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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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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公告编号:临2017-043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延万华等七人与杜玉岱签署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于2017年7月31日到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延万华等六人于2017年7月31日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7年7月31日,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董事杨德华,董事、副总裁周天明,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宋军,副总裁周波,副总裁朱小兵等六人与公司董事长杜玉岱签署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上述六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65,338,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具体委托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4年7月30日,延万华、杨德华、周天明、宋军、周波、朱小兵、任家韬等七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2014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2017年7月31日,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延万华、杨德华、周天明、宋军、周波、朱小兵等六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任家韬已从公司离职,本次未与杜玉岱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因此,自2017年8月1日起,任家韬不再是杜玉岱的一致行动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截至2017年7月31日,杜玉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960,670股,其担任普通合伙人的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7,418,000股,接受上述六人委托管理的股份65,338,851股。杜玉岱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290,717,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7-045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31日,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新华联控股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40,684,779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3%,质押开始日为2017年7月28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限1年。

 3、截至2017年7月28日,新华联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684,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3%。新华联控股通过陕国投·聚宝盆3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5,798,640股,其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500,068股。新华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61,983,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06%。本次质押后,新华联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40,684,779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3%。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7-044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披露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4.5%,拟增持到9.5%。

 ●截至2017年7月28日收盘,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286,57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6%。

 2017年7月31日,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的通知,其于2017年7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前,新华联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398,20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07%。本次增持47,286,578股后,新华联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684,779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13%。新华联控股通过陕国投·聚宝盆3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5,798,640股,其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500,068股。本次增持后,新华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61,983,48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0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希望通过此次股权增持,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获取公司股权增持带来的收益。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比例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至4.5%,拟增持到9.5%。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增持。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截至2017年7月28日收盘,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286,57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6%。本次增持后,新华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61,983,48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06%。

 四、其他说明

 1、新华联控股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新华联控股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新华联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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