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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5日及2017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内,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C,本期可解锁当年计划解锁额度的80%;1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D,本期可解锁当年计划解锁额度的0%,同意公司将对以上4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7,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590.50万股减少至17,588.7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3日