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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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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表异议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6亿元,同比增加45.74%;利润总额21,750万元,同比增加841.28%。主要原因:本报告期,公司部分主导产品销量和销价同比有所上升,降本增效效果明显,公司盈利水平同比有较大幅度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7-46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8月4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礼如主持,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司拟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财务公司根据我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并承诺向我公司提供不高于我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的贷款利率。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17- 48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安礼如、Shiri Ailon、郭辉回避了表决。

 3、《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安礼如、ShiriAilon、郭辉回避了表决。

 4、《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预案全文刊登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安礼如、Shiri Ailon、郭辉回避了表决。

 5、《关于与关联方昊华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杀虫剂系列产品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Ⅰ期40000t/a精胺和15000t/a乙酰甲胺磷)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议案》

 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推进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结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对老生产区域的杀虫剂系列产品向沙隆达化工新区实施技术升级改造。

 为加快该项目建设,公司通过国内公开招投标方式,最终确定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方,故公司拟与其签署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价款47318.35万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17- 49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安礼如、Shiri Ailon、郭辉回避了表决。

 6、《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50号)。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2-5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上述第2、5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7-48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本公司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存款Q、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财务公司是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的母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7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本公司关联董事安礼如、Shiri Ailon、郭辉回避了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及营业地:北京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9620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0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李建勋

 注册资本:63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6年5月14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2、财务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财务公司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3家所属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

 股东及股权比例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控股49.41%)、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26.88%)、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15.81%)、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参股7.9%)。

 3、财务公司的财务状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02160104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19.11亿元,负债总额107.3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78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0,195.82万元,利润总额11,779.97万元。资本充足率为17.86%。

 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设账户,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的14.96%。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行。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甲方: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叁亿元;

 (4)对于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应将其全部存入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乙方确保甲方存入资金的安全;

 (5)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的存款与甲方在乙方的贷款进行抵消;

 (6)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在财务公司出具风险评估说明的基础上,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风险评估报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财务公司作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对本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将对本公司提供更优质全面的金融服务。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财务公司形成依赖。

 七、2017年初至7月30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初至2017年7月30日,公司与财务公司未发生存贷款业务。

 八、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持续收集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及时防范,并及时取得月度财务报告和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对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另外,公司将在办理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的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也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独立意见。

 3. 《金融服务协议(草案)》。

 4. 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

 5. 《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7. 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及及《金融机构许可证》。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7-49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昊华工程签署杀虫剂系列产品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Ⅰ期)

 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拟建杀虫剂系列产品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Ⅰ期40000t/a精胺和15000t/a乙酰甲胺磷)。经国内公开招标评标程序,确定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工程”)为该项目建设的投标中标方,中标金额为人民币47318.35万元。为此,公司拟与昊华工程签署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价格为人民币47318.35万元。

 2.因昊华工程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故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17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昊华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杀虫剂系列产品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Ⅰ期40000t/a精胺和15000t/a乙酰甲胺磷)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议案》,公司6名董事成员中,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0%,故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昊华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 11000万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法定代表人:张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77652403R。主营:承包境外化工石化医药、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的勘察、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道路货物运输;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压力管道设计;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环境保护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销售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化工材料、化工产品、化工机械与设备、化工装备、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与设备、汽车配件、装饰材料、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清洗机器人及清洗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销售。截至2016年12月末,资产总额:39157万元,净资产6877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9008万元;净利润:6.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旗下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杀虫剂系列产品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Ⅰ期40000t/a精胺和15000t/a乙酰甲胺磷)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主生产装置40000t/a精胺装置、15000t/a乙酰甲胺磷装置、包装装置以及辅助生产设施所包含的所有子项装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供货及安装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的总承包价格为昊华工程的最终中标价格47318.35万元。

 交易定价是由公司委托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进行公开国内招标,通过议标,多家公司进行投标报价,综合评定后,充分考虑到工期及质量对整个工程的影响,最终确定昊华工程为中标单位,并确定其中标价格为本次交易价格。

 2017年6月,公司根据杀虫剂系列产品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Ⅰ期40000t/a精胺和15000t/a乙酰甲胺磷)EPC总承包工程,采用国内公开招标形式对外发包,招标编号:CNCE17-SLDBQ-01(sld-10-17-0356)。参加投标的单位有: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化工部长沙设计院等3家。经过综合评标,昊华工程以47318.35万元中标,其中标价格较第二名低4746万元。昊华工程评标综合得分85.04分为最高分,比第二名高12.79分。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 昊华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杀虫剂系列产品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Ⅰ期40000t/a精胺和15000t/a乙酰甲胺磷)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农技路(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新区)

 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合同附件。

 (二)主要技术来源

 自有技术。

 (三)主要日期

 项目机械竣工日期: 2018年11月30日

 项目投产日期:2018年12月31日系统投料生产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47318.35万元,大写:肆亿柒仟叁佰壹拾捌万叁仟伍佰元。

 合同价格组成:

 (1) 设计费:809.11万元;

 (2) 除磷装置专有技术使用费和基础工程设计费:1300万元。

 (3) 设备购置费:30155.33万元;

 (4) 安装费(含安装主材):14746.91万元;

 (5) 项目管理费:307万元。

 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项目管理费(价格组成)的金额对现项目管理费(合同价格组成)进行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合同价格不能超出投标价47318.35万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昊华工程在化工工程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中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建设经验,本公司与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能够充分利用其综合实力做好项目建设。本次建设承包的合同价格是以公允价格为依据并通过议标的方式确定,签署该项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事宜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昊华工程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5,384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已就本次重大关联交易事前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交易文件后,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EPC总承包工程的价格是以公允价格为依据并通过议标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的利益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相关EPC总承包合同。

 3、相关中标文件及资质文件。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7-50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5:00至2017年9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4日。

 B股股东应在2017年8月30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2. 《关于与关联方昊华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杀虫剂系列产品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Ⅰ期40000t/a精胺和15000t/a乙酰甲胺磷)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8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为关联交易事项,故关联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以及ADAMA Celsius B.V.对上述议案需回避表决。同时将对该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9月7日下午16: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7年9月7日上午8:30—下午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忠禧,梁吉勤

 联系电话:(0716)8208232;传真:(0716)8321099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邮政编码:434001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53”,投票简称为“隆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的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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