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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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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有色金属行业整体转暖,公司主要产品银铅锌金属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本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59.75万元,同比增加32.40%,其中精矿销售收入34,502.90万元,金属贸易销售收入8,519.12万元。营业利润17,321.76万元,同比增加18.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10.30万元,同比增加17.55%。

 本报告期,公司管理层在广大股东的支持下,坚持以发展矿业为核心,一方面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玉龙矿业的经营管理,年初为其制定明确的生产经营目标,促使其加快矿山生产建设,开展创新增效工作,顺利完成了采选矿任务,本期玉龙矿业实现净利润19,164.53万元,同比增加11.54%。

 同时,继续大力推进2016年启动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2016年4月19日,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停牌。2016年5月3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设立收购平台盛蔚矿业,用于收购埃尔拉多在中国境内的部分黄金勘探及采选企业,资产主要包括 4个金矿采矿权和9个金矿探矿权。2016年11月22日,上述全部资产交割完成。交割完成后,公司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盛蔚矿业股东持有的股权相关工作,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并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4月17日,公司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2017年5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召集各个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准备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2017年6月28日,公司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2017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目前,公司正在准备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通过后,公司将增加大量的优质黄金资产和资源储备,丰富公司资源品种、增加资产规模、提高盈利能力、从而提升公司在有色金属行业的地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中井巷工程等资产的折旧方法和维简费提取使用等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其中:井巷工程等资产折旧方法由平均年限法变为产量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暂停提取维简费,对于2016年12月31日前已提取尚未使用的维简费余额,按照维简费列支范围继续使用,结余使用完毕后相关支出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本次变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杨海飞

 二0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7-055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17年7月31日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海飞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7-057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7年7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降低有色金属及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的影响,充分利用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和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内容

 1、业务范围:开展与生产经营和贸易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和铅、锌、铜、锡、镍等期货合约;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金、银延期交收合约;上述品种的银行OTC合约等。

 3、保值数量:对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持仓量原则上不得超出公司同期产量和贸易量的100%。2017年公司套期保值的具体数量为:铅不超过15000吨、锌不超过25000吨、黄金不超过1吨、白银不超过250吨、铜不超过5000吨、锡不超过1500吨、镍1500吨。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有效期:2017年度。

 三、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及对策

 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需要对价格走势做出合理有效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偏离,可能会影响套期保值业务的效果。

 公司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决策程序形成对价格走势的合理判断;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公司交易团队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由内控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交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资金风险及对策

 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面临或出现未能及时补足交易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信用风险及对策

 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4、技术风险及对策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四、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利用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的相关产品因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锁定主营产品的预期利润,从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2、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3、该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7-056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7年7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 概述

 1、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

 4、投资期限

 2017年度。

 二、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 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属于收益稳定且安全系数较高的品种,公司对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决策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公司将依照《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风险管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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