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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铸管香港并向铸管香港或者其全资子公司转让新兴租赁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新兴租赁”)51%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新兴铸管(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铸管香港”)或者铸管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铸管香港的全资子公司新兴融投有限公司(简称“新兴融投”)签署了《关于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1%股权的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各方
甲方: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兴融投有限公司
二、标的企业
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由甲方合法持有其51%股权,天信诚有限公司(T.X.C Limited)持有新兴租赁49%的股权。
三、协议生效先决条件
除非双方在法律许可下一致书面同意豁免,本协议项下之本次股权转让须于下列各项先决条件全部实现或满足之日进行:
1、本协议已由双方签署并生效;
2、本协议双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其各自的内部批准;
3、新兴租赁董事会通过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
4、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
5、天信诚有限公司已书面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优先购买权。
四、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系指在扣除按照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为“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向甲方与天信诚有限公司(T.X.C Limited)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人民币24,910,000元后的账面净资产)以及本协议的条款内容为基础进行确定。
鉴于在基准日到完成日期间,由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原因或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而导致目标股权的价值发生变化,双方在此同意,对上述变化,双方予以认同,并且不因此种变化而影响转让价格。
根据公司截至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新兴租赁截至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系指在扣除按照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人民币24,910,000元后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402,861,151.71元,甲方与乙方约定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5,459,187.37元。
乙方如以外币支付上述转让价款,汇率以付款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
乙方应自新兴租赁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