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计划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转让。
2、蒋依琳、福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慧(香港)”)为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学真、董晓燕夫妇之一致行动人。福慧(香港)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8.28%,蒋依琳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其通过持有福慧(香港)80%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福慧(香港)拟在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8.28%的股份转让给蒋依琳。转让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8%),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拟转让数量须同时遵守监管部门的其它规定要求。
2017年8月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蒋学真、董晓燕夫妇的一致行动人蒋依琳、福慧(香港)发来的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计划告知函》。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蒋依琳、福慧(香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学真、董晓燕夫妇之一致行动人。
福慧(香港)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28%,持股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票。福慧(香港)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蒋依琳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其通过持有福慧(香港)80%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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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转让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方:福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蒋依琳
2、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大宗交易
3、转让原因:福慧(香港)自身财务需求
4、拟转让股份数量:转让数量不超过福慧(香港)持有的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8%),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上述拟转让数量须同时遵守监管部门的其它规定要求。
5、转让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转让价格:按照转让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福慧(香港)对股份转让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福慧(香港)在其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第1年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股份锁定期满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若减持当年发行人出现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形,则可减持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第2年内可能减持其持有发行人的全部剩余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福慧(香港)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的事项和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定的情况。
3、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不存在相关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4、福慧(香港)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等决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