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6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13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3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20日在指定媒介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于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于2015年11月20日起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上述公告可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可通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阅。

 本基金自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关于调整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日完成计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自2016年11月1日起,本基金实施新的管理费率以及赎回费率。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决议情况,可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27日、2016年9月28日、2016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7月3日。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5年7月3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4年6月11日至2054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35106822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

 注:公司股东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完成股改,企业名称变更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和权益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产品开发部、专户投资部、机构业务一部、机构业务二部、市场部、交易部、运营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电子商务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十九个职能部门及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理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兴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员。历任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处长,吉林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事长。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东证融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郭兴哲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唐山钢铁公司技术员、调度,河北省委科教部干部,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干部,河北省体改委证管办副主任,河北省证券委员会国内业务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证监会石家庄特派员办公室综合处调研员,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顾问;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兼任河北国控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河北大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河北卓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雷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京清华消防研究所秘书,深圳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产权科科员,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秘书、公司治理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组专家。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20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曾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蒋茜先生,研究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GCW 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刘志刚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经理,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9年基金从业经历。历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兼产品开发总监。2013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专户业务部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经理、投资经理、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12月3日起转型为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朱晓栋先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2009年12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金融行业、固定收益研究、食品饮料行业、建筑建材行业研究员,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31日更名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姚航女士,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2010年10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起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6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72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2、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

 (二)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刘健

 电话:010-57092637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联系人:孟明

 电话:0431-84992680

 传真:0431-8499264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666(全国)、96666(吉林省)

 网址:www.jlbank.com.cn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 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1或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6、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孙旭

 电话:0769-22119348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0769)

 网址:www.dgzq.com.cn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400-8888-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网址:www.hazq.com

 1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293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2、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 陈思

 电话: 021-33606736

 传真:021-3360676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1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向纯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68419393-1098

 传真:021-6841986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迎生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 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26607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ecitic.com

 2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键

 电话:010-85097570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5、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2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518048)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8、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陈广浩

 电话:0755- 89460506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14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3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1、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李勇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3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孔繁

 电话:027-87006003*8020

 传真:027-87006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33、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4、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1009

 联系人:胡明哲

 电话:15810201340

 传真:028-62825388

 客服电话:400-8557333

 网址:www.jhjhome.com

 3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 076 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6、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3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彭远芳

 电话:021-54509998-2010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 1818 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6661

 网址:www.myfund.com

 40、北京钱景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车倩倩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 678 5095

 网址:www.niuji.net

 4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727室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58325388-1588

 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4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汪林林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0240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3、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史丽丽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4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马鹏程

 联系电话:13501068175

 传真:010-56810628

 客服: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4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联系人:牛亚楠

 联系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客服: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4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400-820-2819

 网址: www.chinapnr.com

 4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4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葛佳蕊

 联系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2523

 客服:4000178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5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钟琛

 联系电话:020-89629012

 传真:020-89629011

 51、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联系电话:021-20324158

 传真:021-20324199

 5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6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联系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5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5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 www.fundzone.cn

 55、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办公用房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中街甲1号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5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81

 客服:400-810-5919

 网址: www.fengfd.com

 56、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高雪超

 联系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客服:400-088-8080

 网址: www.qiandaojr.com

 57、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马力佳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5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鑫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万容

 电话:18910325400

 传真:010-89189289

 客户服务电话:个人业务:95118 , 400 098 8511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网址:fund.jd.com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66295873

 传真:010-665786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朱锦梅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赵立卿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把握行业和个股投资机会,通过对投资价值突出的优质股票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60%;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对大类资产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力求有效地回避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同时,以专业的研究分析为根本,挖掘市场中有潜力的投资标的和被低估的投资品种,获得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因素、市场估值因素等形成对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判断及收益风险水平预期,进而对股票、债券等类别资产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通过紧密跟踪宏观经济指标的变化情况判断宏观经济层面对证券市场的基本面影响,主要有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价格指标水平变化、利率水平及变化、货币供应量变化等;同时通过对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变化、企业盈利情况及其预期等分析判断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同时,通过 研究与证券市场紧密相关的各种国家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发展政策等)判断具备投资价值的大类资产及个券;同时,通过分析新开户数、股票换手率、市场成交量、开放式基金股票持仓比例变化等指标形成对市场情绪的判断。

 综合上述因素的分析结果,本基金给出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最佳配置比例并实时进行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1)成长能力较强

 本基金认为,企业以往的成长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未来的增长潜力,因此,本基金利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增长率指标来考量公司的历史成长性,作为判断公司未来成长性的依据。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是考察公司成长性最重要的指标,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所隐含的往往是企业市场份额的扩大,体现公司未来盈利潜力的提高,盈利稳定性的加大,公司未来持续成长能力的提升。本基金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最新报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并与同行业相比较。

 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净利润的增长反映的是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增长情况。本基金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最新报告期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并与同行业相比较。

 经营性现金流量反映的是公司的营运能力,体现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基金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最新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量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并与同行业相比较。

 (2)盈利质量较高

 本基金利用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盈利现金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指标来考量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质量。

 总资产报酬率是反映企业资产综合利用效果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企业总资产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反映企业利用股东资本盈利的效率,净资产收益率较高且保持增长的公司,能为股东带来较高回报。本基金考察上市公司过去两年的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并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

 盈利现金比率,即经营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的比值,反映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之间的比率关系。该比率越大,一般说明公司盈利质量就越高。本基金考察上市公司过去两年的盈利现金比率,并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

 (3)未来增长潜力强

 公司未来盈利增长的预期决定股票价格的变化。因此,在关注上市公司历史成长性的同时,本基金尤其关注其未来盈利的增长潜力。本基金将对上市公司未来一至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进行预测,并对其可能性进行判断。

 3、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进而主动调整所持有的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值,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所产生的资本利得;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缩短组合久期,以避免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2)期限结构策略

 在目标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合理预期,调整组合的期限结构策略,适当的采取子弹策略、哑铃策略、梯式策略等,在短期、中期、长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短、中、长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取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采取子弹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采取哑铃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采取梯形策略。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资产的发行主体、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市场流动性等因素,本基金将市场主要细分为一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信用债券(含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政策性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附权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公司债券、含回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等)三个子市场。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信用风险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目标久期控制及期限结构配置基础上,采取积极投资策略,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

 ①一般债券投资策略

 在目标久期控制及期限结构配置基础上,对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本基金主要通过跨市场套利等策略获取套利收益。同时,由于国债及央行票据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能够为基金的流动性提供支持。

 ②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评估策略: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金将通过行业分析、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公司运营管理分析等调查研究,分析违约风险即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③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性特征、股性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利用BS公式或二叉树定价模型等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重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选择那些公司和行业景气趋势回升、成长性好、安全边际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回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本基金将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期权调整利差(OAS)模型分析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的投资价值,作为此类债券投资的主要依据。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主要通过期限和品种的分散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以买入持有到期为主要策略,审慎投资。

 针对内嵌转股选择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性定量研究,自下而上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增强收益。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其中,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的股票仓位最高不超过60%,以两倍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一方面体现了本基金力争实现超越定期存款的投资目标,另一方面可以较好地反映本基金长期稳定增值的风险把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的净值表现

 本期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新价值混合A

 ■

 东方新价值混合C

 ■

 2、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

 十二、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仅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

 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和财务净值的截止日期”及“其他所载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其他销售机构的信息。

 (五)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截止日期更新为2017年3月31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六)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净值表现”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在“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从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7年1月3日到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7年7月3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东方民丰回报赢安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8月14日17:00,会议审议了《关于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15日对本次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7月17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25,013,252.48份。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有效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有效基金份额”)为116,624,545.2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1.83%,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12,634,364.07份,占有效基金份额的96.58%;投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有效基金份额的0%;投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990,181.14份,占有效基金份额的 3.42%,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2000元,律师费50000元,合计62000元。根据《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以上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8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东方民丰回报赢安转型事项的实施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转型方案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将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9月12日,本基金将预留二十个交易日供投资者赎回或转出。在此选择期期间,本基金将暂停日常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

 2、选择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按照下述费用收取方式进行费用支付:

 ①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及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如下:

 ■

 ②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及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如下:

 ■

 (2)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需按照上述赎回费用收取方式支付赎回费用,并支付申购补差费用。

 (3)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费用,其因本次转型而持有的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从其持有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连续计算。

 3、本基金将自2017年9月13日起正式实施转型,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已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将于2017年9月13日生效,即自该日起,《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自2017年9月1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开放日常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增设投票方式的补充公告》

 5、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