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8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7-59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9:30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潘先文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60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7-60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将按该准则执行,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仅涉及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重分类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净利润、股东权益无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