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24家分支机构的批复》(鄂证监许可[2017]8号)。根据该批复,公司共获准设立24家分支机构,包括3家分公司、21家C型营业部(获准设立分支机构列表详见附件)。公司将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办理分支机构的设立及相关证照的申领等事宜。
截至目前,公司设立了39家分公司、246家营业部,分支机构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此次获准设立24家分支机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整合区域资源,促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及时有效地满足客户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获准设立分支机构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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