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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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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临2017-037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通知,交大产业集团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为换股标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大产业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64,726,8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9%。根据通知,交大产业集团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为1.5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

 根据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的非公开发行已经通过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审批,尚待取得证券交易所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本次可交换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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