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韶关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及珠西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基金等款项共计1,230.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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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到的补助类型及对公司本期损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计入 2017 年度当期损益、递延收益。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最终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