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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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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076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恢复
上市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化股份”)因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4年、201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1.1条、1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自2016年5月10日起暂停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5月5日,公司董事会正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17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17]第 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2017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17]第 5 号),要求公司补充恢复上市相关材料,并要求保荐机构及注册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2017年6月28日,公司就相关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正式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号。)

 2017年6月28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提请相关机构对公司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刊登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号),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有关决定的期限。目前,公司已配合深交所完成现场核查并提交了补充材料,公司将与深交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确保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目前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现金方式。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能投风电审计、评估的初步工作。此外,为加快实现公司对动力电池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公司拟认缴出资4亿元人民币投资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发布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号)。

 公司董事会将以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恢复公司股票上市为目标,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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