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8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今年以来,公司以提质增效为主要抓手,着力开拓市场,控制成本,全面推进改革发展和资本运营,持续加强资金管理,努力保持经营平稳发展,但受煤炭资源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效益水平同比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下滑,经济运行总体呈“量增利减”的局面。上半年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523.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9%;实现营业收入226.29亿元,同比增长26.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3亿元,同比下降42.77%。

 公司面临的经济运行环境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宏观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态势,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发电形势好于预期。1-6月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5%,省统调煤机发电量同比增长11.8%。二是煤炭价格高位波动运行,煤电企业成本高企。上半年CCI5500指数平均为617元/吨,同比上涨近240元/吨,期间市场现货价格最高曾超过700元/吨,波动幅度达150元/吨。三是价格机制无法及时疏导煤电企业不断高企的燃煤成本,加之电力市场交易单边降价,煤电行业出现亏损现象。

 今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未发生公司系统人员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省内煤机完成年度计划的51.97%,3台机组取得全国可靠性优胜机组。二是市场营销初显成效。大用户直供取得预期效果,煤炭市场化业务稳步提高。供热市场不断拓展,供热量、供热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成立能源服务公司,加强电力营销体系建设,积极开发培育用户市场。三是成本控制继续加强。省内煤机平均负荷率同比提高约3个百分点,供电煤耗下降近1克/千瓦时。持续开展成本领先行动,实施煤炭经济适烧,努力降低修理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各项成本费用。四是改革发展和资本运作全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完美收官,累计完成46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成为国内首家全面实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的发电企业。滨海热电二期3、4号机组、新疆阿克苏热电2号机组陆续投产,嘉兴、六横、乐清等6家电厂光伏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投资入股中国核电,参股设立浙江三门高温堆电站有限公司和中核海洋核动力发展有限公司。大力推进检修体制创新,对所属3家检修企业进行资源整合组建浙能工程公司。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7年8月11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于审议浙能电力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对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节余资金20,750.05万元及该专户利息用于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7-03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7年8月1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6月30日末的财务状况和2017年1-6月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于审议浙能电力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更好的盘活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7-03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4年发行的1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一的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资金20,750.05万元及该专户利息用于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80号文核准,于2014年10月发行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2,430.1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台二“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六横“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浙江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建设情况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两台机组分别于2015年11月11日、12月19日建成投产,竣工结算目前正在编制中,后续不再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因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总投资调整,为更好的盘活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计划对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节余资金20,750.05万元及该专户利息用于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更好的盘活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事项的审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将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节余资金20,750.05万元及该专户利息用于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

 (四)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联席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7-03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8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10张为1手,共计1,000万手,合1亿张,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3,0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69.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2,43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1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01,024.2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361.50万元;2017年度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440.2万元,2017年度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52.9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10,464.4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214.47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3,180.1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杭州武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浙江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专项资金存储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综上,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31,801,467.8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