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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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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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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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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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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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增长不确定性及二手琴影响,传统钢琴市场总量增长缓慢,但在消费升级带动下,产品结构持续朝高端化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公司坚持继续改革创新、品牌向高端发展,布局智能钢琴和艺术教育领域,开拓文化传媒业务,加快企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继续巩固公司全球钢琴产销领先的市场地位,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乐器制造板块产品结构继续向高端发展,公司艺术教育以及文化传媒等新兴业务逐步进入正轨。
2017上半年,公司以转型为核心的战略发展方向,以做强钢琴主业,做大文化服务业,积极探索现有业务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打造广州国资旗下文化产业平台为目标,依托国企上市公司背景带来的品牌优势、资源优势,以业务模式创新、管理能力提升、资本市场运作、固定资产盘活等作为主要动力,逐渐步入健康发展、加速扩张。从传统制造企业转型为现代服务企业;从提供乐器硬件产品的专业化企业升级为提供乐器硬件产品、智能软件、综合服务的多元化企业;通过商业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产品技术拓展、品牌文化延伸,实现企业全面转型升级。公司2017年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业绩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565.96万元,同比增长15.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48.17万元,同比增长10.57%。基本每股收益0.10元,同比增长11.11%。
1、结构调整使主营业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2017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收购德国Schimmel公司以及结构优化使营业收入取得两位数的增长,同时公司数码乐器、文化服务业务等战略业务持续发展也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点。
2、加强管理使成本费用有效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成本费用总额为74,772.00万元,同比增长15.49%;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8.41%;成本费用占比,以及成本费用的增长幅度与收入的增长幅度和去年同期持平。其中:报告期内营业成本56,714.34万元,同比增加10.37%,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2017年上半年整体毛利率32.93%,同比增加接近3个百分点。三项期间费用15,749.42万元,同比增长37.51%,主要是和去年同期相比,全面将德国Schimmel公司的数据纳入。
3、现金流的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7,281.76万元,对比上年同期流出减少1,390.90万元,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钢琴业务方面
1、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利用旗下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四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势,大力研发新产品新技术;继续采用国际化技术合作模式,通过引进国际高端技术人才,强化与中山大学等科研机构及院校产学研联合攻关,与国际顶级同行进行战略合作等举措,提升集团的高端技术产品研发水平。2017上半年开展各类新材料、新工艺的改进试验110项,完成试验23项,已有15项投入实施,4项作为技术储备;获得专利授权15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新研发产品型号共33个,主要包括恺撒堡KHA系列、里特米勒RS系列、特色三角钢琴等中高档产品。此外,公司融合互联网+声学钢琴概念,与FIND公司合作研发出5款新智慧钢琴,在钢琴的硬件上融合“智能”功能,提高钢琴教学的趣味性,实现了教师与学生的远程互动,满足了互联网时代人们对乐器在线学习的需求。
2、持续创新经营模式,延伸钢琴产业价值链。
一是深入拓展营销网络,优化产品销售结构。进一步完善全球营销网点布局,鼓励专销商、专卖店经销单位发展,建设统一的品牌形象店,采取新的中高端产品营销政策,引导经销商销售结构升级;国外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大力宣传推广自主品牌,在外贸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保持了珠江的出口份额优势,持续巩固了全球产销规模第一地位;做好产品的销售管理工作,不间断的通过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促销活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增强与用户的粘性,促进产品销售结构不断优化;二是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进行制造业的创新探索。与新兴乐器网络销售渠道合作,通过天猫、京东线上品牌旗舰店和淘宝企业店,采用O2O、B2C等模式,探索互联网时代的智能营销、智能制造,致力于电商销售的音乐制品公司2017上半年电商销售量同比增长129.18%,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5.63%。三是深层次融合互联网+,建设云服务平台。公司与阿里云达成战略合作,携手广证珠江壹号、惠尔云等共同打造国内首个大型互联网乐器服务平台—91琴趣网乐器云服务平台,聚焦钢琴后服务存量市场,致力打造领先的“云上钢琴服务”的生态系统,构建公司“制造-租售-服务-教育”的产业链闭环。91琴趣旗下“91琴趣”与“91调律”两个平台上线以来,为钢琴用户和调律师提供了沟通交流与解决需求问题的平台,其中调律项目的运营策略从O2O转向B2C模式,业务从调律服务延伸到调律师培训,调律师队伍不断壮大。
3、推进全球品牌活动开展,打造国际乐器文化名牌。
一是支持国际重大文化活动。品牌产品在多个国际、国家重要文化活动中亮相,如中国代表团2017年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世博会大型文艺演出、德国汉堡吴牧野钢琴独奏音乐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志庆音乐会、恺撒堡携手香港金紫荆音乐会走进校园系列、桑塔塞西利亚国际钢琴比赛等活动,大大提升了珠江旗下品牌的国际影响力,以高端高质的产品品质树立了珠江钢琴国际乐器文化品牌形象,提升了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二是举办多项音乐活动。联手专业机构举办珠江恺撒堡国际音乐夏令营,举办Schimmel钢琴中国巡回音乐会,启动珠江·恺撒堡国际音乐家巡演计划,统筹2017年广州“花城”音乐节、2017年“珠江·恺撒堡”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珠江·恺撒堡钢琴”第五届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比赛、“珠江·恺撒堡杯”第二届全国老年大学钢琴比赛等赛事;组织和支持各类宣传活动达100余场,通过各类具有影响力的音乐文化活动,建立与音乐文艺界的深入联系,深化品牌音乐文化底蕴,营造社会音乐文化氛围,促进我国音乐文化事业发展。三是推进品牌公益活动。与市残联等机构联手,主办“光明天使、大爱有声”珠江·恺撒堡之夜G20钢琴王子吴牧野钢琴音乐会品牌公益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继续开展珠江·恺撒堡院校奖学金、“大专院校服务年”等活动,通过品牌公益活动增强企业与专业院校、经销商和市场的沟通联系,在培育人才、提高艺术文化素质的同时大力推广宣传企业品牌及产品;围绕珠江钢琴集团工匠精神、收购Schimmel、“一带一路”、财富论坛等重要主题,接待了新华社、人民网等国际化媒体的参观采访,被英国《每日电讯报》作为广州产业升级的典范进行报道,增加了企业正面曝光率和美誉度,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4、推动管理创新,提升国际运营能力。
一是创先争优,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大力推进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深入生产现场指导QC小组开展改进活动,并根据各部门、厂QC小组活动及成果的实际情况,推荐3个QC小组参加全国轻工QC小组成果发表交流,公司荣获了广东省轻工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和优秀诊断师奖项,2个QC小组分别获得了广东省轻工优秀QC小组成果发布交流会一等奖和二等奖;新鲁班QC小组被推荐为国优QC小组(候选),充分展示了珠江钢琴人的风采。二是适时调整,优化人才团队建设。公司已于2017年年初完成组织架构调整,将钢琴制造业务下放到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同时将总部分为16个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部门的横向协调及纵向管控。同时,引进文化产业运营、数码钢琴研发等国际高端人才,与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定向培养能适合企业发展所需的专业型钢琴制造及调律人才,增加人才储备资源,为建设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优化机制,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进一步优化薪酬机制,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定了《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达到对中层管理人员考核与激励的作用。在公司搬迁的前期准备工作中,公司积极探究解决员工到增城厂区工作路途遥远等一系列问题,制定《增城厂区工作人员地区补贴方案》,以人为本,促进企业与员工同进退、共成长。四是强化管理,提升集团整体管控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管理和发展需要,公司严格贯彻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工程立项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的管理流程,加强了对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管控。
(三)数码乐器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艾茉森完成了第四代数码钢琴音源的研发与应用,研发了演奏级九尺数码钢琴,应用最新自主品牌第四代音源的旗舰型产品F-13、P-200便捷式数码钢琴正式下线,静音吉他、电箱吉他、电子鼓完成了样品,自主研发键盘已进入试验阶段,大大提升了艾茉森公司的自主研发实力,拓展了数码乐器板块的业务范围。截止到2017上半年,艾茉森已获得27项专利技术,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广东省名牌证书、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等荣誉。
(四)音乐文化业务方面
音乐艺术教育产业多元化发展。2017上半年,珠江钢琴成为了广州文化上市公司产业联盟首批成员,继续结合智能乐器和智能教学APP模块的发展,改变传统艺术教育发展模式,推进珠江钢琴品牌艺术教育体系走向全国。通过全国艺术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推进珠江钢琴艺术教室、珠江钢琴超级合伙人等一系列艺术教育品牌活动,实现艺术培训实体的区域性和社区化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全国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济南中心店、佛山旗舰店已开业运营,珠江钢琴北京艺术之家已进入建设尾声,建成后将打造集乐器展销、艺术交流、高端培训为一体的音乐名家艺术平台;至今珠江钢琴艺术教育加盟商已达368家,覆盖29个省份,其中上半年新开发全形象艺术教室38家。
文化传媒产业积极探索。集团控股子公司珠广传媒新增影视项目投资总额1,050万,先后投资了《蓝莲花》、《邮轮情缘》、《烽火连城诀》《男人不坏》等影视项目,投资电视剧《咱家》已在签约的各省级电视台完成首轮播放,先后投资海宁北辰《咱家》电视剧项目等12部网剧项目。八斗米积极探索商业模式的转型升级,以互联网新业务模式向市场获取效益,企业经营业绩逐步增长。
截止到2017年6月底,珠广传媒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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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以资本运作助推产业转型,启动非公开发行方案,定向募集10.93亿元用于投资文化产业创业孵化园项目、增城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全国艺术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上半年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取得核准批文,项目的推进有效促进了公司向文化产业转型、高端产业升级。
此外,出于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还将重点优化企业商业运作模式、提升资本运营能力、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公司对各业务板块的管控与协同能力,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宁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7-037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2017年8月18日9:3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五号楼七楼展示厅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李建宁、陈骞、聂铁良、王怀坚、刘涛、麦俊桦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黄贤兴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2、以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7-040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2号)核准,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8,861,787股,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货币资金共计人民币1,092,999,980.10元,扣除各项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1,797,232.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1,202,747.5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7年 8月4日出具《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23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广州文化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全国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珠江乐器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与子公司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广州珠江钢琴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琴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者“本协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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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珠江钢琴及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珠江钢琴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珠江钢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华泰联合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珠江钢琴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珠江钢琴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华泰联合证券对珠江钢琴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珠江钢琴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宁湘、李秋雨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珠江钢琴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珠江钢琴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珠江钢琴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珠江钢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的,保荐机构还应当在其核查报告中认真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
4、开户银行每月按协议约定时限前向珠江钢琴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珠江钢琴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华泰联合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协议的要求向珠江钢琴、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6、开户银行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证券出具对账单或者向华泰联合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证券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珠江钢琴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7、华泰联合证券、开户银行对从珠江钢琴处获得的信息、资料应当予以保密,非经过珠江钢琴许可不得公开或自用谋利。
8、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或者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守约方损失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9、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华泰联合证券督导期结束(2018年12月31日)后失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