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集团”)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由于公司2017年5月15日向公司44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股33,060,000股,该股份上市日为2017年5月26日,公司总股本由828,000,685股增至861,060,685股。减持计划中,减持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变为1.9%)。
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收到德华集团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其实际减持数量已超过减持计划的5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