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面对流域来水量同比减少,以及国家政策性下调电价等因素导致的营业收入下降的复杂局面,紧密围绕年初确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以及打造“资源、能源型企业”的战略目标,强化管理,控制成本“练内功”,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步上升;同时,在专注主业、扎实根基的基础之上,居安思危,主动适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步伐,成立售电子公司“走出去”,积极在改革浪潮中谋篇布局,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
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发电量为4.0017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4.1430亿千瓦时下降3.41%;上网电量为3.9819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4.1282亿千瓦时下降3.54%;完成售电量7.5086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7.4804亿千瓦时上升0.38%;实现营业收入4.73 亿元,比上年同期4.81 亿元下降1.71%;营业总成本3.60亿元,比上年同期3.58亿元上升0.56%;截止2017年6月30日, 公司总资产48亿元,比年初增长3.18 %;总负债22.68亿元,比年初上升3.89%;资产负债率47.25%;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25.19亿元,比年初增长2.77%。实现净利润1.37亿元,同比增长16.07 %。
(一)主要利润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3,018万元,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1、电力业务实现毛利润15,766万元,占毛利润总额92.56%。
2、勘察设计安装业务实现毛利润1,600万元,占毛利润总额9.39%。
3、实现投资收益1,744万元,占营业利润13.40%。其中收到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银行)分红款948万元,享有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站台公司)投资收益545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理财收益250.78万元。
4、开支期间费用5,220万元。
(二)报告期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着力控制各项成本。一方面,结合各流域来水集中、杨东河水库和鱼背山水库整治的实际情况,优化水库调度方案,减少弃水,增加公司自发电效益;同时,在各电网火电价格上调的背景下,积极保持湖北电网原售电价格,有效控制外购电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调度资金使用,有效管理公司融资余额,减少财务费用274万元;管理费用降低512万元。
2、优化考核,提升效益
在充分调研了各分、子公司以往年度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结合公司全年经营计划及2016年考核工作实际,优化制定了2017年经济目标责任书,并完成了签订工作。通过强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考核,充分调动各单位生产和业务拓展的积极性,提高各分子公司市场竞争和独立运作的能力,促进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双提升”。尤其公司下属电建公司,主营勘察设计安装业务,在上述考核机制下,不断开拓市场、拓宽业务,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3、推进项目,全程监管
公司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全过程管理,积极推进电网项目实施建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上半年完成投资13,214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0,320万元;110千伏龙腾变电站等单项工程有序推进。水电项目建设方面,报告期内,金盆水电站、新长滩水电站、鱼背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有序推进,分别完成投资计划的97%、68%、49%。今后,随着以上重点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公司发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将得到有效提升。
4、紧随改革,谋划未来
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行以来,在公司董事会的积极组织下,经理层及公司内部各单位就陆续出台的各项政策、方案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学习、研究和探讨,坚定全公司上下积极应对电力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的信心。报告期内,为应对改革,公司科学谋划,组织开展电网可延伸区域用户未来供电情况分析,推进渝东北地区配售电业务拓展。2017年6月,公司完成了全资子公司售电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事宜,并于近期积极推进有关市场准入的各项工作,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规范运作,深化治理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依法运作、民主决策、勤勉履职,确保董事会各项决策的合规性与科学性。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行使专家职能,在董事会召开前对重大事项反复论证,充分发挥其政策把关和专业判断的重要作用。报告期内,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及具体执行情况,重点对原制定的各业务板块内控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完成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20项内控制度修订工作;组织开展了内控流程建设与评价专项培训,完成了各业务板块内控流程手册。在此基础上,继续在全司范围内开展内控自查自评工作,不断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全面推行内控制度执行的闭环管理,充分发挥了内控管理对公司实现战略目标的基础保障作用。
6、细化信披,保护权益
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流程进一步优化,确保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不断提高信披质量;增加自愿性披露数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注重信披语言及图表等多种表现形式的运用,强化信披内容的可读性;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网络信息平台、公司网站、邮件及电话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4 上一会计期间相比,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说明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售电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在重庆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售电业务。2017年6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兴能售电有限公司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主要从事供电营业、电力业务等,为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建桥
2017年8月5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7-021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4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3日在公司万州办公大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汪曦独立董事、姚毅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张兴安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金盆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及延长工期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金盆水电站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装机容量2.5万千瓦,总投资24,71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8,200万元,原预计2017年5月31日前建成投产。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原因,金盆水电站工程量增加,导致电站不能按期完工;同时,由于调整设计和工期延长增加了实体工程投资、建设管理费及财务费用。会议决定,根据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一步优化后出具的《重庆市巫溪县金盆水电站工程调整概算报告》,以及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调整概算报告出具的《评估报告》,延长金盆水电站工期11个月至2018年4月30日建成投产,并以自有资金增加投资11,005万元。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金盆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及延长工期的公告》(临2017-022号)。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万州区新长滩水电站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装机容量0.96万千瓦,总投资14,28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13,000万元。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地质原因,新长滩水电站工程量增加,导致投资增加。会议决定,根据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一步优化后出具的《万州区新长滩水电站工程调整概算报告》,以及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调整概算报告出具的《评估报告》,以自有资金对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4,480万元。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公告》(临2017-023号)。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将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部分项目调整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并实施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万州发改交能【2017】11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公司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4,363万元,将公司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之一的110kv万州桥输变电新建工程纳入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同时实施白羊输变电增容改造工程。上述两工程的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0%,银行贷款资金80%。
由于上述110kv万州桥输变电新建工程未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之内,为优化投资方式,提高公司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根据发改委《通知》的批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 将公司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之一的110kv万州桥输变电新建工程调整为公司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投资金额3,499万元,资金来源由自筹资金调整为农网改造资金,公司农网改造总投资相应由84,830 万元调增为88,329万元;同时,同意公司投资864万元实施35kv白羊输变电增容改造工程。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7年8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通过公开招标,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提议,会议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开展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费用18万元,具体规定从其《审计业务约定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17年8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李世明先生已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补选谢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项议案事前予以了认可,并对第一、二、五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第五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内容详见 2017年8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一至三项、第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7-02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标的名称:新长滩水电站工程
●增加投资金额:人民币4,480万元
●本投资项目需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4,48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68,6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5元,共计募集资金859,999,990.7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939,999.7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5,059,990.9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01,204.5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3,958,786.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6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三峡水利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后续工期为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日起至项目建成投产所需时间。两会沱水电站已于2015年上半年建成发电,镇泉引水电站已于2016年下半年投产发电。
2015年8月20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巫溪县两会沱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决定对两会沱电站增加投资4,834万元。
2015年10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决定分别对金盆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延长工期12个月、11个月。
2016年12月20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万州区新长滩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同意对新长滩电站延长工期18个月。
2017年8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和《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对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11个月并增加投资11,005万元;同意对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4,480万元。该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67,841.14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净收入为1,835.6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390.38万元(其中13,5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二、本次拟增加投资的部分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万州区新长滩水电站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一,位于重庆市万州区,装机容量0.96万千瓦,总投资14,28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3,000万元。预计于2018年4月30日前建成投产。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工程已完成投资9,685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情况说明
由于地质原因,工程量增加;相关生产要素价格提高,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增加,导致该项目投资增加。
资金来源: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因地质原因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适当调整,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加投资4,480万元,将增加电力投资公司年运行成本约149万元,公司预计本次增加投资后,新长滩水电站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将由9.62%调整为6.78%。
公司将继续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因地质原因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适当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4,480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符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4,480万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三峡水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增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做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三峡水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之保荐意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7-02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标的名称:金盆水电站工程
●延长期限:11个月
●增加投资金额:人民币11,005万元
●本投资项目需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11个月,同时以自有资金增加投资11,005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68,6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5元,共计募集资金859,999,990.7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939,999.7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5,059,990.9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01,204.5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3,958,786.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6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三峡水利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后续工期为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日起至项目建成投产所需时间。两会沱水电站已于2015年上半年建成发电,镇泉引水电站已于2016年下半年投产发电。
2015年8月20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巫溪县两会沱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决定对两会沱电站增加投资4,834万元。
2015年10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决定分别对金盆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延长工期12个月、11个月。
2016年12月20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万州区新长滩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同意对新长滩电站延长工期18个月。
2017年8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和《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对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11个月并增加投资11,005万元;同意对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4,480万元。该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67,841.14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净收入为1,835.6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390.38万元(其中13,5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二、本次拟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部分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金盆水电站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一,位于重庆市巫溪县,装机容量2.5 万千瓦,总投资24,71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8,200万元。原预计于2017年5月31日前建成投产。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工程已完成投资23,851.91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的情况说明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和主要原因
■
主要原因:由于地质较差、隧洞开挖、初期支护施工难度增加,进度减慢;出现溶洞等特殊地质处理及衬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主要原因和资金来源
主要原因:由于地质原因,工程施工方案调整,工程量增加;工程概算范围调整及相关生产要素价格提高,建设工期延长使建设管理费及财务费用增加,导致该项目投资增加。
资金来源: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增加投资,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因地质原因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适当调整,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加投资11,005万元,将增加后溪河公司年运行成本约370万元。金盆电站、两会沱水电站以及镇泉引水电站系后溪河公司所属后溪河流域三梯级水电站,预计本次增加投资后,三水电站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由8.15%调整为7.11%。
公司将继续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增加投资,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因地质原因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适当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延长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期11个月,同时增加投资11,005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金盆水电站工期并增加投资,符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期11个月,同时增加投资11,005万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三峡水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增加投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做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三峡水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之保荐意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公告编号:2017- 026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商厦361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31日
至2017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17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17年8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办法: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商厦361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3)63801161 传真:(023)63801165
邮编:400010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商厦3611。
2、联系人:师清誉 胡月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5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7-02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68,6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5元,共计募集资金859,999,990.7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939,999.7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5,059,990.9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01,204.5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3,958,786.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制定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15年2月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溪河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支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万州支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万州分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用募集资金对两会沱水电站、金盆水电站和镇泉引水电站的项目主体后溪河公司增加注册资金47,200万元,用募集资金13,000万元投入新长滩水电站的项目主体电力投资公司,其中增加注册资金3,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000万元。本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23,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9号);于2015年2月9日对电力投资公司投入13,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金3,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8号);于2016年1月8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7,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6号),于2016年7月4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7,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7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81号)。
报告期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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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不耽误工期,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经按照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专项贷款的形式解决了部分建设资金。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4日出具的《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8-5号),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5年1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9,973,699.7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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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15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5年 3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997.37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24号)。
根据上述决议,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通过办理结构性存款的方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余额为13,5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余额的77.63%。现将有关情况列表如下: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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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目中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12个月,镇泉引水电站延长工期1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临2015-060号)。
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18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临2016-046号)。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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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金盆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原因,优化大坝工程建设方案,导致大坝工程开工时间有所推迟;调整后的大坝建设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2)镇泉引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条件复杂,经充分论证后,改变施工方式导致电站压力管道下平洞开挖工期延长;为确保运行安全,调整了调压井上游段引水隧洞衬砌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3)新长滩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复杂,隧洞渗水,导致隧洞开挖工期延长;为保证电站建设及运行安全,优化了工程建设技术方案,改变了部分施工方式,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3.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延长金盆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及新长滩水电站工期,是基于上述电站由于地质原因而优化建设方案、调整施工方式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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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两会沱水电站于2015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2017年上半年实现售电收入994万元,实现净收益10万元;镇泉引水电站于201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 2017年上半年实现售电收入1,521万元,实现净收益846万元。
注5:根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后溪河项目是以两会沱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及金盆水电站的整体效益测算的全部投资财务收益率,鉴于金盆水电站尚在建设中,三座电站未全部投产发电,因此无法就三座电站全部投资财务收益率水平与预计效益进行同口径比较。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7-025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4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3日在公司万州办公大楼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金盆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及延长工期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金盆水电站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装机容量2.5万千瓦,总投资24,71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8,200万元,原预计2017年5月31日前建成投产。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原因,金盆水电站工程量增加,导致电站不能按期完工;同时,由于调整设计和工期延长增加了实体工程投资、建设管理费及财务费用。会议决定,根据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一步优化后出具的《重庆市巫溪县金盆水电站工程调整概算报告》,以及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调整概算报告出具的《评估报告》,延长金盆水电站工期11个月至2018年4月30日建成投产,并以自有资金增加投资11,00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万州区新长滩水电站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装机容量0.96万千瓦,总投资14,28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13,000万元。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地质原因,新长滩水电站工程量增加,导致投资增加。会议决定,根据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一步优化后出具的《万州区新长滩水电站工程调整概算报告》,以及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调整概算报告出具的《评估报告》,以自有资金对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4,48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