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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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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7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巩固和做优做强人造板业务,大力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业务,扎实工作,使公司治理以及经营业绩都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好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266.90 万元,同比增长 50.88%;实现营业利润469.17万元,同比增加7,162.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7.87 万元,同比增加7,151.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47万元,同比增加6,195.61万元;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5,763.48万元,同比增加8,117.60万元。

 人造板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管理、引进人才、加大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开拓市场等举措,使人造板业务继续得到改善。报告期内,公司中纤板销售42.94万m3,同比下降0.79%,因本期台山威利邦不再并表,剔除其影响,同口径比较(即比较除台山威利邦以外的其他5家中纤板子公司的同期数据,以下同)销量增长12.95%;中纤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9,366.95万元,同比增加2,017.04万元,同口径比较,增加8,985.75万元,增长17.84%;公司中纤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4.34%,毛利率同比上升0.90%,同口径比较,销售价格上涨4.33%,毛利率上升1.38%。

 新能源新材料业务方面,公司继续推进万弘高新和致远锂业项目建设。报告期内,万弘高新一期处于试生产阶段,实现营业收入24,192.54万元,净利润567.75万元,预计2017年下半年可以正式投产。致远锂业也在不断加快建设,预计2018年初进入设备调试、试生产阶段,并开始产生收益。年产1,000吨金属锂的子公司也在设立中。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推动非公开发行尽快完成,以尽早实现主营业务的优化与升级。

 2017年6月,公司完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盛屯集团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这将有助于推动公司业绩的持续改善以及业务的转型升级。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对2017年1月1日起发生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天广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大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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