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7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45、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宝信B 公告编号:2017-030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016号公司一楼10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雪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薛云奎独立董事、王旭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吕子男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情况

 ■

 2、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情况

 2.00、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吴琨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钱军亮、吴月琴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