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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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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5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受理情况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益盛药业”)于2017年7月31日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2017)吉01民初419号、510-526号、745-746号、766-768号、1063号应诉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材料。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杨果等24名诉讼当事人

 被告: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因公司虚假陈述所导致的投资差额、利息、印花税、佣金等损失,合计人民币5,930,411.019元;

 (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事实与理由

 2017年2月1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4号),公司因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原告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造成了原告的损失,故公司应予以赔偿。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取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鉴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7)吉01民初419号、510-526号、745-746号、766-768号、1063号。

 2、《民事起诉状》24份。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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