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5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7年7月26日,公司收到湖北省物价局下发的《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湖北省决定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万时0.83分钱降低至每千万时0.62分钱,将省内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由每千瓦时0.3981元上调至每千瓦时0.4161元。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幅度上调。以上电价调整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前后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如下表:
单位:万千瓦、元/千千瓦时(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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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装机容量365.03万千瓦,相关资产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16年年报全文中“董事会报告”部分的有关内容。
据公司初步测算,此次调整预计将增加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约1亿元。本次电价调整对公司的影响,仅为初步预测,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2号)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