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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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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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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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补充财务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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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
(2)净利息收益率为净利息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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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2) 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贷款和垫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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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为11.8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98%。
2.4 补充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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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为本行口径,根据中国银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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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迁徙率为本公司口径,根据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计算。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期末转为后四类贷款的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末仍为贷款的部分×100%;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期末转为不良贷款的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末仍为贷款的部分×100%;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期末转为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末仍为贷款的部分×100%;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期末转为损失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末仍为贷款的部分×100%。
2.5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本集团2017年6月末分别根据境内外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无差异。
2.6 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207,524户,其中,A股股东总数170,781户,H股股东总数为36,743户,全部A股和H股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东。本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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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招商银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注2:上述前10名股东中,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控制/一致行动关系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9.97%。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和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同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其余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
注3: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签订相关协议,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0%股权、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及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55%股权无偿划转至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权益变动已经完成。此外,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上述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2月24日和8月2日的相关公告。
注4:上述股东没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第三章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总体经营情况概要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保持战略定力,加快战略转型,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主要表现在:
盈利稳步增长。2017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392.59亿元,同比增长11.43%;实现净利息收入708.96亿元,同比增长5.07%;实现非利息净收入417.70亿元,同比减少8.08%。年化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A)和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分别为1.29%和19.11%,同比分别上升0.01和0.04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规模小幅扩张。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61,996.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3%;贷款和垫款总额35,399.3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53%;负债总额57,778.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1%;客户存款总额41,422.5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95%。
不良贷款下降,拨备覆盖保持稳健水平。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604.5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6.6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1%,较上年末减少0.16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24.69%,较上年末提高44.67个百分点。
3.2 利润表分析
2017年1-6月,本集团实现税前利润499.42亿元,同比增长9.77%,实际所得税率为20.98%,同比下降1.36个百分点。下表列出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主要损益项目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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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资产负债表分析
3.3.1 资产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达61,996.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3%。
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本集团资产总额的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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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包括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资产。
3.3.2 负债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负债总额为57,778.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1%。
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本集团负债总额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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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负债。
3.3.3 股东权益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股东权益为4,218.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8%。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为4,193.7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23%,其中:未分配利润为2,194.6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22%;其他综合收益为-6.18亿元,主要是因为债市估值下跌。
3.4 业务运作
3.4.1 零售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零售金融税前利润269.11亿元,占本公司业务条线税前利润的57.17%。零售金融业务营业收入为547.33亿元,同比增长4.96%,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51.46%,同比上升3.03个百分点。其中,零售净利息收入达347.85亿元,同比增长7.30%,占零售营业收入的63.55%;零售非利息净收入达199.48亿元,同比增长1.12%,占零售营业收入的36.45%,占本公司非利息净收入的53.28%。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零售业务实现银行卡(包括信用卡)手续费收入64.12亿元,同比增长37.45%;实现零售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11.15亿元,同比下降18.80%,占零售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57.29%。
与国内同业相比,本公司始终将零售业务作为重点发展的领域,并形成体系化优势。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持续优化零售金融业务的管理体系、产品体系、服务体系、渠道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夯实零售客户基础,在财富管理、私人银行、零售信贷、消费金融等核心业务领域,本公司均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
3.4.2 批发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批发金融业务税前利润201.57亿元,占本公司业务条线税前利润的42.83%;批发金融业务营业收入522.55亿元,同比下降3.71%,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49.13%。其中,批发金融业务净利息收入346.29亿元,同比上升5.77%,占批发金融业务营业收入的66.27%;批发金融业务非利息净收入176.26亿元,同比下降18.12%,占批发金融业务营业收入的33.73%,占本公司非利息净收入的47.07%。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17-02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17年8月4日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8月18日在深圳蛇口培训中心召开会议。李建红董事长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6名。本公司8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公司A股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上半年全面风险报告》。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招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第十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07年10月22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向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第十期H股股票增值权。
(一)授予数额
授予180万份H股股票增值权,相当于本公司股本总额252亿股的0.0071%。具体分配见下表:
第十期H股股票增值权总量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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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予日
第十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8月25日。
(三)授予价格
根据相关规定,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8月25日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授予价格。
1、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的收盘价;
2、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的前5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
执行董事田惠宇、李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14票。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注:本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是指本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
本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不实际拥有股票,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分红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至第九期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授予高级管理人员的第一期至第九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原理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若进行派息,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二)调整结果
2017年本公司每股派发2016年度H股股息0.838812港元(含税),按照以上计算方法,本公司第一期至第九期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单位: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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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田惠宇、李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14票。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招商银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修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费用总额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执行董事田惠宇、李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14票。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向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6.05亿元人民币的议案》,同意:
(一)本公司向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6.05亿元人民币;
(二)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处理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相关的事宜。
关联董事田惠宇、李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14票。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向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6亿元人民币的议案》,同意:
(一)本公司向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6亿元人民币;
(二)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处理与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相关的事宜。
关联董事田惠宇、李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14票。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招商银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
(一)启动位于成都的招商银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建设;
(二)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审定二期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因政策变化导致增加的土地费用;
(三)二期项目建设投资预算按公司章程规定另行上报董事会审批。
同意:1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17-0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17年8月4日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8月18日在深圳蛇口培训中心召开会议。刘元监事长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会监事9名,实际参会监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同意: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含半年度报告摘要,下同)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上半年全面风险报告》。
同意: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招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第十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同意: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招商银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修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费用总额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职工监事刘元、徐立忠、黄丹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票为6票。
同意:6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召开情况的监督意见。
2017年8月18日,监事会刘元、温建国、吴珩、靳庆军、丁慧平、韩子荣、徐立忠、黄丹等8名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案审议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深圳蛇口培训中心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6名。监事会认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各位董事能够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研究和审议,充分发表专业意见,独立董事就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参会董事均认真履行了职责。
同意: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