,逐渐发展自身的技术、管理、生产能力,建立了依托航空技术的高标准的产品质量管控体系,与多家外贸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得到了客户的信任。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实施调整结构、战略转型,对公司外贸产品体系进行认真梳理重新布局,使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合理,盈利能力更好,更加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外贸产品销售收入64,385.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92.07万元,降幅为3.87% 。

 为应对市场利率、汇率等波动因素,公司正积极开展“成本工程”活动,通过实施加强内部经营管控,梳理生产工艺流程,从而达到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最终目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均于2017年开始执行。公司根据新发布或者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对公司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45)。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孙岩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8.30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编号:临2017-040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8月18日发出,外地董事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地董事直接递交。

 (三)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在成都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5号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鲍卉芳因另有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杜坤伦出席会议并表决。

 (五)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会议审议七项议案,全部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7-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7-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新发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确保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时,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对本事项表示同意。

 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45)。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改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解聘王南海先生所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刘凌川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刘凌川的个人履历等材料进行了审查,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解聘王南海先生所任副总经理职务以及聘任刘凌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凌川先生简历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46)。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刘凌川先生简历

 刘凌川,男,1974年10月出生,现年42岁,本科,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1996年7月至2004年2月,任成发科技技术中心技术员、工程师、室主任;

 2004年2月至2005年7月,任成发科技项目办副主任、制造部部长助理;

 2005年7月至2007年8月,任成发科技技术中心副主任、成发科技热表副厂长、代厂长;

 2007年8月至2013年4月,任成发科技热表厂长、成发科技叶片总经理、创新管理部部长;

 2013年4月至2013年8月,任普惠艾特航空制造(成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任南方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任中国航发南方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编号:临2017-041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8月18日发出,以邮件或者直接递交的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

 (三)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在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成发工业园内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五)会议由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主席郭昕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本次会议审议四项议案,全部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如下:

 1、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6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5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5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5日

 至2017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4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41)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44)、《关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7-043)已经于2017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7年9月14日9:00-11:30,13:30-17:00;

 (六)登记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成发工业园航发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郑云燕,联系电话:028-89358665,传真:028-89358615,联系邮箱:zhengyunyang-fast@avic.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7年9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编号:临2017-043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2017年7月末,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的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因此,公司拟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65.61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21号”《关于核准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我公司向8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10.9181万股(每股发行价20.15元/股)。按照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063号),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53.71万元(含承销商费用2,670万元、会计师费用120万元、评估费50万元、律师费170万元、信息披露费36万元、股份登记费5.21万元、募投项目环评、安评、卫生评价等三项技术评估费1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溢价净额96,635.37万元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项目设立了三个募集资金专户:

 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为合资设立中航工业哈尔滨轴承有限公司(现名为“中国航发哈尔滨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哈轴”)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轴项目已于2011年实施完毕,并于2012年8月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销户处理,账户余额转入专业化中心项目建行募集资金专户;

 2、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支行为收购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现名为“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成发”)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收购中国航发成发相关业务资产项目已于2011年实施完毕,并于2012年6月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了销户处理,账户余额转入专业化中心项目建行募集资金专户;

 3、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为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机匣、叶片、钣金和热表专业化中心建设(一期)项目(以下简称“专业化中心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轴项目

 鉴于本项目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本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募集资金转入专业化中心项目建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包括自账户开户之日起至2012年3月22日的利息收入99.62万元以及自2012年3月23日至账户销户之日(2012年8月8日)产生的利息收入0.12万元。

 2、收购中国航发成发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

 鉴于本项目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本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募集资金转入专业化中心项目建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包括自账户开户之日起至2012年3月22日的利息收入98.40万元以及自2012年3月23日至账户销户之日(2012年6月25日)产生的利息收入0.08万元。

 3、专业化中心项目

 截至2017年7月31日,专业化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40,000.00万元,已付款金额为39,029.31万元,累计投入进度97.57%,计划投资额与已付款金额的差额970.69万元,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剩余部分尾款和质保金137.27万元,其余为因汇率变动及合同实际执行情况变动造成合同结算金额与计划投资额的差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单位:万元)

 ■

 注:1、截止2017年7月31日,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轴项目已完成。

 2、截止2017年7月31日,收购中国航发成发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已完成。

 3、截止2017年7月31日,项目投入差额为1,345.27 万元,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剩余部分尾款和质保金137.27万元,其余为因汇率变动及合同实际执行情况变动造成合同结算金额与合同签订额的差额。鉴于该项目所有设备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使用,剩余未支付款项均为项目尾款和质保金,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项目实际上已实施完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0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1年9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变更、监督与报告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存储、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合并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1年4月会同以上募集基金专户存储银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7月,航发科技及中国航发哈轴、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签署了《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中航哈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协议条款,无与协议条款、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出现。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535.86万元投入专业化中心项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535.86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结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1年度募投项目“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轴项目”及“收购中国航发成发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以上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98.21万元转入专业化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和“收购中国航发成发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三、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7年7月31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为4,165.61万元。该账户收支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

 其中:

 (一)超募资金

 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超募资金297.46万元,截止2017年7月31日实际未使用。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

 鉴于“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轴项目”及“收购中国航发成发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已将以上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98.21万元转入专业化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和“收购中国航发成发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四、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拟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其中:

 (一)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165.61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转出后,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和质保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二)2017年7月31日至专业化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之日产生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对募集资金账户做销户处理。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意见

 《关于审议〈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于2017年8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航发科技本次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其中专业化中心项目虽有部分项目尾款和质保金未支付,但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2、航发科技本次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该事项相关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已经航发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航发科技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航发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航发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编号:临2017-044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贯彻《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号)的规定和公司经营范围的扩展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文顺序及编号作相应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编号:临2017-045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也并未影响公司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一、概述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均于2017年开始执行。

 公司根据新发布或者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情况需要对公司原会计政策作相应调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相应的会计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 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改为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二)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计入营业外收支改为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计入其他收益的,在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中单独列报该项目。

 (三) 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改为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本公司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对于本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新发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确保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时,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对本事项表示同意。

 四、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编号:临2017-042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存储、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尔滨轴承有限公司项目、收购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均已全额完成投入,进度与计划相符;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机匣、叶片、钣金和热表专业化中心建设(一期)项目至2017年06月30日投入进度为97.06%,主要原因是项目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尚未支付,导致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和计划金额存在差距。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21号”《关于核准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我公司向8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10.9181万股(每股发行价20.15元/股)。按照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063号),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53.71万元(含承销商费用2,670万元、会计师费用120万元、评估费50万元、律师费170万元、信息披露费36万元、股份登记费5.21万元、募投项目环评、安评、卫生评价等三项技术评估费1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溢价净额96,635.37万元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项目设立了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各专户及资金情况如下:

 (一)合资设立中航工业哈尔滨轴承有限公司(现名为“中国航发哈尔滨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哈轴”)项目

 1、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31,000万元。

 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轴项目计划投资31,000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专户支出31,000.04万元,其中31,000万元为支付中国航发哈轴投资款,0.04万元为支付银行手续费、工本费。

 鉴于本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本账户中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建行募集资金账户,其中包括自账户开户之日起至2012年3月22日的利息收入99.62万元以及自2012年3月23日至账户销户之日(2012年8月8日)产生的利息收入0.12万元。

 2、中国航发哈轴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3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为2.24万元。由于该项目的建设已完成,中国航发哈轴于2014年7月对募集资金专项帐户进行了销户处理,并将帐户余额转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开立的基本户内。

 (二)收购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现名为“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成发”)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收购中国航发成发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30,548.83万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账户对外支付30,548.87万元。其中30,548.83万元为支付收购中国航发成发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款项;0.04万元为支付银行手续费,工本费。

 鉴于本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本账户中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建行募集资金账户,其中包括自账户开户之日起至2012年3月22日的利息收入98.40万元以及自2012年3月23日至账户销户之日(2012年6月25日)产生的利息收入0.08万元。

 (三)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机匣、叶片、钣金和热表专业化中心建设(一期)项目(以下简称“专业化中心项目”)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专业化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0,781.17万元,其中,专业化中心项目资金40,000万元,超募资金297.46万元,相关费用483.71万元。

 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该账户支付情况如下:

 1、发行相关费用:会计师费用120万元、评估费50万元、律师费170万元、信息披露费36万元、股份登记费5.21万元、募投项目环评、安评、卫生评价等三项技术评估费102.5万元,合计483.71万元(其中169.71万元以公司自筹资金支付)。

 2、专业化中心项目设备投入已签订合同金额40,374.58万元,账户支出38,822.96万元;

 3、银行手续费、工本费支出1.09万元;

 4、收到中行募集资金账户转款98.48万元;收到兴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转款99.74万元;

 5、2011年至2017年6月30日利息收入为2,530.63万元,2017年6月30日专户结余资金为4,371.9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0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1年9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变更、监督与报告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存储、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合并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1年4月会同以上募集基金专户存储银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7月,航发科技及中国航发哈轴、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签署了《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中航哈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协议条款,无与协议条款、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出现。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投资效益分析

 ①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轴项目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987.13万元,营业成本16,962.98万元,利润总额1,555.44万元,净利润1,334.09万元。

 ②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专业化建设-COE项目效益纳入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未进行单独核算。

 ③收购中国航发成发航空发动机业务及资产项目效益纳入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未进行单独核算。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535.86万元投入专业化中心项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535.86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1年度募投项目“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轴项目”及“收购中国航发成发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以上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98.21万元转入专业化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合资设立中国航发哈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和“收购中国航发航空发动机相关业务资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止到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2、截止到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

 公司代码:600391      公司简称:航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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