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上市公司金牛投资价值奖
评选范围:考虑到财报指标的可比性和有效性,本次评选以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作为样本。
评价标准: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前除违规及ST公司之外的A股公司,并剔除2016年1月1日以后上市的次新股。
2、根据赛弥斯(Themis)纯定量异常值评级技术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做出客观评价,剔除出财务安全显著恶化以及财务安全风险度较高的上市公司。
3、基于主成分分析方法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进行综合排名
以3206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作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进行优化排序。
4、看重上市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稳定的投资回报
强调内生性增长是上市公司基业长青的重要动力,而外延式并购是公司合理配置利用资源的有效手段。在评选标准上,此奖项剔除了连续三年资产增长率超过300%的上市公司。
5、比对同行上市公司市盈率
排序优先的标的滚动进入同行上市公司市盈率比对(市盈率按照2016年利润计算),行业按照申万行业二级行业进行分类。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我们倾向认为,具有龙头地位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标准会高于上市公司行业市盈率的水平,这里我们给予的50%作为龙头公司的市盈率溢价。市盈率筛选的标准为:不高于上市公司行业平均市盈率的50%。
6、负面清单的风险筛查
(1)审查风险点的分析(经营层面、财务层面、法律层面),例如可持续盈利能力、流动性及偿债能力、诉讼、纠纷、担保、保证、关联交易、人员稳定性等问题和方面。
(2)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主要高管被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立案调查、公开谴责和处罚;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等情形的公司。
二、中国上市公司金牛创富领袖奖
1、评选范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A股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纳入本次评选范围。颁发对象是具有崇高的价值追求、出类拔萃的素养、卓越的领导才能,能在复杂的环境中带领企业取得巨大成就,并享有行业美誉度的企业领军人物。
2、评选标准
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组委会经过初评、复评,评选出“2016中国上市公司金牛创富领袖”奖项。
三、中国上市公司金牛董秘奖
1、评选范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前除违规及ST公司之外的A股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限制原则:董秘在现任公司任职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届董秘任期内,本人及所在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主要高管被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立案调查、公开谴责和处罚;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等情形的公司,不得入选各奖项。入选公司若被举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评委会核实,评委会有权剔除其获奖资格。
2、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取主、客观结合打分的评价标准,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权重设置为各50%。客观评价以主成因分析下的上市公司评价体系综合打分值为正值作为计入样本范围。
客观指标具体包括董秘的任职年限和任期内上市公司市值增长程度并以综合值排序进行相应的赋值。
主观评价以向不特定投资人的调查问卷打分为主,调查问卷的内容包括:
(1)出色完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能够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此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
(2)出色完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好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此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
(3)组织筹备好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出色完成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此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
(4)出色完成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此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
(5)及时充分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此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
(6)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市值管理能力(此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
(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此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
四、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管理奖
1、评选范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前除违规及ST公司之外的A股公司。
2、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取主、客观结合打分的评价标准,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权重设置为各50%。
客观评价以主成因分析下的上市公司评价体系综合打分值为正值作为计入样本范围。
主观评价以向不特定投资人的调查问卷打分为主,调查问卷包括的内容包括:
(1)出色完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能够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此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
(2)出色完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好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此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
(3)组织筹备好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出色完成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此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
(4)出色完成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此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
(5)及时充分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此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