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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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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接A21版)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及官方微信平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1)直销柜台

 ①开户受理时间:正常交易日(9:00至17:00);

 ②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7:00。

 (2)网上交易系统(www.hongdefund.com)及官方微信平台(hdfund)

 ①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非交易时间内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个交易日的申请受理);

 ②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17:00前(T日17:00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交易日的申请受理)。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1)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申请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投资者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士兵证等)及正反面复印件并签字;

 ②银行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字;

 ③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④详细阅读并签字盖章的《风险提示函》、《投资人风险承诺函》、《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测》;

 ⑤本公司直销中心以谨慎的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或证件。

 (2)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立基金账户时必须准备下列材料:

 ①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士兵证等);

 ②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借记卡及网银设备。

 3、个人投资者认购

 (1)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士兵证等)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需签名);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并由个人投资者签章的《泓德基金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2)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时凭交易密码及网银设备办理。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转账汇款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A)招商银行

 银行账号:110915392310306

 户名: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100005133

 B)中国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11001007300059666888

 户名: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大额支付号:105100005027

 C)交通银行:

 银行账号:320006669018010096935

 银行户名: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301301000693

 个人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个交易日17:00前到账。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以在线支付方式完成资金支付。

 5、注意事项

 (1)每个个人投资者在同一个注册登记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结果,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3)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认购受理情况,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4)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个人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借记卡/存折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7)个人投资者需填写的表单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客户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打印。

 (二)其他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可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1、受理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时间

 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7:00。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6)《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采用传真交易方式的机构客户需填,协议书上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7)《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8)《开放式基金业务印鉴卡》一式两份(机构客户盖公章);

 (9)《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10)《机构投资者投资状况调查表》、《风险提示函》、《投资人风险承诺函》(机构客户盖公章或预留印鉴)。

 (11)本公司直销中心以谨慎的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或证件。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泓德基金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转账汇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3)机构投资者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转账汇款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A)招商银行

 银行账号:110915392310306

 户名: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100005133

 B)中国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11001007300059666888

 户名: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大额支付号:105100005027

 C)交通银行:

 银行账号:320006669018010096935

 银行户名: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301301000693

 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银行汇款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期间每个交易日17:00前到账。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开立基金账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2)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机构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借记卡/存折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5)机构投资者需填写的表单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客户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打印;

 (6)直销业务规则请参阅《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柜台直销业务规则》。

 (二)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所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9084

 联系人:张燕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联系人:童贤达

 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网址:www.hongde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曾鸣

 网址: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363 6153

 传真:010-6856 0661

 联系人:朱红

 网址:www.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5)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电话:010-59366070

 传真:010-59366055

 联系人:刘宇

 网址:www.sc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6)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24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电话:021-36537945

 传真:(86-21)36533452

 联系人:周艳琼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7)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王帅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网址:www.swhysc.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1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黄莹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1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76

 传真:0755-82435367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侯艳红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赵艳青

 网址:www.citicss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韩钰

 网址:www.citicsf.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1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1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张新媛

 网址:www.xc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1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010-59053779

 传真:010-59053700

 联系人:龙尧

 网址:fund.sinosig.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法定代表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会计师:薛竞、赵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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