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48号文核准。根据《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全部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5日,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20亿元。
特此公告
发行人: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