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太实业”)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太实业关于承债式整体转让阿拉善盟兰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于8月17日发布了《兰太实业关于承债式整体转让阿拉善盟兰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5),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阿拉善盟兰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峰化工”)2017年的资产业绩、净资产大幅减少的原因补充说明如下:
兰峰化工资产业绩大幅减少的原因:
2017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446.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66.05万元;上半年实现利润-310.8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9.59万元,销售收入与实现利润下降的主要为:由于市场原因,该公司从2017年2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今年以来该公司生产甲醇钠所需的金属钠等主要原料价格持续上涨,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影响,甲醇钠产品成本整体上升22%,产品的毛利润为负数,为此,综合分析兰峰公司经营状况、考虑公司整体效益的情况下,从2017年2月份起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近年来,兰峰化工受“碱法”新工艺产品低成本冲击和远离销区影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2017上半年,净资产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兰峰化工利润下降所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