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及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年1月7日和 2017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和《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披露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具体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目前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1、 2017年1月2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7月24日到期赎回,本金9,000万元及利息1,606,684.93元全部赎回。
2、 2017年1月25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7月25日到期赎回, 本金12,000万元及利息2,160,000元全部赎回。
二、新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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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签约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保障理财资金本金。
2、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签约银行所揭示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及不可抗力风险等银行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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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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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签订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业务交割单、交易确认单、业务凭证及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