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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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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7-03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担保情况及进展

 2017年1月2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并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互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互保期限为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签署《相互担保协议》,并在协议约定的互保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具体担保协议书,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拟向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其中凌钢集团可使用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公司可使用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2年。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汇票承兑/贴现、出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进口押汇/代付、国内有追索权卖方明保理、买方保理担保、买方保理融资等授信业务。

 2017年7月12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公司所持有的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国铁矿”)100%股权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国铁矿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采矿权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凌钢集团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中本公司可使用的20亿元最高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2000万股非限售流通股股票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采矿权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保国铁矿本次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凌钢集团可使用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该额度在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30亿元互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实际发放的融资金额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98亿元,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为凌钢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8亿元。

 二、被担保人(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郝志强

 注册资本:16亿元

 成立日期:1998年7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007017559320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及副产品冶炼、采选、加工、销售;机械加工;冶金项目的科研、设计、建筑安装、建设工程管理;发电;煤焦油、粗苯批发;冶金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监控、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销售;自产生铁、钢坯、钢材、焦化产品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第三产业项目开发;建材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6年财务数据已经朝阳龙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7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和被担保方股权结构图

 (1)关联关系

 凌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870,873,278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4.5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一)条规定,凌钢集团与本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2)股权结构图

 ■

 (二)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4日

 注册地址:凌源市钢铁路3号

 法定代表人:文广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管理;矿产资源投资;铁精粉采购、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易燃、易爆、易致毒危险化学品除外)、普通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不含小汽车、轿车)、电子产品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经营状况:2016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809.9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7,256.52万元,实现净利润6,054.77万元。至2016年12月末,该公司拥有总资产418,070.78万元、净资产103,425.70 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条规定,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三)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法定代表人:冯亚军

 经营范围:油页岩矿产资源开采;页岩油生产、销售;矿产品购销;建筑材料生产、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新能源技术开发、推广及应用服务;黑色及有色金属开发。

 经营状况:2016年,该公司亏损276.86万元。至2016年12月末,该公司拥有总资产10,022.63万元、净资产4,224.58 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条规定,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四)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1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8年9月15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北票市宝国老镇韩古屯村

 法定代表人:杨宗成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矿石井采;黑色金属矿石洗选及深加工;冶金机械制造及备件加工;冶金项目的科研、设计、安装及管理;公路运输;铁矿石及铁精粉收购;食宿服务(分公司经营);自有机器设备租赁;房屋场地租赁;电气设计安装;焦炭、精煤购销;球团矿的购销及加工。

 经营状况:2016年,该公司完成铁精矿62.8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3,206.5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3,378.58万元,实现净利润-10,552.01万元。至2016年12月末,该公司拥有总资产109,529.68万元、净资产58,525.25 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保国铁矿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三、授信预计额度

 本次凌钢集团拟向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其中凌钢集团可使用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公司可使用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四、担保方式

 1.公司以所持有的保国铁矿100%股权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国铁矿以其所持有的采矿权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3.凌钢集团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中本公司可使用的20亿元最高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4.凌钢集团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2000万股非限售流通股股票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5.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6.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采矿权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五、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两年,自2017年7月13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止。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关联担保是依据2017年1月23日公司与凌钢集团签署的《相互担保协议》作出的,是公司与凌钢集团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与凌钢集团的共同发展。凌钢集团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关联担保已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实际发放的融资金额为准。

 凌钢集团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2000万股非限售流通股股票为该2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事宜,公司将在办理股权质押后另行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亿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8亿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52.22亿元人民币的3.22%。

 凌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8亿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 凌钢集团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

 2.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3.保国铁矿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4.凌钢集团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凌钢集团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6.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7.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8.公司与凌钢集团签署的《相互担保协议》

 9.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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