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盐京运通”)
●本次担保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7月25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海盐京运通在杭州银行的7,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7-01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海港花苑10-466号
3、法定代表人:张文慧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护服务(以上不含禁止、限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盐京运通资产总额18,018.55万元,负债总额13,322.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3,322.87万元,长期借款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94%;该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4.88万元,净利润1,678.5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海盐京运通资产总额17,796.60万元,负债总额12,446.2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446.22万元,净资产5,350.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94%;该公司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28.17万元,净利润654.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
1、甲方(保证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保证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4、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含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拍卖、诉讼、执行、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
5、保证担保期限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起始日至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