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28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关于其部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三鼎控股于2015年1月2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8,000,000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为6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15-003)。2015年7月29日,三鼎控股与东方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手续,将购回交易日延期6个月,即购回日期延期至2016年1月29日(详见公司公告2015-039)。2016年1月29日,三鼎控股与东方证券再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手续,将购回交易日延期 6 个月,即购回日期延期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详见公司公告2016-009)。 2016 年 7 月 18 日,三鼎控股与东方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手续,将上述股权质押式回购业务购回交易日延期至 2018 年 1 月 26 日,并已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延期赎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7%。2016年7月19日,三鼎控股将上述用于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部分股权 25,000,000 股解除质押(详见公司公告2016-035)。
2016年7月29日,三鼎控股再次将上述用于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部分股权25,000,000 股解除质押。2016 年 8月 2 日,三鼎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00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质押期限为12个月,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并已办理相关手续。
近日,三鼎控股与东方证券就上述25,000,000 股权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手续,将购回交易日延期12个月,即购回日期延期至 2018 年 8 月 2 日。
截止到本公告日,三鼎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337,52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2%,其中质押股份 329,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2%。
上述股权质押所获得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三鼎控股的流动资金,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控股股东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三鼎控股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