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公司京汉(廊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廊坊”)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借款人民币4亿元,期限为首笔贷款发放之日起3年,公司对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7年7月31日,渤海信托与本公司在公司会议室签署了《保证协议》。
二、审议情况
2017年3月15日、2017年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2018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2017-2018年度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60亿元的限额内,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公司房地产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3亿元。房地产业务子公司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权限内由董事会根据2017年经营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剂。其中授权京汉廊坊预计担保金额范围为8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京汉(廊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工业园区纵一路以南、二号路以北、建设南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曹进
注册资本:196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凭资质证经营);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京汉廊坊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0,816.39万元,负债总额63,587.81万元,净资产为7,228.58万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659.44万元,利润总额7,971.39万元,净利润5,967.86万元。(以上数据已审计)
截止2017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79,909.93万元,负债总额73,302.34万元,净资产为6,607.59万元;2017年一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666.00万元,净利润-620.99万元。(以上数据未审计)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4亿元
2、担保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融资资源,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且上述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7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89%。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渤海信托的保证协议。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