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河南省国资委、河南省财政厅(如需)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的其他风险,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后经公司进一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7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以持有的水泥制造业务相关资产及“同力”系列商标权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高速公路资产进行等值置换,置换差额部分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河南投资集团予以支付。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6日披露的《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
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5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针对重组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进行了回复,并对预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20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和《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目前审计和评估工作已初步完成,正在申请履行评估报告河南省国资委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取得一系列批准才能实施,包括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报河南省国资委、河南省财政厅(如需)批准,并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说明,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按照《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每隔30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