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管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2017年7月31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该部分董事和高管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60,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3%),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20,1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及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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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若本次减持实施,其个人年度内累计减持亦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的25%。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 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二、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计划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本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的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三)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上述计划减持股份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