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7上半年,得益于下游客户需求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09.59万元,同比增长17.06%;营业成本23,063.77万元,同比增长27.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4.26万元,同比下降34.04%。虽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但公司主要原材料如不锈钢板、钢板、铝板等价格自2016年三季度大幅上涨以来,持续在高位震荡,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造成公司增收不增利的现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电梯轿厢系统实现营业收入20,391.93万元,同比增长9.08%;其次,得益于公司对专业设备箱体系统领域的市场开拓,公司的专业设备箱体系统实现营业收入4,366.20万元,同比增长60.94%。
未来,公司将继续精耕细作精密箱体系统领域,巩固、扩大电梯轿厢系统的市场占有率;积极开拓专业设备箱体系统领域内的新客户,形成多元化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7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收益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关于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是分阶段、分期使用的。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关于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34万股限制性股票。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顾振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一;董事王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祥龙之妹妹,董事韩惠明与王娟系夫妻关系。关联董事顾振伟、王娟、韩惠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7、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顾振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一;董事王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祥龙之妹妹,董事韩惠明与王娟系夫妻关系。关联董事顾振伟、王娟、韩惠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顾振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一;董事王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祥龙之妹妹,董事韩惠明与王娟系夫妻关系。关联董事顾振伟、王娟、韩惠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9月8日上午10:0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7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红艳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7、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8、审议通过《关于核实〈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94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2.95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9,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3,732,4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5,267,6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4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6]34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7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期末余额不含理财金额,包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16年6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年5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系通过新增研发人员、增加研发设备、完善研发机制,进行关键性、前瞻性研究,保持公司技术处于行业发展前列,以进一步巩固和保持公司在精密箱体系统行业中的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6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至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调整对2017年1-6月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810,721.07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810,721.07元。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6证券简称:世嘉科技公告编号:2017-067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收益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1、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5、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该投资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6证券简称:世嘉科技公告编号:2017-068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重要提示: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894号),世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73.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526.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5月4日出具了会验字[2016]34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2016年5月24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5月24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年产电梯轿厢整体集成系统20000套等项目及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截止2017年8月18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1、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2、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在2个交易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世嘉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世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华林证券提请世嘉科技注意:公司购买的理财品种应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投资的理财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另外,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世嘉科技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9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顾建平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Shijia Science & Technology Inc.
设立日期:1990年04月20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塘西路28号
股票上市时间:2016年05月10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嘉科技
股票代码:002796
法定代表人:王娟
董事会秘书:姚跃文
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塘西路28号
邮政编码:215151
联系电话:86-0512-66161736
传真:86-0512-68223088
互联网地址:www.sz-shijia.com
电子信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01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及管理机构
1.0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
1.0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0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禁售期
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除限售条件
1.0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9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1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
1.11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2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2、《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0)。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顾建平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1年起就职于苏州大学商学院,历任教师、系主任;现担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苏州大学苏南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特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7年9月1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7日期间(每日8:30-11:30,13: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康云华
邮编:215151
联系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顾建平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