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7-78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平仓风
险暨筹划重大合同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项
(一)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欢瑞、陈援先生及钟君艳女士(以下简称“控股股东”)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公司股票触及平仓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已于2017年7月18日开市起停牌(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因控股股东与金融机构就补仓事宜进行积极协商,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自2017年7月25日起继续停牌(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进展情况
在停牌期间,控股股东通过补充质押的方式降低了平仓线(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内容),并就包括但不限于筹措资金提前还款等金融机构认可的方式与金融机构达成了初步共识。本次质押融资风险暂已消除,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暂时未受影响。
三、公司今日获悉,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正在筹划与国内知名视频网站签署影视剧供销合同的重大事项,所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第二款的规定情形,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自2017年8月1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及欢瑞影视承诺:公司及欢瑞影视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7-7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
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今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援先生(与欢瑞联合、天津欢瑞、钟君艳、浙江欢瑞、陈平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3,657,84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2,681,6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6,213股],占比28.9157%)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陈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813,09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6,213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789,307股,占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3.4511%,占公司总股份的0.9979%。
(一)2016年12月14日,陈援先生以股票质押回购方式将其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8,813,094股(占其当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00%,占一致行动人共持本公司当时股份的5.01%,占本公司当时总股份的1.09%)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2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2月12日。
(二)2017年7月31日,陈援先生以股票质押回购方式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976,200股(占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9721%,占一致行动人共持本公司股份的0.3441%,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0995%)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7月3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2月12日。
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是对2016年12月14日陈援先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补充。
二、截止本公告日,陈援先生累计质押其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9,789,29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813,09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6,2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99%,占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3.4511%,占公司总股份的0.9979%。
三、陈援先生质押的股票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若出现平仓、冻结、拍卖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时,公司将提醒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如下信息:
(一)说明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
(二)控股股东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持续披露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等风险的后续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质押股份或其他担保物的数量、强制平仓进展情况、拍卖结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动、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等。
(四)如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还应当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17-8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与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3,319,7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4,320,05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999,657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2.57%)关于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青宥仟和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1,241,58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935,77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305,807,占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41.5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
(一)2016年4月29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公司(当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20,0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当时股份的70.66%,占一致行动人共持公司当时股份的40.82%,占公司当时总股份的4.83%)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并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4月30日起至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2016年7月22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公司(当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5,0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当时股份的17.66%,占一致行动人共持公司当时股份的10.20%,占公司当时总股份的1.21%)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并于当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2017年1月19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公司中的22,935,82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935,77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股。占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4.76%,占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8.6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4%)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并于当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期限三年(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内容)。
(四)2017年3月28日,青宥仟和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9,160,000股股票解除质押的相关文件,并已于2017年3月29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五)2017年4月24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12,4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4.32%,占一致行动人共持本公司股份的10.1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27%)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期限三年(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内容)。
(六)2017年7月14日,青宥仟和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5,000,000股股票解除质押的相关文件,并已于2017年7月17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
(七)2017年7月28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2,1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10%,占一致行动人共持本公司股份的1.7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21%)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7月3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4月25日。
本次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补充质押是对2017年4月24日青宥仟和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补充。
二、截止本公告日,青宥仟和累计质押其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8,335,821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94.33%,占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39.20%,占公司总股份的4.93%。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