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41版)
设备相比较低。但同时,随着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持续下降,预计未来产品毛利率将呈现下降趋势。尽管公司维保服务的毛利率水平较高,且报告期内维保服务收入呈不断增长趋势,有助于减缓公司综合毛利率的下降,但如果未来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明显下降、公司高售价客户占比下降、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幅度减小或维保服务的毛利率水平因市场竞争加剧或人力成本上升而出现下降,都将导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出现下降,从而对公司业绩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五)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6,745.40万元、53,740.95万元、70,772.62万元及63,876.49万元,其中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29,783.83万元、43,589.81万元、49,299.68万元及41,614.78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81.05%、81.11%、69.66%及65.15%,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93%、33.19%、26.61%及24.56%。
由于公司收入确认原则为安装调试并开通,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对于货品已发出但尚未开通验收合格的部分在“发出商品”中核算。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主要客户的招标及采购集中在下半年,公司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发货量较大,该部分新发的货品在年底通常难以开通验收并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该因素导致公司期末发出商品余额较大。由于公司的发货计划通常根据客户需求订单制定,不存在产品滞销或者存货大量减值的情形,但发出商品余额较大给公司存货管理及资金周转带来较大挑战。如果今后公司不能对存货进行有效管理或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业务开展及经营业绩均将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银行。由于国内银行客户内部付款审批严格、结算周期长且部分销售款项作为质保金,导致公司每年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630.77万元、30,542.55万元、44,245.39万元及58,580.1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62%、33.48%、37.86%及78.20%。尽管公司与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且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但如果公司银行客户的货款结算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能够及时回收货款,仍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分别为863.23万元、2,214.01万元、2,264.44万元及1,579.09万元,由于税率差异而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575.49万元、1,476.01万元、1,509.63万元及1,052.73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等政策规定,公司销售的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享受的增值税优惠金额分别为2,332.78万元、5,072.40万元、4,742.53万元及3,103.62万元。以上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19%、40.06%、37.54%及39.52%。如果将来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税收优惠期满后未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除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外,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还包括专项资金、科研经费等。报告期各期末,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001.68万元、1,132.24万元、1,522.42万元及453.5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66%、6.93%和9.14%及4.31%。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对公司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政府补助的取得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及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公司不能获得相关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保持良好态势;公司所在的金融自助设备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主要税收政策与报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均未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各项业务状况正常,未出现影响公司经营的不利因素。
公司预计2017年1-9月营业收入为107,264.07万元至118,555.02万元,较2016年1-9月同比变动幅度为25.76%至38.99%;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130.51万元至13,407.4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1.50%至12.19%;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94.03万元至12,830.95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0.86%至9.72%(注:2016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预计2017年1-9月不存在业绩大幅下降的情况(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发行人所做的盈利预测)。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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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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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为恒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12日。2015年6月2日,恒银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61,767,178.32元为基础,按照1:0.3738的比例折合为21,000万股,其余351,767,178.32元计入资本公积,恒银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6月30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15)7-93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的出资已足额缴纳;2015年7月9日,公司在天津自贸区市监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120192000034081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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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资产和从事的业务
公司发起人为恒融投资、王淑琴、珠海融恒、金石灏汭、深创投、海宁嘉慧、颐润投资以及15名其他自然人股东。公司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恒融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恒银有限、西奥电梯、恒银物业和恒银通的股权以及经营性房产、土地使用权等。王淑琴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恒银有限股权。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所从事的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前后资产及实际从事的业务、业务流程及关系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从恒银有限承继的整体资产,主要为研发、生产及销售金融自助设备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实际从事的业务为提供传统银行向智慧银行转型升级过程中所需的现金类、非现金类、支付安全类等全方位的智能产品、技术和服务。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运作,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已经披露的内容以外,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和重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章节的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5年7月9日由恒银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恒银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由本公司依法承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恒银有限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已变更至公司名下,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情况”章节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1,000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7,000万股普通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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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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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以金融自助设备为核心的智慧银行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致力于提供传统银行向智慧银行转型升级过程中所需的现金类、非现金类、支付安全类等全方位的智能产品、技术和服务,通过“智能产品、先进技术、优质服务”相结合的运营模式,满足客户在智慧银行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各类个性化需求,协助其实现营业网点的智能化转型,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改善用户体验和服务水平,拓展业务渠道,提高经营效益。
近年来,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和全面及时的售后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电信运营商等共同组成的市场知名度高、信用状况良好的多层次客户群体,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金融自助设备的销售数量逐年增加,产品市场占有率迅速提高。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5,999.33万元、91,168.74万元和116,814.51万元,年度复合增长率达到33.04%,营业收入稳步增长。2017年1-6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906.4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1、主要产品
(1)现金类自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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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现金类自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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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移动支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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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套软件产品
对应上述三类终端产品,公司自主研发了相关的配套软件,主要包括支撑终端、后台和设备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的应用软件。该类软件由公司自主研发,在交付终端设备时嵌入在硬件系统中并随其一并销售。具体包括:CEN/XFS SP软件、安全中间件、跨平台的ATMC解决方案、前置系统及监控系统、智慧柜台系统解决方案、Linux操作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国密算法应用软件、远程密钥下载系统、嵌入式动态令牌操作系统、互联网支付终端嵌入式操作系统等。
2、主要服务
(1)维保服务
公司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自身建立的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金融自助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排除、软件升级、零部件更换、技术培训等现场技术服务以及远程技术支持。公司近年来业务快速增长,随着公司前期大量已开通设备进入有偿维保期并开展多品牌设备维保服务,后续维保收入将成为公司另一主要的盈利来源。
(2)网点全业务外包服务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金融自助设备全业务外包解决方案。根据客户具体需求,针对银行网点在建设或转型过程中的网点建设、现金管理、设备维护、服务商管理、运营管理等业务环节,提供“一站式”的定制流程服务。
同时公司还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自助设备的软件解决方案,包括建立包含管理系统、渠道软件、核心业务等完整的银行业务软件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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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结合销售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公司采购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对于单位价值较高、周期较长的材料,一般通过预测由经营计划部联系供应商提前进行备货;对于部分生产过程中普遍适用的通用型材料维持合理的安全库存,保证生产。
(1)公司采购原材料的一般原则和流程
具体而言,公司原材料备货原则和流程如下:营销中心根据市场需求提出销售计划,并据此提出备货计划,经营计划部根据上述备货计划确定最终的原材料采购计划;对于采购周期较长或需要专门定制的其他原材料,综合考虑该类物料的历史用量数据、在手订单中已知的客户定制需求等因素确定预计使用量,再结合现有库存量、已下采购订单但尚未到货的原材料数量,以及各类原材料的不同采购周期,确定每类原材料的具体下单数量及下单时间。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对原材料的库存变动情况定期跟踪检查,在保证原材料储备充足的基础上尽量提高原材料周转率。
(2)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性质的原材料与相应供应商的合作模式有所不同。对于需要专门为公司定制的原材料(如PCB、线材、钣金件等),公司向供应商提供设计图纸,供应商根据图纸定制生产相应的原材料或配件,并按照约定日期交付给公司;对于需要供应商根据公司需求进行完善设计的原材料(如主机、机芯、显示屏等),公司向供应商提出具体的参数要求,供应商根据上述参数对原材料进行改造或完善;对于其他不需要定制的标准化原材料(如五金件等),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直接向供应商进行选型匹配和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选择、合作及考核制度,与主要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组成了由研发、采购、生产、质控、财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供应商管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级。考核的具体指标包括供货质量、产品开发能力、交货期、服务及配合度、价格水平等,公司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具体合作模式上:1)对于核心部件供应商,以机芯为例,公司与日立公司等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技术、品质、供应等各方面均保持充分沟通。公司自2009年以来,便开始与日立公司保持合作,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步提升,公司对于机芯等核心部件的采购量占日立总销售量的比例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公司已成为日立公司在中国地区重要的战略客户之一和最大的机芯采购商之一;2)对于一般原材料,公司原则上会选择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坚持“货比三家、优胜劣汰”的采购模式,保障渠道的稳定性和竞争性。
(3)公司原材料采购的定价模式
就定价而言,对于向公司提供定制化原材料的供应商,公司一般采取单独谈判定价的模式。以循环机芯为例,公司一般会与日立公司在其上一财年末(每年的4月1日前)就当年的采购价格、采购数量进行谈判,公司提供当年的预期采购数量,以该预期采购数量为谈判要素,确定该财年相应产品的采购价格,并以框架性协议的形式约定价格。同时在协议中一般还会约定,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公司提前完成了预期采购数量,则公司有权和日立公司重启新一轮年度价格协商,如协议期间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根据实际市场情况,公司和日立公司均有权启动临时价格协商。
对于其他不需要定制的标准化原材料,公司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或询价的方式,在多家供应商中选择型号匹配、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4)公司原材料采购的运输模式
对于机芯,公司主要通过进口的方式采购,与日立公司商定的价格为CIF价格。该价格条款下,日立公司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通过海轮装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报告期内,目的港均为天津港),并及时通知公司。该部分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由日立公司承担,到港后关税、清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完成风险转移,后续的运输由公司负责安排,相关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对于其他原材料,公司与供应商商定的运输方式为由供应商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将原材料运送至公司仓库,相关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货品损坏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5)公司原材料采购的验货模式
供应商将货物送到公司仓库后,由公司质控人员负责验货。供应商需对产品提供合格证,该产品须为供应商正规全新产品,包装完整。公司在收货后按产品标准检验,对于现场开箱验收不合格或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产品,供应商负责予以更换,因此造成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和保持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来制定生产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商品库存,保证生产的平稳性,充分利用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在充分分解产品生产价值链的基础上,公司采用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提高公司整体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1)自主生产模式
对核心产品和工艺,公司主要依靠自主设计并采用自有技术,按照产品设计要求及生产工艺要求,采购原辅材料,自行组织生产,完成整个产品生产制造流程,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实现对外销售。
具体而言,公司的核心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设计与模块选型。公司各主要客户一般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招标选型工作,公司产品研发部基于客户的需求,进行一系列市场调研、模块选型、3D模拟制图等调研及研发工作;
2)组织生产及质量控制。公司产品的核心生产工艺是关键模块的调试、关键部件有效性的组装调试及整机组装,以现金类设备为例,公司需要通过系列关键的生产工艺保证设备在读卡、凭条打印、取钞、验钞的过程中的零容错率;
3)软件的匹配及优化。公司的设备产品到货验收后,由公司客服人员进行设备开通、软件匹配及优化。公司拥有自主设计的多项整机产品及配套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均由公司研发部门独立研发,兼具高集成性、可移植性、兼容性及安全性。公司的软件开发平台可实现当前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的所有功能,并提供灵活方便的兼容机制,能够支持不同的操作系统,并可扩展到不同品牌的终端设备、模块驱动、SP软件等。
(2)外协生产模式
公司对部分非现金类自助设备根据生产计划,采用外协生产模式。其操作模式为公司提供图纸、产品设计方案及检验标准,并指定所有模块的品牌、型号及供应商,外协厂商负责按公司提供的图纸和设计方案生产及组装产品。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整个生产过程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工艺流程和生产操作标准,并实行驻厂监督和定期巡检,严格控制生产中各环节的质量和进度。就原材料采购而言,外协厂商一般会提供部分原材料模块,而部分核心原材料或者公司采购具备明显价格优势的原材料,则会由公司采购完成后运送至外协厂商,由外协厂商统一完成组装。组装完成后,由公司质控部门安排设备检验,生产部门根据质控部门的检验报告安排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电信运营商等。上述客户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来遴选自助设备供应商,公司通过技术和价格等综合优势获得入围供应商资格,入围后公司通过良好的产品质量、及时的生产供货、合理的产品价格和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赢得客户的采购订单,并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1)招标模式
公司不同类型客户的招标形式及程序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而言:1)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通常由总行组织招标,银行总行招标采购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质预审,主要包括供应商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水平、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解决方案的能力、以往成功的案例情况以及拥有的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关认证情况等;然后在模拟环境下对产品的功能、性能、标准进行严格的现场测试;最后通过投标、评标确定入围供应商及产品,并签订设备采购框架协议,就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进行初步约定。在上述基础上,部分银行由总行统一下发采购订单并分配至省级分行,部分银行由省级分行直接向公司进行采购。一般情况下,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每3-5年组织一次统一招标,并且每年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就销售价格进行竞争性谈判。2)农信社通常由省联社组织公开招标或合格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对供应商的过往案例和产品资质均有一定的要求,公司通过参与省联社招标获得销售资格,由各区县联社自主决定供应商及数量,上报省联社批复同意后签署采购合同或订单。公司与省级农信社的合同按照客户需求不定时签订,在与省级农信社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与各地市或县级农信社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合同中一般约定设备类型、单价、合同金额、付款条件等关键条款,在合同的基础上客户不定期向公司下发订单,公司根据订单进行生产、发货并按照合同约定和客户要求进行开通验收。3)城商行通常进行统一招标,公司顺利中标后,与其统一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及采购订单。
(2)结算模式
公司与客户签订协议及订单后,按照合同约定发货及开通设备。公司与客户的销售货款结算一般分阶段完成,在合同签订、到货验收、开通验收、维保期满等时点各支付一定比例的设备款项。在结算形式上,不同客户存在一定的差异:1)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大部分由总行或省级分行进行统一结算,少数情况下由地市分行或支行进行单独结算;2)农信社一般由各区县联社在设备采购和开通验收的基础上进行独立结算,省联社仅负责进行入围招标;3)城商行客户一般进行统一结算,营业网点仅负责对设备进行开通验收。
4、服务模式
公司为各类银行客户及电信客户提供设备的物理安装、电子安装、移机、日常维护、巡检、预防性维护、个性化定制开发、软硬件升级、银行测试技术保障、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跟踪、设备的运行管理、操作和技术培训、新产品宣讲等服务。
(1)服务内容
在设备开通验收前,公司在了解用户需求的基础上对产品设备进行定制化开发,对平台型项目进行上线测试、验证和确认。设备抵达客户指定地点后,根据与客户约定的时间,公司进行物理安装、电子安装服务,也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变更设备地点,提供移机服务;对于设备日常运行过程中的故障,客户可以通过服务热线或微信报修平台联系公司服务人员获取技术支持服务,必要的情况下公司对设备进行现场维护服务;公司每年根据与客户的约定、设备开通时间或历史运行状况主动提供多次设备的巡检、预防性维护服务。此外,公司对升级发布的软件和固件进行测试和跟踪,对设计变更部分进行运行跟踪;对新选型模块及其软件的稳定性、可靠性进行跟踪;对银行的竞争性测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对各省技术支持按不同的银行进行条线管理,实现技术、业务共享;对银行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和技术培训、新产品宣讲。
(2)服务模式
公司通常为对外销售的自助设备提供1-3年的免费维保期,免费维保期届满后,公司不再提供免费的配件更换和维护保养服务。一般情况下,由于公司对自身销售和提供售后服务的设备情况更为熟悉,维保期满后客户通常会继续选择让公司进行维护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时倾向于使用原厂配件。随着公司销售的设备维保期逐步届满,公司的维保收入预计将持续增加,维保收入将成为公司未来盈利的重要增长点。
免费维保期届满后,公司与客户签订维保合同,合同中就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维保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服务价格等进行约定,维保服务合同的价款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分期进行支付,维保合同一般情况下一年一签。
(四)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其市场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现金类自助设备的主要原材料为机芯、电子模块(包括显示器、主机、读卡器和打印机等)和机柜等,非现金类自助设备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模块、机柜及其他原辅料,非现金类自助设备由于种类较多,其原辅料型号相差较大,采购价格波动性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类自助设备采购价格的变动趋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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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种材料的采购均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司上游企业多为电子、机械制造行业的原材料及部件供应商。由于电子、机械制造行业已非常成熟,竞争充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增强,总体上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下降趋势明显。
报告期内,日立公司作为公司机芯的主要供应商,与公司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日立公司一般一年进行一次议价,在日立公司各财年年初就当年的采购价格、采购数量进行谈判约定。出现约定期限内公司提前完成预期采购数量或协议时间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的情形时,公司和日立均有权启动再度价格协商。报告期内,公司与日立的定价方式具有市场和理性,且日立作为市场运作多年的ATM机芯提供商,具有成熟的销售体系以及价格决定机制,与公司的价格谈判需要经过严格审批后确定,公司与日立的采购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原材料供应商之间存在竞争机制,公司每年均通过招标或询价等竞争性谈判机制来确定供应商及相应的采购价格和订单比例,公司其他原材料供应商均为独立的第三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采购价格公允。
(2)报告期内,采购项目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总采购额的具体构成情况及金额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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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循环机芯主要向日立公司、晓星公司采购,出钞机芯主要向Glory Global和Wincor Nixdorf采购。2014-2016年各年,公司向机芯供应商采购机芯的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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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自助设备使用的机芯均来自于对外采购。公司自主研发的机芯正处于小批量中试阶段,目前尚未投入规模化生产。未来随着公司自主研发机芯的规模化生产,机芯对外采购将逐渐减少,公司现金类自助设备将可逐步使用自主研发的机芯。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为电力。电力的采购和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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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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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itachi-Omron Terminal Solutions,Corp.和日立远东有限公司同属于日立集团控制,下文统称“日立公司”。
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每年向日立公司的采购金额占比均在50%以上,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机芯是公司现金类自助设备的核心部件,其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在60%以上。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向日立公司的采购金额占比降低,分别为39.33%及40.44%,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2016年及2017年1-6月非现金类自助设备销售大幅提升,公司原材料的采购结构发生变化,总体机芯采购占比有所下降;另一方面,2016年及2017年1-6月机芯采购价格继续呈现下降态势,导致机芯采购金额下降。公司与日立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金融自助设备国产化进程的加速,日立公司在国内ATM行业市场份额持续降低,其销售策略已经由销售整机向销售核心模块转变,公司目前是日立公司在中国重要的战略客户之一和最大机芯采购商之一。公司从日立公司采购机芯后,会结合银行客户的需求,在日立公司机芯硬件的基础上进行软件开发和应用,发挥自身在机芯驱动软件、基础算法、基于国密算法的应用、基于Linux操作系统的应用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优势,打造符合客户需求、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金融自助设备。此外,2015年,公司与Wincor Nixdorf、晓星公司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在金融自助设备机芯采购方面进行进一步的合作,并已于当年采购了一定数量的机芯。同时,公司已基本掌握机芯的核心技术,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新一代自主机芯的研发和生产项目,未来公司现金类自助设备将可使用自主研发的机芯。综合上述因素,公司对日立公司不存在重大技术依赖。
公司建立了由研发、采购、生产、质控、财务等职能人员组成的供应商管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级。考核的具体指标包括供货质量、产品开发能力、交货期、服务及配合度、价格水平等,公司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对于核心部件供应商,公司与其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技术、品质、供应等各方面均保持充分沟通;对于一般原材料会选择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坚持“货比三家、优胜劣汰”的采购模式,保障渠道的稳定性、竞争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定价模式均为协议定价,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提升,公司议价能力显著增强,总体上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下降趋势明显。
除恒银通为公司的关联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五)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在现金类自助设备领域的竞争对手有广电运通(002152.SZ)、HITACHI、御银股份(002177.SZ)、怡化电脑;在非现金类自助设备领域的竞争对手有长城信息(000748.SZ)、证通电子(002197.SZ);在移动支付产品领域的竞争对手有飞天诚信(300386.SZ)。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淀,公司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金融自助设备制造商和智慧银行解决方案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先后成为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邮储银行)的入围供应商。除国有大行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累计入围了8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48家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全国26家省级农信社,市场渗透率较高。公司市场影响力迅速提升,金融自助设备销售量逐年增加,市场份额逐渐扩大。
根据金融时报发布的《自主研发 后来居上 国产ATM快速发展——2015年中国ATM市场分析》,2015年恒银金融在ATM市场占有率为11.49%。根据金融时报发布的《稳健发展 智慧升级——2016年中国ATM市场述评》,2016年度恒银金融在ATM市场占有率为15.96%,呈上升趋势;此外,2016年度ATM销量前五名分别为广电运通、恒银金融、日立、怡化电脑、御银股份,其中恒银金融为2016年ATM销量排名第二名。国外品牌ATM供应商的销量和占比均在下降,国产品牌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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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金融时报》
此外,近年来随着银行业的转型,国内各家银行均加大投入进行网点转型和智慧银行建设,非现金类自助设备行业兴起。根据《金融时报》统计,建设银行在2016年采购智慧柜员机近5万台,前三名供货厂商长城信息、恒银金融、证通电子三家分别获得了30%、25%、25%的采购份额。以长城信息、恒银金融、证通电子等为代表的国产品牌厂商在智慧柜员机产品市场占有领先优势,恒银金融位居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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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金融时报》
五、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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