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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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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74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7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17年7月1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玉溪市江川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在云南省玉溪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实施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公司决定拟与玉溪市江川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在玉溪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企业名称拟为“玉溪桑德星源水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环保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项目管理、运营维护和移交业务(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52.33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3,721.8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玉溪市江川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30.47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废旧轮胎裂解生产线项目投资所在地并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再生”)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恒誉”)在福建省厦门市设立合资公司实施厦门绿洲“城市矿产”废旧轮胎裂解项目(以下简称“厦门绿洲项目”)。鉴于厦门绿洲项目目前尚不具备实施条件,天津再生与济南恒誉决定终止该项目同时在湖南省新邵县设立合资公司进行废旧轮胎裂解项目合作。合资公司名称拟为“桑德恒誉(湖南)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为“废橡胶/废轮胎/废塑料资源化利用、可再生类资源化利用、环保领域投资、研发、应用,包括环保产业投资、环保技术开发与应用、环保设备制造与销售、环保设备进出口贸易等(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天津再生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济南恒誉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投资、建设、运营湖南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旧轮胎裂解项目,该项目规划废旧轮胎年处理规模为10万吨,分两期建设。首期规模为5万吨/年废轮胎裂解项目,首期建成并达产达标后,根据市场情况择期建设二期5万吨/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号。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75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761 万股新股(详见公司2017年6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设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76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

 1、对外投资事项一: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或“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3,721.86万元与非关联法人玉溪市江川区供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江川排供水”)在玉溪市共同投资设立玉溪桑德星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桑德”)。

 2、对外投资事项二: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再生”)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与非关联法人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恒誉”)在湖南省新邵县共同出资设立桑德恒誉(湖南)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恒誉”)。

 二、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金额:

 本公告所述两项对外投资事项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7,721.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3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4%。

 三、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需履行的程序:

 1、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性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将视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及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1)对外投资事项一

 为实施玉溪市江川区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3,721.86万元与非关联法人玉溪江川排供水在玉溪市共同投资设立玉溪桑德。玉溪市江川区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包含两座污水处理厂,共计3万吨/日及20km污水管网TOT(移交-----经营------移交)。

 (2)对外投资事项二

 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及对废旧轮胎裂解生产线项目进行投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再生与济南恒誉决定在福建省厦门市设立合资公司以投资、建设、运营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绿洲”)“城市矿产”废旧轮胎裂解项目,该项合作实施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厦门绿洲完成股权分立后由天津再生收购其100%股权。鉴于厦门绿洲股权分立至今尚未完成,为加快合作进程,天津再生与济南恒誉决定解除厦门绿洲“城市矿产”废旧轮胎裂解项目合作协议。

 2017年6月28日,天津再生与济南恒誉签署合作协议,天津再生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与济南恒誉在湖南省新邵县合资设立桑德恒誉以投资、建设、运营湖南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旧轮胎裂解项目。湖南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系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建设的区域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位于湖南省新邵县,主要包括园区路网建设、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电子废弃物及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等。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玉溪市江川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在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废旧轮胎裂解生产线项目投资所在地并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均参与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合资公司工商设立登记事宜,并视设立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对外投资事项一系公司与玉溪市江川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事项,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玉溪市江川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17134776502

 公司住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文兴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元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29日

 经营范围: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五金、室内装修材料的销售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川县建设局持有其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玉溪江川排供水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 义务转移之约定。

 2、对外投资事项二系天津再生与济南恒誉共同投资事项,交易双方情况介绍如下:

 (1)公司名称: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M51538

 公司住所: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50 室-398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环保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研发及销售;民用废品回收(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津再生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名称: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874072767

 公司住所:济南市高新区创新谷一号孵化器主楼第八层Z-1-103

 法定代表人:牛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3111.1112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橡胶、塑料、碳黑新产品技术的开发、咨询;生产橡胶加工设备,塑料加工 设备,碳黑加工设备,环保设备;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济南恒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51.61%股权;世纪华泰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24.71%股权,济南荣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其10.87%股权,济南泰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9.24%,济南恒誉的实际控制人为牛斌。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济南恒誉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 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对外投资事项一

 (1)出资方式:公司与玉溪江川排供水合资设立玉溪桑德时,各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玉溪桑德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玉溪桑德星源水务有限公司;

 ②经营范围:环保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项目管理、运营维护和移交业务。(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③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3,721.8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玉溪江川供排水出资人民币930.47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2、对外投资事项二

 (1)出资方式:天津再生与济南恒誉合资设立桑德恒誉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桑德恒誉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桑德恒誉(湖南)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②经营范围:废橡胶/废轮胎/废塑料资源化利用、可再生类资源化利用、环保领域投 资、研发、应用,包括环保产业投资、环保技术开发与应用、环保设备制造与销售、环保设 备进出口贸易等(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③股权结构:天津再生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80%;济南恒誉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0%。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外投资事项一

 公司与玉溪江川供排水就设立玉溪桑德签署了《玉溪市江川区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资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玉溪市江川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乙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的名称为:玉溪桑德星源水务有限公司;

 (2)项目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南片区污水处理厂

 (3)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公司经营范围:环保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项目管理、运营维护和移交业务。(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5)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

 ①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52.33万元;

 ②股权比例:公司出资人民币3,721.8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80%;玉溪江川供排水出资人民币930.47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

 2、法人治理:

 (1)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甲方提名2人,乙方提名3人。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乙方提名,副董事长由甲方提名,并报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应由3名监事组成,由甲乙双方各委派1名,另设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

 (3)项目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甲乙双方各委派1名)。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的权限和程序报批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3、违约责任的处理原则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守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上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4、本协议经双方有权部门批准,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对外投资事项二

 天津再生与济南恒誉就设立桑德恒誉事宜签署了《合作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合资公司

 (1)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出资在中国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运营湖南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中废旧轮胎裂解项目,合资公司拟作为双方在中国大陆废旧轮胎裂解的其他运营项目拓展的平台公司。

 (2)公司名称暂定为“桑德恒誉(湖南)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资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3)公司经营范围:废橡胶/废轮胎/废塑料资源化利用、可再生类资源化利用、环保领域投资、研发、应用,包括环保产业投资、环保技术开发与应用、环保设备制造与销售、环保设备进出口贸易等,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4)公司经营期限为50年,公司的成立日期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5)合资公司的新邵项目规划废轮胎年处理规模为10万吨,分两期建设。首期规模为5万吨/年废轮胎裂解项目,首期建成并达产达标后,根据市场情况择期建设二期5万吨/年。

 2、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甲方以货币出资肆仟万元人民币, 占合资公司80%的股权;乙方以货币出资壹仟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20%的股权。

 3、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1名董事,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2)公司的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1人由乙方推荐,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以上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3)公司设2名监事,甲方、乙方各委派1名。

 4、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合资公司注册地邵阳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盖章后协议生效应具备以下前提条件:甲方董事会及乙方股东会议同意此项合作(甲、乙双方注册合资公司)。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新设的合资公司将具体负责当地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公司将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玉溪江川供排水就设立玉溪桑德事宜签署的《玉溪市江川区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资协议》;

 3、天津再生与济南恒誉就设立桑德恒誉事宜签署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77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郑振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郑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郑振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郑振华先生关于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郑振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郑振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郑振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郑振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司章程》、《启迪桑德环境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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