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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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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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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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国内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在房地产市场的拉动作用下,家电设备等相关行业也实现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龙净水业经营的净水龙头及配件的生产与销售,近年来,由于水资源污染的日益严重、社会健康意识的逐渐提升,净水设备市场的发展日渐成熟,在家电设备市场的地位日益提高,已然成为家电设备中的必需品。根据全球金属网查询结果,2017年上半年,净水龙头及配件的主要原材料铜价较去年同期上涨了26%左右,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水业在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实现营业收入37,740,264.01元,净利润3,326,808.18元。
2017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2017年度工作计划,努力提升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化资产结构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发展。接下来,公司将积极探索实体业务转型升级,从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快速成型和快速成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740,264.01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0,077.3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了106.1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25,921,251.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2,256,218.48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因公司于2016年12月公司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原有水泥业务相关资产、负债以及控股子公司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51%全部出售给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的净水龙头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行业变化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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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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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坏帐准备计提比例变更)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陶晔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2017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27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7年8月3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7月24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并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陶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8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总裁辞职及新聘任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3日收到董事、总裁孟伟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孟伟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孟伟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孟伟军先生的辞职申请。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陶晔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2票,表决通过。
其中,董事长陶晔先生、董事孟伟军先生对本项议案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5日
附件:
陶晔先生简历:
陶晔先生:男,1972年4月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苏州化工原料总公司业务员、苏州新区价格事务所副所长、江苏苏州兴联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苏州开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项目经理、江苏盛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陶晔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28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新聘任总裁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3日收到董事、总裁孟伟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孟伟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孟伟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孟伟军先生担任总裁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新聘任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通过的决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陶晔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新聘任公司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陶晔先生为公司总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陶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5日
附件:
陶晔先生简历:
陶晔先生:男,1972年4月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苏州化工原料总公司业务员、苏州新区价格事务所副所长、江苏苏州兴联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苏州开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项目经理、江苏盛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陶晔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