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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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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胜利精密”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6月1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胜利精密(代码:00242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现根据2017年8月18日发布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等公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8月18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胜利精密"股票,按照其2017年1月13日收盘价(调整后)连续下调2个10%的价格,即6.20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胜利精密"有关重大事项进展,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待“胜利精密”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了解、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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