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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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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9月14日证监许可【2016】2119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于2016年12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管理风险,资产配置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将会面临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目前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所导致的发行人违约、不按时偿付本金或利息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债券非公开发行和转让所导致的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特殊性,本基金的总体风险将有所提高。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6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陈重

 设立日期:2004年12月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97号

 注册资本:21,7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齐岩

 电话:(010)68779666

 传真:(010)68779528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金融学博士。历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宗友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经纪业务;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经纪业务等事务。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三明先生:董事,博士。曾就职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英益利资产管理公司,历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组合经理、合众资产权益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中英益利资产管理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于芳女士:董事。历任北京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及法务专员、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胡波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执行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

 宋敏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四川资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法务人员、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北京市东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贵龙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山西省临汾地区教育学院教师。现任职于北京大学财务部。

 2、监事会成员

 杨淑飞女士: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结算部经理、航天科工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秘、副总裁,华浩信联(北京)科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浩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监,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监,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房宝信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别冶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学士。九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日报》财经记者,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媒介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陈重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宗友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徐端骞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上海力矩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晏益民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大通证券投行总部综合部副总经理,泰信基金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天治基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天治基金总经理助理,新华基金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沈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客户部高级客户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副总监、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销售副总监、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业务部部门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崔建波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天津中融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申银万国天津佟楼营业部投资经纪顾问部经理、海融资讯系统有限公司研究员、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证券研究部、理财服务部经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信托高级投资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齐岩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北路营业部职员、天津管理部职员、天津大港营业部综合部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人员情况

 崔建波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天津中融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申银万国天津佟楼营业部投资经纪顾问部经理、海融资讯系统有限公司研究员、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证券研究部、理财服务部经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信托高级投资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监、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张宗友先生;成员: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监崔建波先生、投资总监助理于泽雨先生、研究部总监张霖女士、金融工程部副总监李会忠先生、固定收益与平衡投资部总监姚秋先生、基金经理付伟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银行)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时间:1987 年12 月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170,411,366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7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58%的股份,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2016年末,平安银行在职员工36885人,通过全国60家分行、1072家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截至2017年1季度末,平安银行资产总额30,061.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9%;吸收存款余额19,120.82亿元,较上年末基本持平;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含贴现)15,481.62亿元,较上年末增幅4.90%;2017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7.12亿元,同比增长0.65%(还原营改增前的营业收入为297.90亿元,同比增幅8.20%);准备前营业利润206.62亿元,同比增长17.64%;净利润62.14亿元,同比增长2.10%。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处、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IT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基金服务中心8 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60人。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注册私人银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本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年7月至1993年2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93年3月至1993年7月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年8月至1999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年3月-2000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2000年2月至2001年7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3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7年6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2008年2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营销和管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年12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3年5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2015年3月5日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年8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2017年6月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5.68万亿,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105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颐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丰达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盛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岁岁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丰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陈静

 公司网址: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https://trade.nc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23-63711923

 传真:023-63710297

 联系人:陈猷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提供验资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伟、胡慰

 联系人:胡慰

 四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净值下行风险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95%,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的选择,本基金将兼顾下行风险控制和收益获取。在资产配置策略方面,主要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以控制基金资产整体风险。在股票投资策略方面,主要采用趋势跟随、定向增发策略、事件驱动策略、大宗交易策略等。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综合运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策略、杠杆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及可转债投资策略,在获取稳定收益的同时,降低基金资产净值整体的波动性。本基金在股指期货的投资中主要遵循避险和有效管理两项策略和原则。即在市场风险大幅累计时的避险操作,减小基金投资组合因市场下跌而遭受的市场风险;同时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1、资产配置策略

 本组合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判断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风险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1)趋势跟随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盈利增长趋势以及市场价格趋势两个维度的综合考量,将好公司与好股票有机结合,前瞻性地把握A股市场中存在的具有综合趋势机会的个股,进一步结合对上市公司品质的评价构建最终的投资组合。

 (2)定向增发策略

 本基金的定向增发策略将综合考虑标的股票所处行业发展状态、未来成长空间、募投项目情况以及折溢价率等因素,对定向增发股票进行合理配置。

 (3)事件驱动策略

 本基金的事件驱动策略主要指通过分析影响上市公司股价波动的突发性事件,把握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定价与实际价值之间的显著差异,对个股进行配置调整和优化,以获取事件发生前后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回归收益。本基金的事件驱动策略将通过政策研判、公司调研、财报分析、数据收集、数据统计以及数据挖掘等一系列定性及定量的研究方法,对在合理持有周期内可获利的事件进行识别并积极参与。目前主要关注的事件包括资产重组、高管增持、股权激励以及高送转等,后期基金管理人将积极关注股票市场发展动态,以实证检验为根基,开发更适应市场环境的事件驱动模型及策略并加以应用。

 (4)大宗交易策略

 本基金的大宗交易策略是指通过大宗交易市场折价买入股票,较适当的时间内通过二级市场卖出,赚取大宗交易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的套利空间。在投资标的的选择方面,基金管理人一方面将重点关注标的股票在大宗交易市场的折价情况以保证获取足够的套利收益;另一方面将重点关注标的上市公司的未来成长性、市场估值水平以及二级市场成交活跃度等指标,以避免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减持造成较高的冲击成本,降低获利空间。

 3、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或变平时,将采取哑铃型策略;预测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将采取子弹型策略。

 (3)信用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信用债券,主要包括:金融债券(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债券。因此,信用策略是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只选择并投资债券剩余期限与保本周期剩余期限相匹配的个券,并且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1)投资策略

 基于基金管理人可转换债券价值评估体系,综合定性与定量分析指标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价值,从中精选发债公司具备良好发展潜力或正股具备较高上涨预期且市场价格处于合理水平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

 定性方面,重点分析可转换债券对应正股所处行业、成长性、估值情况等基本面指标;定量方面,重点分析平价溢价率、底价溢价率、Delta系数、转债条款等指标。

 2)转股策略

 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灵活确定转股策略,以有效保障或提高基金利益。

 转股期内,如果存在明显市场套利机会,即本基金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的实际转股价格明显低于对应正股的市场价格,将通过转股方式实现获利。

 如果可转换债券在变现过程中可能出现较大的变现损失,将通过转股方式保障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如果可转换债券对应正股价格上涨且满足赎回触发条件,将通过转股方式保障已有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可以从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虑。其中信用因素是目前最重要的因素,本基金运用CreditMetrics模型——信用矩阵来估计信用利差。该模型的方法主要是估计一定期限内,债务及其它信用类产品构成的组合价值变化的远期分布。这种估计是通过建立信用评级转移矩阵来实现的。其中先对单个资产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然后通过考虑资产之间的相关性和风险头寸,把模型推广到多个债券或贷款的组合。

 5、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权证的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采用以下策略。普通策略:根据权证定价模型,选择低估的权证进行投资。持股保护策略:利用认沽权证,可以实现对手中持股的保护。套利策略:当认沽权证和正股价的和低于行权价格时,并且总收益率超过市场无风险收益率时,可以进行无风险套利。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的投资中主要遵循避险和有效管理两项策略和原则。即在市场风险大幅累计时的避险操作,减小基金投资组合因市场下跌而遭受的市场风险;同时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选择以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推出的第一只全市场统一指数,具有高度权威性。样本股涵盖中国A股市场各行业流通市值最大、流动性强和基本面因素良好的300家上市公司,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1、代表性强,并且不易被操纵: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总市值占沪深两市总市值的65%左右。

 2、盈利能力强:沪深300指数所选取的300只股票创造了近年上市公司80%以上的净利润。

 3、流动性强:沪深300指数成份股2005年以来的成交金额覆盖率为55.21%。

 上证国债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具有较长的编制和发布历史,以及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0-95%,本基金对沪深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分别赋予60%和40%的权重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特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履行相关程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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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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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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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中尚无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中尚无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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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股票投资前十名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之前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22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

 (一)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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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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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于2016年12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完成建仓。

 十三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方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1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明确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有关基金管理人概况以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有关基金托管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其他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5. 在“六、基金的募集”中更新了基金的募集情况及成立信息。

 6. 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的生效信息。

 7.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至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8. 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的数据,数据截至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9.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6年11月12日至2017年6月22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 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6年11月12日 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法律文件

 3)2016年12月23日 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2017年12月28日 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5)2016年12月3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6年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资产净值揭示公告

 6)2017年1月1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督察长不再持有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7)2017年2月1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的公告

 8)2017年2月1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9)2017年4月21日 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00362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17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7 年8月4 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本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2017年8月8日起,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三)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清算期间,基金清算成本、资产变现等可能导致基金净值的波动,此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留意。

 2、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将停止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正式清算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含转换出)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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